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法最新修订热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1 16:22:33 284 人看过

新广告法最新修订热点:

1、药品广告需显著标明不良反应

广告法修订草案三审稿(以下简称三审稿)增加规定,药品广告的内容不得与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不一致,并应当显著标明禁忌、不良反应。

【解读】为保证用药安全,保护患者权益,有必要对药品广告进一步严格规范。

2、保健食品广告禁涉及疾病防治

三审稿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并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解读】保健食品不具有治疗疾病的功效,且实践中保健食品广告违法情况较为严重,三审稿为此将保健食品广告准则单列一条,作出了更有针对性的严格规范。

3、养生栏目禁发药品、保健食品广告

三审稿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

【解读】一些媒体以健康讲座、养生节目等形式变相发布药品、保健食品广告,致使消费者权益受损事件时有发生,法律设专门条款将有效防止无良商家“忽悠”消费者。

4、母乳代用品广告禁“登”公共场所

根据三审稿,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发布声称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广告。

【解读】母乳是婴儿成长最自然、安全、完整的天然食物,母乳喂养应该鼓励和促进。

5、大众媒介、公共场所禁发烟草广告

三审稿明确,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发布烟草广告。烟草制品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发布的迁址、更名、招聘等启事中,不得含有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烟草制品生产者或者销售者不得利用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公益广告,宣传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

【解读】想通过其他商品的广告或公益广告等变相发布烟草广告?这种行为也行不通了。

6、代言过虚假广告者或将被禁3年

三审稿规定,对在虚假广告中作推荐、证明受到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利用其作为广告代言人。

【解读】广告不能想接就接,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广告代言人的责任应进一步强化,代言活动也应更加严格规范。

7、医疗机构违法发广告将吊销执业许可证

三审稿增加规定,医疗机构违法发布广告情节严重的,除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吊销诊疗科目或者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解读】事实上,我国《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已对医疗机构发布广告行为作出过相关规定;此次上升到法律层面加大处罚力度,也显示出加强对医疗广告管理的决心。

8、部门监管不到位将追责主管

三审稿明确,新闻出版广电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对有广告违法行为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不依法予以处理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解读】治理违法广告需部门联动,除工商部门加强监管外,新闻出版广电等媒体主管部门也需切实履行对媒体活动的监管职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8: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药品广告审查办法》重新修订对违法广告加重处罚
    据新华社北京3月15日电(记者吕诺)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工商总局15日发布新修订的《药品广告审查办法》。5月1日新办法施行后,我国药品广告管理将进一步加强。新修订的《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共31条,对药品广告审批和备案的程序、时限、申请人的义务、药品广告的监督管理及有关法律责任等内容作出了规定。针对药品广告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新办法进一步明确药品广告审查的程序,促进审批公开公正。为配合工商部门对违法药品广告的查处,加大打击违法药品广告的力度,新办法重点增加和明确了以下规定:第一,篡改经批准的药品广告内容进行虚假宣传的,撤销广告所涉及的药品品种的所有广告文号,并一年内不受理该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申请;第二,将药品广告与产品挂钩,对任意扩大产品适应症范围、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违法广告,将对其产品实行强制控制措施,暂停该产品的销售,并责令其消除影响。
    2023-04-24
    482人看过
  • 广告法修订:明星代言广告小心违法
    现行广告法自1995年实施以来,还未进行过修改。随着广告业的迅速发展和互联网等新技术的广泛运用,广告发布的媒介和形式都发生了很大变化,现行广告法的有关规定过于原则、约束力不强,导致广告业发展失范,虚假广告、垃圾广告等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正常判断,危害着消费者的健康和财产安全。正在北京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广告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审议。明星代言等问题有望得到规范。草案明确了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真实性负责的基本原则,同时新增了广告荐证者的行为规范。草案规定,广告荐证者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并符合广告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广告荐证者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证明。草案同时规定,广告荐证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由工商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连
    2023-04-24
    228人看过
  • 解读广告法修订和广告审查标准
    日前,市工商局举办《广告法》修订情况和广告审查标准专题讲座。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我市媒体及广告企业负责人、广告审查员进行了培训。某媒体记者了解到,目前已提交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广告法》修订草案,是《广告法》自1995年实施以来的首次大修,亮点颇多,重点锁定虚假广告治理问题。此次提交审议的《广告法》修订草案,与现行《广告法》相比,增加33条,修正18条,维持不变或仅有文字简单调整的24条。扩大了《广告法》的调整范围,充实和细化了重点商品、服务广告内容准则和广告活动规范,修订或新增了医疗、教育培训、房地产等类型广告的准则等。
    2023-06-07
    110人看过
  • 广告法修改引热议:烟草广告该不该全面禁止?
    24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广告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分组审议中,围绕该全面还是广泛禁止烟草广告、如何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等焦点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纷纷发表了修改意见。全面还是广泛,立法态度应更明确在上一次常委会审议期间和之后的征求意见中,对烟草广告问题有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应当完全禁止烟草广告;另一种意见认为,修订草案的规定已经国务院有关方面反复研究论证,不宜完全禁止。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研究,最终提交审议的二审稿在一审稿的基础上对烟草广告作出了更为严格的限制。按照新的修改,除在烟草制品专卖点张贴广告和烟草制品生产者向烟草制品销售者内部发送广告之外,其他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都被禁止了。周天鸿委员认为,草案列举了禁止做烟草广告的地方和形式,让人感觉还是不放心。他建议仅把可以发布广告的两种情形写出来,其他的一律不准,这样就可以把其他地方和形式作烟草广告的排除掉
    2023-04-24
    84人看过
  • 广告法修订草案二审稿烟草广告禁在专卖点外张贴
    亲子综艺节目走红后,不少明星带着孩子以代言人的身份出现在各种广告中,这种现象以后可能改变。昨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广告法修订草案二审稿规定,不得利用10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聚焦1烟草广告禁在专卖点外张贴此前一审稿在常委会审议和征求意见过程中,是否在修订草案中规定全面禁止烟草广告,有两种不同意见:许多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烟草对健康有害无益,全面禁止发布烟草广告,对于保护人民健康、预防青少年吸烟意义重大。建议明确规定,禁止发布一切形式的烟草广告。有些常委会委员认为,我国目前不宜全面禁止烟草广告,但可以进一步做出限制,加强管理,严格规范。在一审稿基础上,二审稿对烟草广告作出更严格限制。二审稿规定,禁止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移动通信网络、互联网等大众传播媒介和形式或者变相发布烟草广告。除了在烟草制品专卖点的店堂室内可以采取张贴、陈列等形式发
    2023-04-24
    334人看过
  • 广告法修订引质疑内容存在三大疑点
    如何管?怎么罚?日前,广告法修订草案提交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引发社会强烈关注。许多人认为,此次广告法修订草案亮点颇多,积极意义明显。但修订草案也引发网民集体吐槽,专家指出:草案中部分条款规定过于具体,部分又过于模糊,在可操作性上存在较大问题。质疑一:可操作性存疑,明星是否使用过商品该如何取证?本次修改引入了广告荐证者的概念,并对其行为规范和法律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广告荐证者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证明。明星在用什么产品,难道你能监控到?明星代言宝宝尿片你们怎么监督?一位消费者质疑道。这个规定过于模糊,在操作性上存在很大问题。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广告系主任蔡XX说:这一规定的出发点是好的,加大荐证人的责任有利于规范明星代言的功利化取向,一定程度上遏止人格与个人荣誉过度商品化的现象。但是该如何鉴定广告荐证者是否使用过某一商品或服务呢?现实中明星为了代
    2023-04-24
    324人看过
  • 广告法修订:与虚假广告“沾边”都追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修订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修订草案对涉药、涉医、涉烟、涉酒广告和广告代言人进行了严格的规范。只要与虚假广告沾边都将被追责。要点:医药医疗广告不能宣称疗效广告法修订草案规定: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医疗广告不得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不得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患者或者其他广告代言人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修订草案还规定: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医疗广告不得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患者或者其他广告代言人的名义或形象作推荐证明。以后,不但明星不能代言医疗医药广告,一般人也不能代言。要点:烟草广告不能登上公共场所根据修订草案,禁止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移动通信网络、互联网等大众传播媒介和形式发布或者变相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在公共场所、医
    2023-04-24
    161人看过
  • 网络广告与广告法修改的几点建议
    有媒体问:我国网络广告监督管理还处于初始阶段,除了北京市工商管理局发布的《北京市网络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外,目前还没有专门针对网络广告的法律法规,仍沿用1995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该法本身还存在很多不足,亟待进一步完善和修改。您怎么看待这个问题?有关部门近期是否会出台新的法规?答:广告法的修订是非常紧迫,而且也是非常重要的。广告法的制定和实施有其特定的背景和基础,现在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广告业的发展与规范呼唤着广告法的修改。互联网发展给广告行为规范带来了很多新的问题,但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其积极地一面,特别是对于广告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平等地宣传自己的产品和服务的权利,是一个巨大的、前所未有的推进。法律在多大的范围内允许行为人通过互联网从事自由、自主的宣传行为,是广告法要解决的问题,从一定意义上讲这也是广告法修改的价值之所在。据我了解,广告法修改工作的进程正在加快,但加快的速度与
    2023-06-07
    261人看过
  • 《广告法》修订,“信骚扰”能治?
    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拟规定,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或者个人电子邮箱发送广告。而在移动互联网不断壮大的今天,广告法的修改能否遏制扰人的信骚扰呢?修订草案对于垃圾短信治理力度是否足够?本报记者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法学院教授刘俊海。政策技术空子大信骚扰久治不愈垃圾短信一直是困扰各位手机用户的一只拍不死的苍蝇。根据2013年中国手机安全状况报告称,去年手机垃圾短信共计971亿条,较2012年的712亿条增长了36.4%。事实上,垃圾短信的背后是广告主和不法分子巨大的利益诉求。在利益的驱使下,针对运营商、手机安全厂商的监测、拦截技术,不法分子从政策上钻空子,在技术上实现突破,研发出诸如伪基站等高新型群发工具。这也就造成了国内垃圾短信、欺诈短信泛滥等乱象丛生的局面。而实行了二十多年的广告
    2023-06-07
    372人看过
  • 为“广告法修订草案”叫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修订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修订草案对涉药、涉医、涉烟、涉酒广告和广告代言人进行了严格的规范。规定:10周岁以下孩子不得做广告代言人,医药医疗广告不能宣称疗效,烟草广告不能登上公共场所,只要与虚假广告沾边都将被追责。业内人士认为广告法修订草案的出台太有必要了,太及时了,为法治宣传建设奠定了基础,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了积极工作。谈起涉药、涉医、涉烟、涉酒广告人民较烦、较厌、较恨。烦得是随意插播广告,简直是铺天盖地,尤其是卫视节目;厌得是扰乱了人民的视角,贬低了人民的智商,浪费了人民的时光;恨得是诱导人民上当受骗,让广大消费者权益受到了损害。时下,国家终于对涉药、涉医、涉烟、涉酒广告和广告代言人进行了严格的、明确的规范,广大人民能不叫好吗?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广告已成为当今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目前一些形
    2023-06-06
    161人看过
  • 最新广告法中哪些方面是亮点?
    新广告法具体有以下亮点:1、完善广告标准;2、明确定义虚假广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包含虚假或误导性内容,不得欺骗或误导消费者;3、约束广告代言人;4、禁止烟草变相广告;5、十岁以下不能代言;6、规范互联网广告;7、加强对媒体的监督;8、公益广告负责;9、监管不到位将追究责任;10、广告主可以证明自己的清白。广告法禁用的词汇有哪些1.标题通用类禁用广告词,避免出现主观色彩的字眼,标题不得使用侮辱个人、民族和国家的字眼,带有炫富内容的广告语禁止出现在各类广告中;2.行业通用类禁用广告词,其中包括教育类、房产类,民办学校及培训机构招生广告,广告中一律不得出现资深教师、名牌等词语;3.社会生活类禁用广告词。报道各种事实特别是产品、商品时不使用最佳、最好、最著名等具有强烈评价色彩的词语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2023-07-06
    97人看过
  • 美国广告法规对我国《广告法》修订的启示
    美国是全球广告业最发达的国家,其广告法规的建设起步很早,广告法规体系完善,在很多方面可以为我国广告法规的修订、改进提供参考。一、明确广告管理机构的职责与权限美国是一个高度法制化的国家,法律体系很健全。针对广告行业,美国没有统一的广告法,规范广告的一些法律条款散见于有关的商业法典,以及各州自行制定的法规中。但这并不妨碍政府对广告行业实施严格而有序的管理,在美国,早已通过立法的形式赋予广告管理机构相当的权力和权威的地位,使其能够对广告行业的各种违法现象进行行之有效的管理。1914年,美国国会通过《联邦贸易委员会法》,并依据此法建立联邦贸易委员会,它是美国最权威的综合管理广告的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广告管理章程并负责监督实施,调查、处理消费者对广告的各种投诉,召开听证会,对虚假不实、不公平的广告进行处理。①1983年,美国国会又通过了《惠勒·利修正案》,进一步扩大了联邦贸易委员会的权限,明确了
    2023-06-07
    178人看过
  • 广告法修订草案增加农产品广告准则
    8月25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广告法修订草案,补充、完善了农药、兽药广告准则,增加了饲料、饲料添加剂广告准则和种子、种蓄禽、水产苗和种养殖广告准则。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在作草案说明时介绍,现行广告法主要存在广告总则内容不够完备,针对性不强,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烟草等广告准则内容较为单薄,保健食品、医疗、教育、培训、房地产等广告缺乏专门规定;广告活动规范不够明晰;虚假广告的认定标准亟待明确;法律责任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等问题。为了进一步规范广告活动,促进广告业的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因此对现行的广告法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草案规定,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广告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不得含有表明安全性的绝对化断言;不得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技术推广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专业人士、用户的名义作推荐、证明;不得说明有效率;不得含有违反安全使用规
    2023-06-07
    173人看过
  • 冷静审视《广告法》修订争议
    今年三月,两会一闭幕,广告界不少人士对于《广告法》修订案没能被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议事日程有些失望,对于《广告法》自1995年2月正式实施以来,广告相关业务实践方面所出现的这样那样的问题,以及一直困扰实务界、传媒界和企业界的种种障碍,更显得有些焦急与无奈。根据我们侧面了解,本次各方期待中的《广告法》修订,不但人大法律工作委员会没有列入工作清单,就连国务院的法制委员会也没有积极对待。倒是国家工商总局非常热衷,广告监督管理司屈建民司长从今年元月份开始,就与全国几十个省市级工商部门广告主管领导一起进行全国《广告法》修订的系列座谈会。屈司长主持的会议主要围绕着虚假广告和误导广告的界定、比较广告管理、网络广告监管、广告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广告信息披露制度等突出问题进行共同研讨,对食品、医疗、化妆品及网络等广告法律监管力度相对薄弱的经营行为进行法制完善,使行政处罚制度化、法律化。会议在以行业自律为主,政
    2023-04-24
    131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新广告法修改亮点和变化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8
      亮点一 完善广告准则 【变化】 新的广告法内容更加丰富,如完善了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医疗器械、教育培训、招商投资、房地产、农作物种子等广告的准则。原来广告法只有7种商品和服务的广告准则,这次增加到19种。 没有新增内容时,对这些新加的种类进行管理,没有明确的法律来规范,执行起来就比较困难。此前只有一些规章制度,没有相关法律方面的东西,现在新法把规章相关内容纳入其中,这是因为如医疗、保健食品等违法
    • 最新广告法禁用词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22
      2017年新广告法禁用词一、与“最”有关:最、最佳、最具、最爱、最赚、最优、最优秀、最好、最大、最大程度、最高、最高级、最高档、最奢侈、最低、最低级、最低价、最底、最便宜、时尚最低价、最流行、最受欢迎、最时尚、最聚拢、最符合、最舒适、最先、最先进、最先进科学、最先进加工工艺、最先享受、最后、最后一波、最新、最新科技、最新科学。二、与“一”有关第一、中国第一、全网第一、销量第一、排名第一、唯一、第一
    • 最新的广告法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06
      新广告法限定不得利用不满十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手续、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但公益广告除外。在针对未成年人的大众传播媒介上不得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酒类、美容广告,以及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广告。针对不满十四岁的未成年人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 广告法(修订草案)第38条是哪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9-2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以及禁止发布广告的商品或者服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计、制作、发布广告。
    • 新广告法的亮点具体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2-16
      新广告法具体有以下亮点: 1、完善广告准则; 2、明确定义虚假广告; 《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3、约束广告代言人; 4、禁止烟草变相广告; 5、十岁以下不能代言; 6、规范互联网广告; 7、加强对媒体监督; 8、公益广告成责任; 9、监管不到位将追责; 10、可让广告业主自证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