如何应对民事行政案件中的裁判罪?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14:14:59 52 人看过

行为人犯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从事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的审判人员。情节特别严重的,是指造成公民财产或者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财产特别重大损失的,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

新刑法枉法裁判罪怎么判?

一、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量刑标准是:

1、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徇私枉法罪的量刑标准是:

1、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4日 02: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行政、民事案件如何申请执行?
    (一)执行案件受案范围1、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财产给付内容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以及行政判决书中的财产部分;2、发生法律效力的支付令;3、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4、公证机关制作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5、依法应由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6、经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7、法律规定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二)申请执行人的义务申请人须向法院提交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者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三)被执行人的义务1、必须按时到庭;2、必须如实申报财产状况;3、必须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四)申请执行的期限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
    2023-06-06
    128人看过
  • 刑事民事案件中,如何量刑处罚枉法裁判和罪既遂?
    在刑事诉讼中枉法裁判的,构成徇私枉法罪,刑事处罚如下: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民事诉讼中枉法裁判,构成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刑事处罚如下: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事票据诈骗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票据诈骗罪既遂的定罪处罚是根据具体的情节来衡量定罪量刑的。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是指诈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数额巨大是指个人诈骗数额达5万元以上,单位诈骗金额达30万元以上。至于其他严重情节,一般是指进行票据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多次进行票据诈骗、恶习不改的;因其诈骗造成受害人巨大经济损失的;诈骗票据款项用于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等等。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个人诈骗数额达到l0万元以上,单位诈骗达到l0
    2023-07-03
    316人看过
  • 行政裁决案件中对行政机关事实认定的审查标准
    原告(上诉人):岳某被告(被上诉人):北京市平谷区某镇人民政府第三人:张某案由:不服林权争议处理决定一、基本案情岳某与张某发生林权争议,申请北京市平谷某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镇政府)解决双方的林权争议。镇政府受理后,根据《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第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应当出具证据。当事人不能出具证据的,不影响林权争议处理机构依据有关证据认定争议事实”之规定,要求争议双方提供证据,争议双方提供了证人证言,镇政府对这些证人证言一一加以核实,发现岳某提供的证人证言不能相互印证,而且与镇政府对这些证人的调查笔录记载的内容不一致,镇政府要求岳某提供树龄鉴定,但岳某书面拒绝。镇政府根据张某提供的证人证言,及其向村委会调取的有关证明作出处理决定,将争议的树木裁决归张某所有,岳某不服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被告所作林权争议处理决定。一审法院在诉讼期间组织三方当事人进行了现场勘验,勘验结论显示原告所主张的树
    2022-10-27
    81人看过
  • 量刑在民事枉法裁判罪既遂案件中的实践应用
    构成民事枉法裁判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民事枉法裁判罪是指审判人员在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构成生产劣药罪既遂怎么量刑?构成生产劣药罪既遂的量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一般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生产劣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存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
    2023-07-06
    439人看过
  • 民事行为中的不公平行为如何应对?
    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是明显不公平的民事行为,是指行为人利用对方缺乏经验或者迫切需要施的明显不利于对方的民事行为。显然不公平的民事行为主要与乘客的危险有关,其构成条件一般为行为内容明显有利于一方而不利于另一方,严重违反了民法中的公平原则和权利义务平等原则。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险状态,缺乏判断能力,造成民事法律行为明显不公平的,受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显失公平民事行为请求撤销期限是多久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显失公平的情况下签订合同的,受害人是可以撤销合同的,而撤销合同的期限是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
    2023-07-03
    144人看过
  • 现行刑法对行政枉法裁判罪立案是如何规定的?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枉法裁判,致使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2、枉法裁判,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3、枉法裁判,造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4、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证据,制造假案枉法裁判的;5、串通当事人制造伪证,毁灭证据或者篡改庭审笔录而枉法裁判的;6、徇私情、私利,明知是伪造、变造的证据予以采信,或者故意对应当采信的证据不予采信,或者故意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故意错误适用法律而枉法裁判的;7、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二款,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4-04-23
    408人看过
  • 如何界定民事裁判中的违法行为?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指的是在在民事、行政案件的审判活动中,审判人员故意违背案件事实以及法律规定,作出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认定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主要包括下面四个要件:第一,在主体上,只有从事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的审判人员才能构成本罪;第二,在主观上,要求犯罪嫌疑人具有主观上的故意,明知道自己的行为违背了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仍然做出判决;第三,在客体上,本罪侵犯了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扰乱了审判秩序;第四,在客观方面,本罪表现为犯罪嫌疑人存在不忠于事实真相和不遵守法律规定进行判决的行为。民事枉法裁判罪既遂量刑幅度是怎么样的?民事枉法裁判罪既遂量刑幅度是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的情节特别严重,一般是指犯罪动机、手段十分恶劣,因枉法裁判而使国家、企业、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巨大损害
    2023-07-03
    352人看过
  • 如何应对执行案件中的债权转让
    执行案件中债权的转让应当首先确认该债权是否可以转让,根据当事人的约定,按照法律规定可以转让,则该债券就可以进行转让,确定可以转让之后与受让人签订转让协议,再对该债权的债务人进行通知即可。一、买商铺合同可不可以转让?商铺合同可以转让。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七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二、房屋买卖合同权利如何继续转让房屋买卖合同权利转让的,可以签订转让
    2023-06-29
    465人看过
  • 如何对因枉法裁判导致的民事罪行进行量刑?
    犯民事枉法裁判罪量刑如下:1、情节严重的,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是指审判人员在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反事实和法律作出虚假判决,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的。这里的意图是指在民事审判活动中,明知是违反事实和法律的虚假判决行为,故意实施的主观心理状态。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量刑标准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是指,在民事和行政审判活动中,审判人员故意违背事实和违反法律规定,作出枉法裁判,并且情节严重的行为。触犯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犯罪分子,通常会被法院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会被判处拘役。如果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会被法院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
    2023-07-08
    496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如何应对无法支付的民事赔偿部分
    一、刑事案件中如何应对无法支付的民事赔偿部分刑事案件中的民事赔偿部分,可以有二种处理方式: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和单独提起民事赔偿。因此,完全可以现在就提起民事赔偿诉讼,法院肯定会受理的。两种处理方式的利弊: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好处:对方为了在刑事上得到从轻处理,在民事赔偿部分可能比较积极;不足之处:除交通肇事和轻微的过失犯罪除外,其他案件的附带民事赔偿赔偿项目法院仅支持医疗、误工、护理、交通费四项费用,针对受害人所产生的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补助费等非直接物质损失,则不能得到支持。2.单独提起民事赔偿。好处:上述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不能得到法院支持的项目,统统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另外,还能提出精神抚慰金。不足之处:判决很难得到执行,对方往往推三阻四,法院执行起来也有难度。因此,你如果决定单独提起民事赔偿诉讼,最好是先调查一下对方的财产状况,在提起诉讼的同时,先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同意后,可
    2023-09-17
    272人看过
  • 故意伤害案件中,肇事者如何应对法律制裁?
    1、如果经过鉴定构成轻伤或以上,那么伤人者涉嫌处罚故意伤害罪,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2、如果不构成轻伤,也需要进行民事赔偿,民事赔偿的项目。3、伤人者一方或者近亲属积极赔偿,尽量取得受害人或受害人亲属的谅解。故意伤害罪出现民事纠纷一般如何解决?故意伤害罪,出现民事赔偿纠纷的,受害人可以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解决赔偿纠纷,人民法院经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就会立案审理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附带民事诉讼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都可以提起。如刑事案件已审结,则应单独作为民事案件审理。一般情况下附带民事诉讼应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但有时为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延迟,也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
    2023-07-20
    495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的服刑人员如何应对
    服刑人员涉其他案件处理方法需要根据实际案件情形来定:1,刑事判决生效后,发现判刑前还有其他犯罪的,应当重新对其罪行重新量刑,将漏罪的量刑与原罪行合并重新计算,然后扣除已经服刑的期限,是先并后减;2、在判决生效后又犯新的罪行的,则应当单独对其新的犯罪行为进行审理,如果前判决未执行完毕,则先由前判决扣除已经执行的刑期,剩余刑期和新犯罪的刑期合并计算。服刑人员信用卡多次拖欠如何处理服刑人员的信用卡出现逾期后,首先可以联系发卡银行电话说明自己正在服刑的情况,然后申请停息挂账,事出有因的话,银行自然会酌情考虑,不会轻易拒绝。待出狱后,再针对欠款进行还款即可。如果信用卡欠款金额较大,一时还不完的话,那还可以向发卡银行申请延长还款期限、分期偿还欠款,让亲友定期大一笔钱进卡里用于信用卡还款。如果当事人名下尚有一定资产,那绑定个人银行卡进行还款即可;钱不够的话,还可以选择售卖、过户资产,找亲友帮忙用所得资金
    2023-07-07
    261人看过
  •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构成要件,民事枉法裁判罪法官应交给什么部门处理
    一、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构成要件枉法裁判罪的构成要件有:1.客体要件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2.客观要件表现为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3.主体要件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实际能构成本罪的主要是那些从事民事、行政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因为只有他们才能利用职权而枉法裁判,具体包括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及助理审判员等。4.主观要件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违背了事实和法律属枉法裁判但仍然决意为之。二、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法官应交给什么部门处理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法官应交给以下部门处理:1.本院纪检部门。负责指导本院纪检、监察工作;对本院工作人员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决定、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受理对本院及其工作人员违反纪律、法律行为的控告、检举,并按照管理权限进行查处;受理检察人员不服处分决定的申诉。2.上
    2023-06-26
    316人看过
  • 对仲裁裁决不予执行案件应由中级人民法院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自1995年实施以来,仲裁委员会在各地人民法院的支持与监督下,顺利裁决并执行了大量的民商事经济案件,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做了一定的工作。但是近几年以来,有的基层人民法院对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的执行采取一些过于苛刻审查方式,动辄裁定不予执行,不但使仲裁委员会的生效裁决和一裁终局的法律制度形同虚设,也使当事人对有关基层人民法院产生了不良印象。因此笔者认为,对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申请不予执行的案件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统一管辖,以确保仲裁裁决文书的严肃性,确保人民法院对仲裁监督的质量,确保一裁终局的法律制度得以落到实处。其理由与根据如下:一、各基层人民法院对是否裁定不予执行所采取的标准不一。在司法实践中,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的大多数法官在审理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案件时,均能在一裁终局的原则下,重程序审查,淡化实体审查,慎重对待已生效的裁决文书。但有的基层法院的法官,滥用实体审查的
    2023-06-06
    122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案件中,司法工作人员对裁判有异议,应如何处理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25
      枉法裁判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如果虽有枉法裁判的行为,但尚未达到情节严重,仅属违法违纪行为,应以行政纪律手段处理。要视具体情况做具体分析和判断。因此类案件属于公诉案件,应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提起公诉,作为你个人只能向人民检察院据实进行举报。对裁判有异议,如果裁判未予生效,应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以请求上级法院纠正裁判错误;如果裁判业已
    • 行政枉法裁判罪属于民事案件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15
      1、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从事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的审判人员。 2、侵犯的客体是民事、行政的诉讼制度。 3、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 二审民事案件如何裁判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04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
    • 行政案件的民事判决生效后如何执行?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0-29
      1、行政诉讼的执行必须在具备法律规定的一定条件后才能发生。没有这些条件,执行程序就不能启动。(一)必须有执行依据,即强制执行依据执行的法律文书,即生效判决、裁定和赔偿调解。(二)必须有可执行的内容。一般指赔偿;实施特定行为的义务,如拆除违章建筑、重新行政或恢复原状。(三)被执行人有能力不履行义务。(四)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执行。2、(1)执行对象,所谓执行对象,是指执行机关执行行为所指的有效执行
    • 如何辨别行政枉法裁判罪与民事枉法裁判罪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13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是指审判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