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上述法条体现了不动产公示公信原则。所谓公示是指物权享有及变动可取信于社会公众的外部表现形式。物权的享有及变动通过对外公示而获得了得以对抗一切人的绝对效力。所谓公信是指物权登记机关在其物权登记簿上所作的各种登记,具有使社会公众相信其正确、全面的效力。我国是以登记作为不动产物权的公示方式,公示即具有公信力。A公司通过登记拥有了房屋产权证,其合法权利理应受到保护。因此,在房屋拆迁时A公司应凭产权证获得补偿。
快速获得产权证的方法
房产证为何千呼万唤办不来大致可分四种情况
购房者在购买房屋并办理入住以后,最关心的就是何时能够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因为只有该证书才能证明购房者是房屋合法的所有人,其权益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实践中,许多购房者从入住到取得相应的房屋产权证书,都经过了很长时间,有的甚至一拖几年都办不下来。分析其原因,大致可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一.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根据开发商不同的情况又可分三种情形:
1.开发商在销售楼房的时候根本就没有取得完整的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如果该五证中缺少任何一证,都不可能办到产权证。有的开发商在销售的时候五证不齐,对购房者说正在办理过程中,购房者最好不要买这样的房屋。如果一定想买的话,就要到房屋管理部门调查开发商所说的是否属实。要是开发商没有办理或者是被房管部门拒绝了的话,购房者最好不买这种房,因为将来很可能办不下产权证。如果遇上什么意外的话,您的权益将得不到保障,风险太大。
2.开发商虽已取得五证,但私自更改了房屋的使用性质。例如,房管部门批准的是住宅楼,而开发商却当作商业楼销售,去办理产权证书的时候,当然是办不下商业楼的产权证书了。此时开发商想重新申报更改房屋用途是很困难的,受损失的自然是购房者。
3.开发商取得五证,并已取得大产权证,但开发商已将该房屋抵押给了别人,同时出售该房屋。购房者要是购买了这种房屋,所面临的风险就更大了。如果开发商不能及时履行到期的债务,抵押权人要求实现抵押权的话,购房者肯定是没有产权证书了,甚至连居住权都没有了,最后购房者只能是通过诉讼来要回所付的房价款,能不能要回还另当别论。所以购房者在买房前要充分了解房屋状况。
二.购房者自身的原因。分两种情形:
1.购房者没有交足应付的房价款,开发商就不会去办理过户手续,购房者也就办不下产权证书了。
2.购房者没有及时提供应交的文件材料,例如,购房者拿着购房合同,始终不交给开发商,自然也就办不下产权证书了。
三.房屋管理部门的原因。由于各方面的因素,房屋管理部门有时也会拖延办理产权过户的时间,主要是在测量、办理手续上的速度太慢。遇到这种情况,购房者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异议,如果对其答复感到不满意或者没有作用的话,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属于行政机关的不作为行为。
四.主要是房改时,单位职工购买公房以后,迟迟办不下产权证书的情况。如果职工已经交纳了房价款和提供了文件材料,办不下产权证书的原因,如果不是房管部门办理速度太慢,主要就是在单位了,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可能就是售房单位没有把所售房价款存入住房专用账户上去。根据政府的有关规定,房管局给房改房办理产权证书的前提条件是售房单位必须把售房款存入指定账户,否则不予办理。职工如果遇上这种情况,应向其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政府职能部门反映,及时纠正单位挪用房款的错误行为,早日办下房屋产权证书。
申领产权证注意: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缺一不可
买卖双方在进行房屋交易后,一般要在三个月内到北京市房地产交易所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过户手续后,开发商应为购房者办理产权证,这个过程可能要等待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原因之一就是开发商在新房刚竣工之后,不可能马上获得房产证,需要相关部门的各种手续。购房者要有这方面的心理准备。
由于房产包括地上建筑和土地两部分,因此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缺一不可,购房者一定要注意自己享有的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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