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修改,但是必须双方协商才能,修改,不能单方随意修改,当然一方不愿意修改,也是不能修改的。
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修改通用条款,或者在专用条款中增加约束的内容,只要修改或增添的内容没有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没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等依法属于无效、可变更、可撤销的情形,一旦签署就构成有效合同,受到法律的保护。要否决该等条款的效力,同样是不可能的。
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根据《民法典》第795条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条款:
(一)工程范围,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及地点,建筑物的栋数、结构、层数、面积等;
(二)建设工期,即施工人完成施工工程的时间或期限;
(三)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四)工程质量,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合同中规定的对建设工程的适用、安全、经济、美观等各项特性要求的总和。实践中,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技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确定施工工程的质量;
(五)工程造价,即建筑安装某项工程所花费的全部投资。通常包括建筑安装施工过程中的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和独立费用等几部分;
(六)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技术资料的提供,是施工合同履行的基础和前提,建设单位必须按时提供,才能保证施工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顺利进行;
(七)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八)拨款和结算。工程价款的支付一般分为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和保修扣留金。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是双方当事人约定拨款和结算条款的依据;
(九)竣工验收,包括隐蔽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十)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
(十一)双方相互协作事项。
一、签订施工合同后如何担责
(一)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就是要约,合同就是通过招标投标形式来要约和承诺。
(二)明确建设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经生效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就产生了法律上的关系。
1、施工合同是双方行为的准则;
2、施工合同制约发包人和承包人;
3、签订施工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相互关系。
(三)是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实行监理的依据。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实行监理离不开合同,离开了就没有了依据。
(四)是保护建设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权益的依据。
1、施工合同依法保护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权益;
2、追究违反施工合同的法律依据;
3、调解、仲裁和审理施工合同纠纷的依据。
二、发包人与承包人都应当注意事项
(一)工程造价,如为招标工程,则应以中标时确定的中标金额为准;如按初步设计总概算投资包干时,应以经审批的概算投资中与承包内容相应部分的投资为工程价款;如按施工图预算包干,则应以审查后的施工图总预算或综合预算为准。
(二)合同造价是双方共同约定的条款,是承包方的利益所在,价款数额及付款日期应当明确具体。暂定价、暂估价、概算价、都不能作为合同价款,约而不定的造价不能作为合同价款。并且采用的合同价款方式双方要作出明确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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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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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能否约定支付施工过程中罚款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18一般不可以的。 罚款与违约金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罚款是国家有权机关追究行政管理相对人法律责任的处罚手段,它主要由行政机关行使,有时人民法院也会行使,但无论如何民事主体是不能享有的。因此,在合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肯定不能直接约定罚款。 但如果当事人已经在合同中约定了罚款,应根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真实目的和意思,将“罚款”理解为“违约金”为妥。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六条【合同条款的解释】当事人对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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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条款及修改如何修改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29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限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限定,结合具体工程事实上,经商量达到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增加或修改。合同履行中可否执行通用条款要根据专用条款的商定。如果专用条款无对通用条款的某一条款作出修改,则执行通用条款,否则按修改后的专用条款执行。感性的描述一下:你签订合同之后,如果觉得合同的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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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改通用条款么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06合同的通用条款可以更改,只要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同意,合同的任一条款都可以进行变更。但是没有经过协商一致的条款或者就变更约定不明确的,认定为没有变更合同内容。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五百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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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有合同是否能扣款?广西在线咨询 2023-03-2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具体要根据你们施工合同的约定来判断,如果是总价包干,工程量减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