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居住权是否有资格成为遗产继承的一部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21:52:01 231 人看过

房屋的居住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居住权是指占有和使用房屋的权利。居住权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权,脱离房屋所有权后具有很强的人身性,享有居住权的人死亡后,不存在遗留居住权作为遗产继承的可能。遗产是公民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日用品、公民的树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和书籍、法律允许公民拥有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著作权和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房屋居住权能办理转让吗?

房子的居住权不可以转让。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法律明确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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