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争议与劳动争议的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3 14:44:16 255 人看过

1、主体之间的不平等:企业、单位相对与劳动者之间存在着不同程序的权利不平等因素。

2、建立关系的合同的表现形式不同:人事争议与工作人员之间是聘用合同关系,解决的是“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劳动争议之间是劳动合同关系,解决的是“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值得注意的是,不论那类合同,凡是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争议范围所包容的争议事项都是非常宽的,故有法官认为“以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来界定人事争议范围太大”。

3、国家实现管理职能的主体以及管理关系不同:人事关系是国家人事行政管理机关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工作人员之间存在的是一种具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行政法律关系。劳动关系是国家劳动行政管理机关监督各类企业执行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从而实现以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主的一种非直接利害关系的监督关系。国家劳动行政管理机关与、各类企业、劳动者之间不具有直接的行政法律关系。

4、由于我国多年的体制,凡属于人事部门下达人事编制、受其管理的是干部;凡属于劳动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单位的职工均为工人。

5、在我国实行劳动制度改革,逐步过渡到全员劳动合同制近20年后的现代企业组织中,一般情形下没有干部身份的人员存在,企业与职工之间是完全的劳动合同关系,即劳动用工关系。发生劳动争议只能到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诉。而事业单位中的人员情形就比企业复杂得多,其中有国家事业单位干部(具有人事编制的人员)、有聘用制干部(有称合同制干部,社保机构认为,这类干部应当与工人一样参加养老保险,实质上就是工人,类似于国营企业改革前的以工代干的情形。但聘用制干部仍是人事部门下达了编制的人员)、有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社会聘用人员、固定工、临时工等类别,这些人员与事业单位之间的关系由不同的合同关系所联系,其工资待遇、分配制度也有所不同,这也产生了不同的用人法律关系。发生争议后,一般是具有人事编制的人员方可到人事争议仲裁委进行申诉(但目前已不是单一的这种情形),其他人员应作为劳动合同关系或视为劳动合同关系到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诉。

6、目前事业单位的界线已逐渐变得模糊与不清晰,部分非国家正式事业单位享受事业单位待遇或模式经营的如民办学校,或称民办非企业单位如驾校、民办科研机构,中介机构如律师事务所(笔者注:目前税务、社保机构将律师归入私营企业类管理对待)。一般事业单位由民政部门核准颁发《事业单位法人》证照,而原作为事业单位的律师事务所则一直由司法行政机关核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而无《事业单位法人》证照,但组织机构代码证上原属于事业单位,现已不属此列。可以这样认定凡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照的单位均系事业单位,只是这些事业单位中的所有制形式存在不同,如学校事业单位,对全民所有制学校一般称为“公办学校”,而非全民所有制的学校一般称“民办学校”,或“社会力量办学”。而企业均应由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核准颁证根本不存在这类问题,只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称之为“公司”,相对,一般工厂、经济组织则称之为“企业”。

7、劳动争议解决的是由劳动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劳动关系。而人事争议解决的是人事政策文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上的部分人事用人及其他关系。在事业单位中存在着内部行政处分争议,而企业中一般表现为劳动关系,而不表现为企业内部行政关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14: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人事争议相关文章
  • 劳动争议仲裁与劳动争议调解的互动与影响
    1、依据的法律法规不同。2、调解不是劳动争议的必须程序;而仲裁是通过诉讼解决劳动争议的必须程序。3、当事人申请调解的时效是30日,调解委员会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内调解结案;当事人申请仲裁的时效是60日,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一般应自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60日内作出。4、调解协议书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仲裁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与诉讼时效的区别法律根据不同诉讼时效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依据是《劳动法》。适用范围和对象不一致诉讼时效广泛适用于民事法律关系,超过时效则丧失胜诉权,但权利并不消灭;劳动争议仲裁时效适应于劳动法律关系,超过时效则不再受理。性质和期限不同诉讼时效是民事审判活动适用的期间。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裁决的法定期间,是带有劳动行政性质的期间,依《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2条为
    2023-07-04
    363人看过
  • 劳动争议解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争议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根据争议涉及的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可将其分为以下几类: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缴纳社会保险发生的纠纷,是否属于劳动争议根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劳动者的一项基本劳动权利,而且一般也是劳动合同明确约定的用人单位的义务,因社会保险发生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我国法律也是作出了相应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与职工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
    2023-07-08
    194人看过
  • 侵占罪与民事争议区别
    合同诈骗罪会有死刑吗侵占罪与民事争议最大的区别就是两者适用的法律不同,侵占罪是属于刑事犯罪,适用刑法的规定,而民事争议适用的是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是什么1、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2
    2023-04-17
    129人看过
  • 欠款纠纷与劳动争议有什么区别
    产生争议的原因不同。欠款纠纷是基于借款合同或者其他合同。劳动争议是因为雇佣关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三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023-04-21
    106人看过
  • 工伤和劳动争议有何区别与联系
    先申请工伤认定,再申请劳动仲裁。因为只有申请了工伤认定,才有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工伤赔偿的证据。当然,如果认定工伤时对劳动关系存在异议,需要先通过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才行。二者区别:如果先进行工伤认定,再申请劳动仲裁时,才能得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和法院的支持,在劳动争议被受理后工伤认定会中止,在劳动争议裁决后恢复工伤认定程序;如果先申请劳动仲裁,工伤认定是以仲裁结果为基础的。一、工伤鉴定后不赔偿怎么处理如果无法私了解决的,工伤处理得按以下先后程序进行:1、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有劳动合同时不需此程序);2、认定了劳动关系后再申请认定为工伤,包括认定后可能发生的诉讼;3、做劳动技能鉴定评定伤残等级(特别注明不是司法鉴定);4、根据鉴定结果主张工伤赔偿,提请仲裁,赔偿请求又存在着是否一次性解决即终止用工与否两种不同的方案,提出不同的主张。如果工伤认定的结果表明此时并不属于工伤的话,
    2023-03-08
    271人看过
  • 劳动争议处理方式:仲裁与诉讼的区别
    处理劳动争议的具体途径包括: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积极协商;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处理的主要途径包括劳动争议处理的主要途径包括调解、仲裁和诉讼。可以按照以下途径进行处理:1、调解,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2、仲裁,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劳动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争议作出仲裁;3、诉讼,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给予帮助,请求人民法院对劳动争议作出判决,要特别注意,在进行诉讼前,必须先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
    2023-08-09
    486人看过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时效中断和中止的区别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时效中断和中止的区别:中断是出现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的情形,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中止是出现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等情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
    2023-06-16
    241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动争议?哪些劳动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处理的范围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因实现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而发生的纠纷。根据国务院1993年7月6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下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企业与职工之间劳动争议,属劳动争议处理的范围:(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另全国总工会1995年8月17日发布的《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试行办法》规定,工会参与处理下列劳动争议: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履行、变更、解除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和福利的规定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2023-06-10
    415人看过
  • 公司找劳动人事争议
    公司劳动争议,人事应当积极与员工协商处理,协商不一致的可以申请仲裁。我国法律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意协商、协商失败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不愿意调解、调解失败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有哪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有以下适用范围:社会团体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事业单位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其他。《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
    2023-08-08
    499人看过
  • 浅谈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概念和区别劳动争议
    一、关于两者的概念劳动关系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组织(统称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个人之间,依据劳动法律规范,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领导和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报酬和受劳动法律保护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现象很普遍,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与劳动关系相比,仅欠缺了书面合同这一形式要件,但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劳务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或个人与劳动者依据民事法律规范,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另一方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务,另一方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权利义务关系。二、关于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1、法律关系的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中的一方应是符合法定条件的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体经济组织,另一方只能
    2023-04-12
    220人看过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伤发生的劳动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伤发生的纠纷是否属于劳动争议?职工与用人单位因工伤待遇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工伤待遇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纠纷第六十六条无营业执照、无合法登记、备案的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被吊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发生意外伤害或者职业病的,单位应当对残疾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补偿,补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亡的,应当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一次性支付赔偿金,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前款规定的残疾职工与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在赔偿数额上与单位发生争议的,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具体办法,或者前款所称童工或者其近亲属与本单位之间超过赔偿数额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如何收集证据解决劳动诉讼纠纷。如果无法收集原始证据,可以
    2023-05-07
    75人看过
  • 劳动合同效力的争议是劳动争议吗
    劳动合同纠纷是劳动争议的一种。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都属于劳动合同纠纷。《规定》对劳动合同纠纷列举了七种情形:(1)确认劳动关系纠纷;(2)集体劳动合同纠纷;(3)劳务派遣合同纠纷;(4)非全日制用工纠纷;(5)追索劳动报酬纠纷;(6)经济补偿金纠纷;(7)竞业限制纠纷。一、劳动合同纠纷的形式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主要是指职工与企业就劳动关系存在与否、劳动关系终止与否和劳动关系有效与否等问题而发生的争议。集体合同纠纷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而签订书面协议,由此发生争议引起的纠纷。劳务派遣合同纠纷是指因劳务派遣合同发生争议引起的纠纷。劳务派遣是一种新的用人方式,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和发展需要,通过正规劳务服务公司,派遣所需要的各类人员,
    2023-03-03
    92人看过
  • 劳动人事争议、劳动争议等相关问题及参考意见(一)
    1.个人购买的车辆属于其他单位。车辆实际所有人雇用的驾驶员与所属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参考意见:最高人民法院行政法庭关于是否可以认定其他单位车辆实际所有人雇用的驾驶员在工作中发生的伤亡的批复工伤规定,如果个人购买的车辆附属于其他单位,并以附属于的单位的名义运营,在车辆运营期间发生伤亡的情况下,雇佣的驾驶员与附属于的单位之间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应适用《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以确定其是否构成工伤已向最高法院第一民事庭询问相关问题,回复意见为:按照最高法院行政区划的上述回复意见执行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第5条:用人单位未办理营业执照,借用他人营业执照以联营方式经营的,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期限届满继续经营的,应将营业执照的雇主和贷款人列为双方2.工伤保险福利未被工伤认定的案件是否适宜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以未得到主管部门认可为理由参考意见:《劳动争议第二次司法解释》第6条规定,如果
    2023-05-07
    445人看过
  • 劳动争议官司你会打么劳动争议
    遭遇用人单位诡计逃避无期限合同怎么办?用人单位不给缴纳社保能告上法庭么?用人单位不承认加过班还能赢么?随着《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陆续出台,在适用中却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争议。为此,广东省高级法院和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指定了适用这两部法律的指导意见,明确地告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官司该怎么打,法院会如何判。1单位不得恶意规避无期限合同前段时间,深圳某企业为逃避与员工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迫使劳动者辞职后重新与其签定劳动合同,这样劳动者的工龄就归零,以此规避法律。《意见》规定:用人单位恶意规避〈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下列行为,应认定为无效行为,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仍应连续计算:(一)为使劳动者“工龄归零”,迫使劳动者辞职后重新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二)通过设立关联企业,在与劳动者签定合同时交替变换用人单位名称的;(三)通过非法劳务派遣的;(四)其他明
    2023-04-21
    434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人事争议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的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因录用聘用、聘用或聘任合同、职务任免、福利待遇、工资调整、奖励处分、辞职辞退等人事管理事项所引发,人事管理行为侵害相对人(工作人员)权益所引起的争议和纠纷。... 更多>

    #人事争议
    相关咨询
    • 劳动关系与人事争议区别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24
      人事争议与劳动争议的区别: 1、主体之间的不平等:企业、单位相对与劳动者之间存在着不同程序的权利不平等因素。 2、建立关系的合同的表现形式不同:人事争议与工作人员之间是聘用合同关系,解决的是“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劳动争议之间是劳动合同关系,解决的是“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因
    • 如何区分人事争议与劳动争议案件中关于人事争议和劳动争议案件争议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04
      人事争议与劳动争议之间的区别首先体现在主体之间的不平等,也就是企业、单位相对与劳动者之间存在着不同程序的权利不平等因素。其次就是这两种争议建立关系的合同的表现形式是不同的,人事争议与工作人员之间是聘用合同关系,解决的是“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劳动争议之间是劳动合同关系,解决的是“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
    • 劳动争议案件与人事争议案件中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28
      1、劳动争议解决的是由劳动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劳动关系。而人事争议解决的是人事政策文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上的部分人事用人及其他关系。在事业单位中存在着内部行政处分争议,而企业中一般表现为劳动关系,而不表现为企业内部行政关系。 2、建立关系的合同的表现形式不同:人事争议与工作人员之间是聘用合同关系,解决的是“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劳动争议之间是劳动合同关系,解决
    • 劳动争议仲裁和人事争议仲裁有区别吗,劳动争议仲裁和人事争议仲裁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04
      一,劳动争议仲裁和人事争议仲裁有区别,但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和人事争议仲裁是一回是,都是指劳动关系里的人事争议仲裁。 二,劳动争议仲裁和人事争议仲裁的区别: 1,受理案件范围不同: (1)根据我国《公务员法》和1997年8月8日人事部发布的《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包括:国家行政机关与工作人员之间因录用、调动、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以及
    • 2022年劳动争议和人事争议的区别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11
      1、主体之间的不平等:企业、单位相对与劳动者之间存在着不同程序的权利不平等因素。 2、建立关系的合同的表现形式不同:人事争议与工作人员之间是聘用合同关系,解决的是“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劳动争议之间是劳动合同关系,解决的是“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以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