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造价司法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0:50:10 438 人看过

一、建设工程司法造价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工程造价鉴定中鉴定机构可能需要的资料一般包括:

1、诉讼案件当事人的起诉状、答辩状、庭审笔录或仲裁案件申请人、被申请人的申请书、答辩状;

2、当事人共同认定的相关专业工程设计图纸、设计修改、变更通知单、现场签证单、技术核定单、图纸会审记录;

3、当事人签订的施工合同、协议、补充协议;

4、开工报告、竣工工程验收证明或其它能够证明实际开工、竣工时间的资料;

5、当事人共同认定的主要材料、设备采购发票、加工订货合同以及建设单位供应的建筑材料、设备清单;

6、工程预算书、工程结算书、财务资料;

7、招投项目中的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

8、调查询问笔录、现场勘察记录;

9、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其它涉及该工程造价鉴定的照片、录音、录像等相关证据材料。

二、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多少?

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具体比例如下:

1、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办法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

2、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

3、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

4、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

5、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

6、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

7、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

对于标的额较大的,可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司法鉴定收费金额上限。

三、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特点有哪些?

1、开展工作的复杂性。

由于诉诸法律以后,双方站在各自的立场上,分别提供一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造成双方各执一词、互相矛盾;或拒不配合,不提供任何资料。开展审计工作的依据性资料严重缺失,只能依据法院卷宗中的调查笔录和双方各自提供的资料分析、鉴别使用。

2、结果的重要性。

证据是司法公正的前提和基础,司法鉴定作为证据制度的重要内容,鉴定结果就显得尤为重要。建筑工程造价一旦进入司法鉴定程序,其影响往往是很大的,轻者影响工程造价结果的准确性,重者将导致相关人员被追究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等。

3、程序的严格性。

司法程序有着严格性。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工作作为司法工作的一种延伸,其基本程序可分为两个基本阶段。第一阶段以委托和受理为开端,到出具司法鉴定初稿结束。司法鉴定人的主要任务是收集工程造价鉴定计算的事实依据,依据有效的证据进行专业鉴定计算。第二阶段从当事人对司法鉴定初稿提出书面异议开始,到庭审质证后结束。其主要目的是通过当事人对鉴定报告提出疑义,解决工程造价依据的事实问题、计算准确性问题、适用的规范问题,司法鉴定人在充分听取当事人的申辩及对报告异议的基础上,根据委托鉴定的内容,对鉴定报告初稿进行修改,出具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报告。

4、现场勘察的隐蔽性。

建筑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一般在工程处于工程完成阶段或工程使用阶段开展。这时往往隐蔽工程也已全部或部分完工,比如主体结构发生裂缝,产生的原因就是多方面的,撇开外部影响(如冲击、震动、人为破坏等),其工程内因就有材料质量问题、材料配比问题、施工工艺问题等等,而这些正是承发包双方互相追究责任、索赔和反索赔的焦点。由于鉴定工程中查看的现场往往不是原始状态,故工程的隐蔽性强,要求我们的司法鉴定人员要有很好的专业分析能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09: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造价相关文章
  •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一、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业务须书面委托,委托书应写明鉴定项目名称、范围、要求、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合同、协议等(如招标工程,还应提供招标文件);三、委托鉴定范围内涉及的施工图纸(包括设计修改、变更通知单、现场签证单等,由建设单位或业主供应的建筑材料和设备的,还应提供其材料、设备清单);四、原、被告的起诉状、答辩词、庭审笔录或申请人、被申请人的申请书、答辩书等(以了解和掌握纠纷中争议的焦点等);五、开工报告、竣工工程验收证明,或明确该工程的实际开、竣工时间;六、委托方转交的证据材料应分为双方当事人确认部分和未确认部分,以便客观、及时地提供工程造价鉴定结果;七、涉及该工程造价鉴定的相关证据材料等。
    2023-04-30
    233人看过
  •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是指依法取得有关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和省、自治区及直辖市等地方政府颁布的工程造价定额标准,针对某一特定建设项目的施工图纸及竣工资料来计算和确定某一工程价值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与支持。最高院《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将司法鉴定界定为:在诉讼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人民法院依据职权,或者应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申请,指派或者委托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评定的活动。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形成的鉴定意见或结论,一般成为法官采纳的证据,所以鉴定与判决密切相关,那么,进入诉讼后是否一律全部涉案工程拿去搞造价鉴定,这也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确定。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原则基本原则是对“争议事实”进行鉴定,即对应付工程价款数额存
    2023-04-19
    218人看过
  •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是指依法取得有关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和省、自治区及直辖市等地方政府颁布的工程造价定额标准,针对某一特定建设项目的施工图纸及竣工资料来计算和确定某一工程价值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与支持。最高院《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将司法鉴定界定为:在诉讼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人民法院依据职权,或者应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申请,指派或者委托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评定的活动。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形成的鉴定意见或结论,一般成为法官采纳的证据,所以鉴定与判决密切相关,那么,进入诉讼后是否一律全部涉案工程拿去搞造价鉴定,这也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确定。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原则基本原则是对“争议事实”进行鉴定,即对应付工程价款数额存
    2023-06-04
    479人看过
  • 什么是建设工程造价
    (一)投资者定义建设工程造价是指有计划地建设某项工程,预期开支或实际开支的全部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产投资的费用。即有计划地进行某建设工程项目的固定资产再生产建设,形成相应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铺底流动资金的一次性投资费的总和。(二)承包商定义建设工程造价是指为建设某项工程,预计或实际在土地市场、设备市场、技术劳务市场、承包市场等交易活动中,形成的工程承发包(交易)价格,具体工程材料信息价可咨询造价通。一般是指进行某项工程建设花费的全部费用,即该建设项目(工程项目)有计划地进行固定资产再生产和形成最低量流动基金的一次性费用总和。它主要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工器具的购置费、工程建设其它费用组成。建设项目投资,亦称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费用,即该建设项目有计划地进行固定资产再生产和形成相应的无形资产和流动资金的一次性费用总和。我国现行的制度规定:建设工程造价由
    2023-02-28
    324人看过
  • 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程是怎样的
    一、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概念和特征(一)工程造价鉴定的概念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是指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依据其专门知识,对建筑工程诉讼案件中所涉及的造价纠纷进行分析、研究、鉴别并做出结论的活动。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作为一种独立证据,是工程造价纠纷案调解和判决的重要依据,在建筑工程诉讼活动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二)工程造价鉴定的特征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鉴定对象是与造价有关的工程事实,诉讼当事人一般有承发包双方,有的涉及分包。由于建筑工程生产周期长,生产过程复杂,定价过程特殊,所以鉴定涉及材料量大,内容多。建筑工程造价目前正处在新旧体制交替,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的时期,使鉴定的依据处于指导与市场价并存、行业标准多元化的境地。建筑市场承包商之间竞争十分激烈,垫资承包、阴阳合同、拖欠工程款、现场乱签证、工程质量低劣等社会现象在诉讼活动中全部折射出来,鉴定难度大。二、建设工程造价鉴
    2023-03-02
    173人看过
  •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过程
    1、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中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从本机构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2、司法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事项,应当指定或者选择二名司法鉴定人共同进行鉴定;对疑难、复杂或者特殊的鉴定事项,可以指定或者选择多名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3、司法鉴定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委托人、委托的鉴定事项或者鉴定事项涉及的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公正进行鉴定的,应当回避。司法鉴定人自行提出回避的,由其所属的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委托人要求司法鉴定人回避的,应当向该鉴定人所属的司法鉴定机构提出,由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委托人对司法鉴定机构是否实行回避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撤销鉴定委托。4、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严格依照有关技术规范保管和使用鉴定材料,严格监控鉴定材料的接收、传递、检验、保存和处置,建立科学、严密的管理制度
    2023-02-26
    451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造价就是指工程的建设价格,是指为完成一个工程的建设,预期或实际所需的全部费用总和。从业主(投资者)的角度来定义,工程造价是指工程的建设成本,即为建设一项工程预期支付或实际支付的全部固定资产投资费用。 工程造价是一个非常广泛的概念,它涉及... 更多>

    #工程造价
    相关咨询
    •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0-01
      (一)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业务须书面委托,委托书应写明鉴定项目名称、范围、要求、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合同、协议等(如招标工程,还应提供招标文件); (三)委托鉴定范围内涉及的施工图纸(包括设计修改、变更通知单、现场签证单等,由建设单位或业主供应的建筑材料和设备的,还应提供其材料、设备清单); (四)原、被告的起诉状、答辩词、庭审笔录或申请人、被申请人的申请书、答辩书等(以了解和
    • 建设工程造价的司法鉴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6
      是可以申请司法鉴定的,鉴定程序启动后,鉴定资料的提供就至为关键。根据建设部的规定,工程价款可分为四部分:一是直接费,即直接成本,包括定额直接费、其他直接费、现场管理费和材料价差。其中,定额直接费又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和施工机构使用费三部分。二是间接费,即间接成本或称企业管理费,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劳动保护费等十多项。三是利润,由发包人按工程造价的差别利率计付给承包人。四是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建筑税、
    • 建设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单位是否属于纯司法意义的建设工程造价鉴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1-24
      我国并未建立纯司法意义的建设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单位,目前,建设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机构基本是由工程造价咨询类的市场中介机构取得司法鉴定资格,不像法院审理案件对笔迹鉴定、物证鉴定、法医鉴定等纯司法意义的司法鉴定机构,按最高人民法院法函(2006)68号文件规定,“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不属于实行司法鉴定登记管理制度的范围”。目前,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单位的资格取得,其司法鉴定能力由省级司法主管部门认可,其专业技术能
    • 工程造价造价鉴定资料需要带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07
      工程造价鉴定需要的材料大致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诉讼案件当事人的起诉状、答辩状、庭审笔录或仲裁案件申请人的申请书、被申请人的答辩状; 2、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委托书; 3、当事人签订的施工合同、协议、补充协议; 4、当事人共同认定的相关专业工程设计图纸、设计修改、变更通知单、现场签证单、技术核定单、图纸会审记录; 5、开工报告、竣工工程验收证明或其它能够证明实际开工、竣工时间的资料; 6、当事人共同
    • 建设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1-07-30
      建设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是指在建设工程纠纷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应当事人的申请或依据职权,指派或委托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依据专门知识对建设工程诉讼案件中所涉及造价纠纷进行分析、研究、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