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就外教单方面解除合同相关规定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8 18:30:51 179 人看过

希望可以帮助你在了解外教单方面解除合同方面的问题,

一、外籍教师的条件

1、对华友好,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具有合作敬业精神。

2、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无未了结法律纠纷或案件。

3、语言类外教所教语言为其母语,学士以上学历,持有相关语言教师资格证书或具有一定教学经验者优先。

二、外籍教师聘请程序

(一)、新任外籍教师的聘请

1、拟聘外籍教师的学部在每年1月30日前填写《聘用外教计划表》,申报下一学年外籍教师聘用计划。国际交流处汇总后,报分管院领导审批同意。

2、国际交流处负责对外招聘,收集应聘者个人简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推荐函等资料,并将候选人资料送交拟聘外籍教师的学部。

3、拟聘外籍教师的学部经过必要的考核程序,初步确定聘用意向,填写《聘用外教意见表》。招聘工作一般应在每年5月1日前完成。

4、国际交流处将各学部聘任意见报院领导审批后,安排与拟聘外籍教师签订聘用合同事宜,并将相关信息通知人力资源处和聘任外籍教师的学部。

5、签约外籍教师在境外,国际交流处负责为其登录“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证件管理系统”,填写工作许可证申请,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并将原件寄给境外的外籍教师,协助其办理来华工作签证。已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和《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的外籍教师,如因故取消行程,应为其办理注销手续。

6、签约外籍教师持本人护照和相关材料前往我驻外使、领馆办理职业

(Z)签证。

7、国际交流处负责登录“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证件管理系统”,填写外国专家证申请,为新聘外籍教师办理《外国专家证》。

8、国际交流处负责为新聘外籍教师办理《居留许可》,或《居留许可》延期。

(二)、现任外籍教师的续聘

1、根据外籍教师聘用学部对外籍教师的评估意见和外籍教师在校的表现,如果本人同意,可继续聘用。外籍教师连续聘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

2、外籍教师聘用学部填写《聘用外教意见表》,报院领导审批后,国际交流处安排与外籍教师续签聘用合同,并报人力资源处和外籍教师聘用学部备案。

3、国际交流处负责为续聘外籍教师办理《外国专家证》延期。

4、国际交流处负责为续聘外籍教师办理《居留许可》延期。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2日 02: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学历相关文章
  • 单方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规定和法定条件
    一、单方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规定关于单方解除合同的相关规定在民法典当中有作详细说明,《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的解除包括双方解除和单方解除。双方解除又称协议解除,即当事人双方订立协议,意在消灭有效合同而达成意思表示一致。在这种情形中,当事人双方均可以单方意思表示使合同消灭。而单方解除则包括单方约定解除和单方法定解除。单方约定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某种解除情形,当这种情形出现时,享有解除权的一方以单方意思表示即可使合同消灭,不必征得对方同意。单方法定解除是指法律上有明确规定,当某种情形出现时,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可依据法律规定直接行使解除权,以达到消灭合同的目的。二、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为:1.由于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实现;2.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
    2023-05-06
    456人看过
  • 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相关赔偿问题如何解决?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予给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就应该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全面、完全的履行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之一:合同期限,则是双方必须遵守的首要条款。用人单位不遵守,违反此约定的,应该承担法定违约责任,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甲方双方责任:1、甲方责任:甲方必须清理好建筑垃圾,基面必须符合防水要求的施工工作面和施工现场要求,用电接头,电源,垂直运输,并协助乙方在施工中所遇不可预测之情况处理,在保修期内如楼面超出规范要求,使屋面强烈裂缝及人为损坏,所造成的防水处渗漏,由甲方负责维修费用。2、乙方责任:乙方由专业技术人员按时进场施工,按安全施工要求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在保修期内乙方如有质量问题应及时免费维修,在保修期外乙方可提供有偿维修
    2023-07-19
    418人看过
  • 在我国有关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规定有哪些?
    在我国有关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规定有以下几点: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
    2023-04-11
    394人看过
  • 近年来我国关于劳动合同解除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变化?
    方式比较多,一般分为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就此有详细的规定,比如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哪些情况可依法拒绝收房拒绝收房的情况:1、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2、不能提供有资质的测绘部门出具的房屋面积实测数据;3、开发商无故延迟交房,在买房人催告后的三个月内仍未交房;4、不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等必须提供的证明文件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
    2023-07-16
    491人看过
  • 我国夫妻共同财产相关规定有哪些?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1、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性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4、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5、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6、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8、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
    2023-07-20
    377人看过
  • 我国共同海损相关法规有哪些
    一、我国共同海损相关法规有哪些即《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共同海损理算规则》,1975年1月1日公布。共有8条,明确规定了共同海损的范围、共同海损理算的原则、共同海损损失金额的计算、共同海损的分摊、利益和手续费、共同海损担保、共同海损时限等问题。规则第8条还提出为了减轻各有关方面的负担,提高工作效率,共同海损理算应当尽量简化,理算书也应力求简明扼要,便于执行。(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修正)第三十三条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二、共同海损损失范围1.共同海损牺牲,即在船货面临危险的情况下,采取共同海损措施使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自身所遭受的有形物质损害,主要包括船舶牺牲、货物牺牲和运费损失。因
    2023-06-06
    389人看过
  • 国有资产拆除相关规定有哪些?
    国有资产拆除相关规定有哪些?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对于承租土地(后房屋)的企业在拆迁中,是可以获得停产停业损失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的。另外在企业拆迁中还会有一些实际的损失,比如员工的安置费用,其他无形资产的损失的等。企业如果是承租的房屋,则拆迁会导致企业需要重新租赁房屋,这其中的差价就是企业的损失,是需要进行补偿的。如果企业是承租的土地在上面自建了厂房,则因为拆迁导致厂房的灭失,也是对企业的损失,企业可以一次要求进行补偿。所以我们将国有土地上承租土地(或房屋)企业拆迁补偿整理成两个公式:1.承租房屋企业补偿
    2023-04-16
    307人看过
  • 受贿罪在我国有哪些相关规定?
    一、受贿罪在我国有哪些相关规定?一般从以下方面判断是否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1、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2、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3、侵犯的客体就是该罪所侵犯的社会关系;4、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利用影响力受贿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二、法律规定受贿罪立案条件有哪些受贿罪的立案标准的规定:1.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3)强行索取财物的。《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
    2024-01-08
    395人看过
  • 新《劳动合同法》对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相关规定
    根据新《劳动合同法》,雇主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律情况(I)如果工人被迫终止劳动合同,雇主需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支付经济补偿,工人在下列情况下被迫终止劳动合同: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例如,强迫员工“休假”或“停工”可被视为未按照劳动合同提供劳动条件。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如果在工资支付日期后未支付工资,则加班工资应减去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缴纳标准低于法定标准的,视为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例如,规章制度规定不得支付加班费,未经公司批准不得辞职。有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劳动合同无效;主要是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法律责任,排除劳
    2023-05-07
    278人看过
  • 离婚的外国人在我国申请复婚有哪些相关规定
    离婚的外国人在我国申请复婚的规定离婚后又申请,应按结婚的规定办理。离婚的外国人在我国申请,须出示件,按下列情况处理:一、如果前次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应同时提供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其原配偶的国籍证明;二、其原配偶是中国公民的,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三、其原配偶是外国公民的,或者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申请我国人民法院承认裁定其效力,但必须经该出具离婚证的国家的公证机关公证,并经其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认证和我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或由该国驻华使、领馆直接认证。与外国公民离婚的中国公民在国内申请再婚的,应按下列情况处理:一、如果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其离婚证件(调解书或判决书),须申请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二、如果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
    2023-05-04
    172人看过
  • 我国制定哪一部法律对合同有相关规定
    我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合同编部分对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规定。一、我国法律相关债权债务怎样认定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的权利,债权债务的认定规定在我国《民法典》中。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第四百六十八条规定,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有关该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编通则的有关规定,但是根据其性质不能适用的除外。二、民法典规定公证遗嘱遗嘱人能否撤销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公证遗嘱遗嘱人可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三、父亲再婚后
    2023-02-19
    221人看过
  • 单方面解除土地承包合同的规定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无条件撤销合同。如果有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况的,不利的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023-03-09
    275人看过
  •  劳动合同解除方式:个人单方面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有以下六种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有以下六种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依 据 劳 动 合 同
    2023-09-26
    267人看过
  • 我国关于涉外合同法律适用的规定有哪些
    1、当事人选择法律时需要“明示”。在涉外合同中,如果遇到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和转让、合同终止以及违约责任等争议。按照这一规定,当事人应当以明示的方式选择,也就是在缔约时或争议发生之后,以文字或者言词明确作出选择合同准据法的意思表示。2、未选择者适用“最密切联系”原则。如果当事人未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的,按照这一司法解释,法院应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合同争议适用的法律。根据合同的特殊性质,以及某一方当事人履行的义务最能体现合同的本质特性等因素,确定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作为合同的准据法。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17类合同的适用法律。如买卖合同,适用合同订立时卖方住所地法;如果合同是在买方住所地谈判并订立的,或者合同明确规定卖方须在买方住所地履行交货义务的,适用买方住所地法。3、违反我国公共利益者适用我国法律。司法解释中规定“适用外国法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
    2023-03-06
    49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学历
    词条

    学历是指人们在教育机构中接受科学文化教育和技能训练的学习经历。根据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学历教育包括以下形式:小学、初中、高中、专科教育、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等。... 更多>

    #学历
    相关咨询
    • 承揽合同单方面解除条件是哪些,有哪些相关的法律规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2-17
      1、合同解除有约定解除,有法定解除,如果你们合同中约定了解除条件的,一旦条件成就后合同就解除了,如果没有约定的,则按照法定解除,在以下的情况下合同可以解除: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
    • 我国有关合同解除的相关规定有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16
      1.后契约义务存在的理论基础依然为诚实信用原则。 2.《民法典》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这一规定明确了后契约义务在我国法律中的地位。 3.除此之外,《民法典》的其他条文对后契约义务也有所反映。如第266条关于承揽人保守秘密,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的规定,因委托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破产致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仍应继续处
    • 单方面解除合同不一定意味着就合同解除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2-25
      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合同不一定终止。只有当合同符合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才能单方面行使终止权,单方面终止才有效。例如,一方明确违约;一方延迟履行,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 合同单方面违约如何处理,有哪些相关规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0-16
      合同单方面违约守约方拒绝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该合同;守约方选择解除合同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赔偿金等。
    • 我国对涉外合同一般有哪些相关法律规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25
      我国关于涉外合同法律适用的规定如下: 当事人未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 人民法院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时,应根据合同的特殊性质,以及某一方当事人履行的义务最能体现合同的本质特性等因素,确定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作为合同的准据法。 (一)买卖合同,适用合同订立时卖方住所地法;如果合同是在买方住所地谈判并订立的,或者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