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并购并上市公司有哪些方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4 16:23:25 357 人看过

并购上市公司的方式有:

1、协议并购,收购人不通过证券交易所,直接与上市公司股票持有人达成股份转让的协议,并按照协议规定收购上市公司股份;

2、要约并购,通过证交所收购上市公司股份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要想继续增持股份,必须向该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

3、管理层并购。

上市公司并购与重组区别

资产重组与公司并购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资产重组侧重资产关系的变化,而并购则侧重于股权、公司控制权的转移。对于公司来说,即使公司的控股权发生了变化,只要不发生资产的注入或剥离,公司所拥有的资产未发生变化,只是公司的所有权结构发生变化,发生了控股权的转移。

企业并购包括兼并和收购两层含义、两种方式。国际上习惯将兼并和收购合在一起使用,统称为MA,在我国称为并购。即企业之间的兼并与收购行为,是企业法人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基础上,以一定的经济方式取得其他法人产权的行为,是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和经营的一种主要形式。企业并购主要包括公司合并、资产收购、股权收购三种形式。

重组是指企业制定和控制的,将显着改变企业组织形式、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的计划实施行为。属于重组的事项主要包括:

出售或终止企业的部分经营业务;

对企业的组织结构进行较大调整;

关闭企业的部分营业场所,或将营业活动由一个国家或地区迁移到其他国家或地区。

重组还包括股份分拆、合并、资本缩减(部分偿还)以及名称改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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