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指的是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 即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对其权益产生影响的个人或组织。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对相对人权益的影响有时是直接的,有时也可能是间接的。
行政相对人指的是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对其权益产生影响的个人或组织。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对相对人权益的影响有时是直接的,有时影响可能是间接的,作为个人、组织,无论其权益受到行政主体行政行为的直接影响还是间接影响,都是行政相对人。行政相对人进入行政诉讼后,其行政相对人的身份自然丧失,成为行政诉讼的原告,行政主体成为被告,两者在法律地位上趋于平等。
行 政 相 对 人 在 行 政 诉 讼 中 的 角 色
根据素材,行政诉讼案件中当事人在举证责任方面有以下规定:首先,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其次,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如果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经人民法院准许,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提供当事人在行政处理程序中形成的陈述、申辩材料或者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最后,如果当事人认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明显错误的,可以向作出该裁判的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应当作出再审决定,并通知当事人。
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法律关系中是行政主体的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其权益受到行政主体的行为影响。行政主体行政行为的影响可以是直接的或间接的,无论权益是受到直接或间接影响,个人或组织都是行政相对人。进入行政诉讼后,行政相对人的身份会自然丧失,成为被告,而行政主体成为被告,两者在法律地位上趋于平等。在行政诉讼案件中,被告对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如果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经人民法院准许,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提供当事人在行政处理程序中形成的陈述、申辩材料或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如果当事人认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明显错误的,可以向作出该裁判的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应当作出再审决定,并通知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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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可以是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代理时候,又有两种授权状态,分别是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特别授权是指代理人可对涉及你的重大权益的事项作主,一般授权就是当...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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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与受教育权的关系?山西在线咨询 2023-08-04常见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侵犯公民受教育的基本权利的行为。 受教育权包括两个基本要素: 一是公民均有上学接受教育的权利; 二是国家提供教育设施,培养教师,为公民受教育创造必要机会和物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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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违反合同制教育法规定给予教育局处罚的,教育行政机关如何处理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06根据《教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 你说的合同制教师,也是教师的一员,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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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机关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云南在线咨询 2022-01-311、如果《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没有规定时效和“追诉时效”,就是没有;理论上可以发现就追究(应该不是诉讼,所以不应该叫追诉)。2、没有规定也不是“认为永久有效还是事件发生时有效”我认为是发现就可以追究;3、其他关于时效和“追诉时效”,民事、行政、刑事等方面各种法律法规程序性的规定是极多的,没有人能够说全,律师也不是电脑,应该是不能做到的。4、纯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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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机关在执行教育行政程序中必须履行哪些职责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6学校和教师应当按照国家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课时安排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不得违反规定增加学生课业负担,增加考试科目的课时或者减少非考试科目的课时;不得按照考试成绩对学生进行排名;不得利用假期、公休日、课余时间组织学生进行强制补课;不得动员、组织本校学生参加社会力量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执行国家教学制度、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推进实施素质教育,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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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保障什么受害者的受教育权利香港在线咨询 2022-01-30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利及其他有关权益,建立学生申诉制度,及时处理学校和教师侵害未成年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建立有利于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评价制度,督促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机关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