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验收单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工程施工合同拖欠工程款工程款税率工程款支付申请
相信大部分人都有在法院旁听过,所以对于法律案件中诉讼的程序有了一定的了解。一个案件的审判,是由很多的部分组成的,并且,一个案件交由法院审判之前,还要经过其他机关,比如公安机关,检查机关等机关做侦查等工作。案件在法院中有一个阶段非常的重要,就是司法鉴定的阶段。那么司法鉴定证据效力如何?
一、把握内涵,正确适用鉴定意见。
司法鉴定,我国三大诉讼法都将之称为鉴定结论,并且都将其规定为法定证据的一种。《决定》将鉴定结论修改为鉴定意见,并且对司法鉴定的定义进行了界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从定义来看司法鉴定包括以下几层意思:
1、司法鉴定是在诉讼活动中进行的,是涉及诉讼的活动;
2、司法鉴定的主体是司法鉴定人;
3、司法鉴定的目的是为了解决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
4、司法鉴定的方法是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进行鉴别和判断;
5、司法鉴定人应当提供鉴定意见。
〔1〕我国三大诉讼法均规定鉴定结论作为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决定》的修改更突出了鉴定意见并非终局性,只有经过查证属实才具有可采信。
二、影响司法鉴定效力的主要因素
诉讼证据的特征是由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三个基本因素构成的。这三个因素是互相联系、缺一不可的。客观性和关联性是证据的内容。合法性是证据的形式,是证据真实性和相关性的法律保证。
〔2〕通过对《决定》内容的比较分析,以下几方面大的调整值得关注:
(一)合格主体是司法鉴定有效的前提。
根据《决定》的规定,国家对从事法医类鉴定、物证类鉴定、声像资料类鉴定以及根据诉讼需要由国务院司法行政机关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其他应当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的鉴定事项实行登记管理制度,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名册编制和公告。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据此,对从事已列入《决定》的司法鉴定活动,必须由持有省司法厅颁发司法鉴定许可证的司法鉴定机构中有省司法厅颁发的司法鉴定执业证的司法鉴定人进行,这也是评判鉴定意见是否合法的前提。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只能对已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中出于侦查工作需要的事项进行鉴定,对于不是由于侦查需要而进行的司法鉴定都是无效的。对于未经登记非法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不但其作出的鉴定意见无效,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和《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由省司法厅责令其停止司法鉴定活动并处以违法所得一至三倍的罚款。
(二)鉴定程序是否合法影响鉴定的效力。
现代法治理念体现了诉讼的程序正义的价值观。司法鉴定程序是否合法,直接影响到鉴定意见的准确性。如对伤害案件中视力伤害的鉴定有关机关的规范性文件规定了必须在受伤三个月以后进行鉴定,如果鉴定意见在三个月内做出的就可能导致鉴定意见的准确性。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司法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进行鉴定,否则就有可能导致鉴定意见的无效和不被法官采信。
(三)鉴定标准直接影响鉴定意见是否准确。
当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以及其他一些机关各自都制定了相关的鉴定标准,鉴定标准不统一往往造成司法鉴定意见的不一致,直接影响到当事人的利益和法院对鉴定意见的采信。2004年12月15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执行〈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浙高法〔2004〕264号),在诉讼中司法鉴定必须严格引用法院目前适用的鉴定标准和相关的技术标准。比如交通事故的伤残等级鉴定就不能适用工伤事故的伤残等级鉴定标准,但是对于上下班途中机动车导致的交通事故就应适用工伤事故的鉴定标准,这是因为国家已明确上下班途中机动车导致的交通事故应当认定为工伤。
三、庭上质证要注意的若干问题
《决定》实施后,经省司法厅审核登记并公告的社会鉴定机构开始从事司法鉴定业务,法院、侦查机关以及当事人都可以委托这些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那么在实践中,究竟如何评判一份鉴定意见是否合法有效以及法官的采信?在此笔者谈一点个人的看法。
(一)要看委托人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的鉴定材料真实与否。由于《决定》实施后,委托主体不断扩大,那么在委托过程中就有可能出现当事人故意提供虚假的鉴定材料,如伪造病历、由其他人替代被鉴定对象进行鉴定等,其直接结果就是影响了鉴定意见的真实性。
(二)要看鉴定意见书形式是否合乎规范。一份完整的司法鉴定文书都有相应的格式规范。从文书规范中也可以发现相应的问题。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有二名或二名以上鉴定人进行鉴定。多人参加的鉴定,对鉴定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决定》要求司法鉴定人独立进行鉴定,对鉴定意见负责并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根据相关的规定一份鉴定意见书除了司法鉴定人的签名外还必须加盖鉴定机构的公章。鉴定意见书不符合规范也可能影响到鉴定意见书的效力。
对于一些影响了鉴定人准确鉴定的因素,致使鉴定结论有瑕疵而导致不能作为诉讼的依据的,必须要重新进行鉴定。法律是公平公正的,任何环节的问题都不可以被忽略。
-
司法鉴定证据效力是如何的?
215人看过
-
重新鉴定司法鉴定效力如何
428人看过
-
如何认定医疗事故鉴定证据的效力
184人看过
-
办理司法鉴定证据效力有哪些
295人看过
-
司法鉴定如何有效质证
104人看过
-
亲子鉴定有何证据效力
456人看过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
司法鉴定证据效力是如何的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3-03司法鉴定证据效力是: 1.鉴定结论作为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2.客观性和关联性是证据的内容,合法性是证据的形式,是证据真实性和相关性的法律保证; 3.司法鉴定程序是否合法,直接影响到鉴定意见的准确性。
-
司法鉴定证据有效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16原告一般会提交有被告本人签字、单位盖章或单位工作人员签字的借条、借据、欠条、收货条、收货收据、出库单、入库单、结算清单等证据,被告认可的,即视为原告的主张合法有据,如果被告否认,法官会要求被告提交申请,进行字迹、公章真伪的司法鉴定,如果鉴定意见认为是被告所签的字,即使被告否认,法院也会依法判决被告承担还款义务。
-
票据保证的效力是如何规定的辽宁在线咨询 2023-05-101、对持票人的效力。票据保证对持票人来讲,对实现其权利又多了一层保护网,持票人可以直接向保证人主张权利。 2、对被保证人及其前、后手的效力。票据保证行为本身并不免除任何票据债务人的票据责任,但如果保证人履行了持票人的票据债务后,被保证人的后手即可免责。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来讲,仍负有对保证人清偿的责任。
-
如何认定数个证据的效力,证明同一事实的数个证据,该证据效力如何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15证明同一事实的数个证据,其证明效力一般可以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认定:(1)国家机关以及其他职能部门依职权制作的公文文书优于其他书证;(2)鉴定结论、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档案材料以及经过公证或者登记的书证优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3)原件、原物优于复制件、复制品;(4)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优于其他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5)法庭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优于其他部门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6
-
收据的法律效力是如何规定的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31收据可以作为法律依据,且有对方公司的财务章,基本上已经认定你们交易的事实。 建议几点: 1.在起诉前,一定要先找律师确定收据时候规范,是否有漏洞。否则,对自己不利 2.最好准备好当时购机时候其他附件,如质量证明、保修卡等等,以便起诉中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