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别除权起诉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6:34:32 57 人看过

原告:XX市K公司,地址:XX市XX街XX号,法定代表人:陈XX,职务:总经理。

被告:G公司破产清算线组,地址:XX市XX街XX号,清算组负责人:张XX

请求事项:

(1)请求确认K公司的别除权,

(2)担保物:G公司在XX市XX街门市部,该处房产变卖价金中30万元支付K公司。

事实和理由:1989年2月G公司因资金周转不灵向我公司借贷30万元现金,借款合同中明确以G公司在市区门市部的房产作抵押。按当时房价估算,该处房产大约价值在35万元左右。1991年7月5日,法院受理G公司破产案后,我们及时向法院申报了债权,并得到了债权人会议对该债权性质的认定。10月7日法院宣告G公司破产后,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财产后却把G公司门市部这笔房产作为破产财产,否认K公司的别除权。清算组的作法严重损害了K公司的利益,违反了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特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我方的别除权。

此致

XX人民法院

XX市K公司

法定代表:陈XX

1991年12月4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01: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人会议相关文章
  • 刑事上诉状和起诉状的区别
    一、起诉状与上诉状的区别1、诉讼原因不同。起诉状是针对是被告侵犯原告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上诉状则是针对原审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受文机关不同。起诉状一般向基层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3、处理程序不同。起诉状由受理人民法院进行审理依法作出判决裁定,上诉状必须由上诉人民法院进行二次审理依法作出终审判决、裁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起
    2023-04-05
    407人看过
  • 起诉状和起诉书的区别
    起诉书与起诉状完全不同,二者不可混用,两者最大的不同在于出具的主体不一样。起诉书适用于刑事诉讼,是国家司法机关(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启动公诉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文书,起诉书中的当事人是公诉人和被告人;起诉状适用于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是不同主体(个人、法人、其他组织或单位)启动非公诉诉讼程序的法律文书,具体包括启动刑事自诉程序的刑事自诉状、启动民事诉讼程序的民事起诉状、启动行政诉讼程序的行政起诉状,起诉状的当事人是原告和被告。一、法院流程是怎么走的1、写诉状民事起诉状是启动法律程序的一个重要法律文书。恰当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的陈述和法律依据,都是决定官司胜败的重要因素。2、立案首先要选择一个有管辖权的法院,然后递交诉状和证据及其他相关材料。拿到法院受理通知书后,等待法院传票通知开庭。3、开庭开庭程序主要包括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法庭调查阶段的举证、质证是专业性很强的诉讼行为。4、判决
    2023-03-20
    208人看过
  • 不安抗辩权诉状行使的条件
    一、不安抗辩权诉状行使的条件民法典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二、行使不安抗辩权是否是违约行为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行使不安抗辩权不一定是违约的行为。三、行使不安抗辩权时负有哪些义务为了兼顾后给付义务人的利益,也便于其能及时提
    2023-05-06
    146人看过
  • 不安抗辩权诉状行使的条件
    一、什么是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民法中抗辩权的一种。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是指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后履行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况,可暂时中止履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如下:(一)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二)主张不安抗辩权的一方应当先履行债务,且其债务已届清偿期。如果履行期未届至,先履行方只能暂时停止履行的准备,无从停止履行。不安抗辩权适用的双务合同属于异时履行。是指双方履行存在的时间顺序,即一方先履行,另一方后履行。(三)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它包括三个要素:1、后履行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后履行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原因有:①
    2023-03-30
    160人看过
  • 起诉书和起诉状的区别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的诉讼程序,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提起公诉的法律文书。因为它是以公诉人的身份提出的,因此呢也叫公诉书。起诉状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了向人民法院起诉而递交的法律文书。最大的区别在于出具的主体不一样。起诉书一般是国家机关出具,起诉状一般是当事人出具。一、行政诉讼该如何起诉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一样,采用不告不理原则,即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开始行政诉讼,而必须先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诉讼,起诉是行政诉讼开始的前提条件。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起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即应书写起诉状,才能引起行政诉讼程序的开始。起诉状的主要内容有:①当事人的情况。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住址。原告是法人或组织的,要写明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代表人)的情况。与原告相对应,还要写明被告行政机关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情况;②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③证据和证据
    2023-02-16
    305人看过
  • 行使质权要起诉吗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行使质权不一定要诉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一、质权实现的条件质权的实现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既包括其完全未履行,也包括其部分未履行。至于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是否有过错,并无关系。2、债权人非因自己的原因未受清偿。虽然债务人未履行债务,但债权人因其它的原因受到清偿的,质权消灭,质权人当然不能实现质权。质权人虽未受清偿,但是由于债权人自己的原因而未受清偿,质权人也不能实现质权。3、质权人占有质物。由于质权以占有质物为存续条件,质权人不占有质物的,质权人无法实现质权。二、动产质权的生效问题1、交付
    2023-02-26
    199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会议指由债权人组成的,表达全体债权人意志的临时性决议和监督机构。债权人会议,是在法院指导和监督下,表达全体债权人意志,代表债权人整体利益而参与破产程序的机构。... 更多>

    #债权人会议
    相关咨询
    • 婚姻承续权行使的起诉状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16
      民事起诉书范本原告:xxx男xx年x月x日生x族,xxx人,住x市x区x路x号x小区x单元x号。法定代理人(系原告生母):xxx女xxx年x月x日生,x族,xx市人,住址同上。被告(系原告生父):xxx男xxx年x月x日生x族xx市xxx公司职工住xx市xx区xxx路xxx号xxx小区xx单元xx号。诉讼请求:责令被告从起诉之日起每月支付原告抚养费xxxx元。事实与理由:原告系被告亲生女儿。xx年
    • 别除权如何行使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2-20
      别除权是不依破产程序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个别的、优先受偿的权利。别除权,是破产法的特有概念,以民法中的财产担保制度为法律基础,是担保物权在破产法上的总称。它具有以下特征: 是对属于破产财产的特定财产行使的权利;是不依破产程序而优先受偿的权利;作为别除权基础的担保债权须在破产宣告前的特定期间内已存在。 别除权行使的条件 1、债权和担保必须合法成立和生效。 2、债权和担保权必须符合《破产法》有关规定
    • 行使别除权怎么判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1-06
      别除权是不依破产程序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个别的、优先受偿的权利。别除权,是破产法的特有概念,以民法中的财产担保制度为法律基础,是担保物权在破产法上的总称。它具有以下特征: 是对属于破产财产的特定财产行使的权利;是不依破产程序而优先受偿的权利;作为别除权基础的担保债权须在破产宣告前的特定期间内已存在。 别除权行使的条件: 1、债权和担保必须合法成立和生效。 2、债权和担保权必须符合《破产法》有关规
    • 体会怎么行使别除权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13
      别除权是不依破产程序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个别的、优先受偿的权利。别除权,是破产法的特有概念,以民法中的财产担保制度为法律基础,是担保物权在破产法上的总称。它具有以下特征: 是对属于破产财产的特定财产行使的权利;是不依破产程序而优先受偿的权利;作为别除权基础的担保债权须在破产宣告前的特定期间内已存在。 别除权行使的条件: 1、债权和担保必须合法成立和生效。 2、债权和担保权必须符合《破产法》有关规
    • 撤销土地使用权行政起诉状指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11
      撤销土地使用权行政起诉状需要写出本案各方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写清要求撤销土地证的具体事实,提出本人诉求,最后签字并日期。(该规定同样适用于行政诉讼,只是被告方的信息内容有所不同) 《民诉法》规定的起诉状基本内容: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