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需要多长时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3 19:02:10 59 人看过

一、日照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需要多长时间

10个工作日。

二、日照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依据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四十条

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条

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鲁就业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人社规〔2018〕11号第一、二条

三、日照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

在山东行政区划内常住的以下登记失业人员:

1.女性四十周岁、男性五十周岁以上的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4.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6.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人员;

7.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8.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9.设区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四、日照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时间

5月—9月夏季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10月—4月冬季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5日 20: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单亲家庭相关文章
  • 钦州什么时候可以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一、钦州什么时候可以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钦州市民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中心兴桂路体育中心主场馆3号门。二、钦州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五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采取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三、钦州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理条件①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②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③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记失业;④登记失业连续12个月以上;⑤其他难以实现就业的情形。
    2023-05-13
    327人看过
  • 办理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有何影响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大龄(男50岁,女40岁以上)、身体有残疾(持残疾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连续失业半年以上的城镇居民、零就业家庭成员等,以及因失去土地等原因转为城镇户籍就业困难的人员。进行就业困难认定的人员可以申请当地政府给予的相关补助或补贴。一、失业人员社保减免政策是什么失业人员是指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但与用工方解除劳动关系,目前无工作,且档案已转入户口所在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现以某种方式正在寻找工作的人员。根据规定,失业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的人员,以灵活就业的身份续缴社保的,可以享受最高不超过当地最低社保缴费的三分之二,且享受社保补贴的年限不超过3年。灵活就业困难人员提供资料包括:本人书面申请、本人灵活就业证明、《再就业优惠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个人缴费记
    2023-02-28
    297人看过
  • 恩施就业困难人员在什么机构认定
    就业困难人员一直是我国比较关注的群体,这类群体往往经济比较困难,保证生活都很不容易,更别提缴纳社保了,但是国家对于困难群体经过认证以后,是有社保补贴政策的,不过很多人都不知道,那么恩施就业困难人员在什么机构认定呢?一、恩施就业困难人员在什么机构认定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愿望且处于失业状态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包括:(一)女性年满四十周岁或者男性年满五十周岁的失业人员;(二)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三)失地农民;(四)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五)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六)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七)残疾人;(八)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二、恩施就业困难人员如何申请援助就业困难人员持相应的材料填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属第四类、第五类就业困难人员须经社区或村委会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初审,街道或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机
    2023-05-13
    120人看过
  • 南京哪些人可以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一、南京哪些人可以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一)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是指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是指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中的人员;(三)单亲家庭:是指单独作为未成年子女法定监护人的父亲或母亲;(四)夫妻双方均失业:是指夫妻双方均失业的人员;(五)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城镇零就业家庭是指城镇居民家庭中,2人及以上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家庭成员;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是指经当地扶贫部门确认的农业低收入家庭中,2人及以上的有转移就业愿望,均未从事二、三产业,也未从事高效农业的家庭成员;(六)特困职工家庭:是指经市总工会认定的“建档特困职工家庭”的成员;(七)残疾人:是指持有《残疾证的人员;(八)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被征
    2023-05-18
    403人看过
  • 青岛市如何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包括:1、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4050(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且仍未实现再就业的人员2、残疾下岗失业人员3、低收入失业人员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5、失地农民。下文为您介绍的是青岛市如何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应持户口簿、《失业证》(《求职证》、《协保证》)及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区(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其中,持《残疾人证》的人员,向户籍所在地区(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由区(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认定,按规定纳入管理并提供相应的就业援助。(1)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持《青岛市城乡双零就业援助卡》;(2)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中的失业人员持离婚或丧偶证明;(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持《低保证》;(4)残疾失业人员持
    2023-06-09
    375人看过
  • 苏州哪些人可以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象,可以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原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至户籍所在的社区(村)申请认定。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2、女40周岁和男48周岁及以上人员3、特困职工家庭人员4、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贫困家庭人员5、残疾人员6、女35周岁和男45周岁以上的被征地农民7、女35周岁和男45周岁以上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2023-05-30
    190人看过
  • 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
    为规范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和认定程序,根据《就业促进法》、《内蒙古自治区就业促进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5〕103号)的精神,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一、范围和认定标准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并已进行失业登记的下列人员。(一)城镇登记的4050失业人员(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以下简称4050人员;(二)持有《残疾证》并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城镇残疾人;(三)经申报确认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四)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的城镇失业人员;(五)在城镇规划区内,完全丧失土地且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的失地人员;(六)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经公共就业服务机
    2023-06-05
    94人看过
  • 日照长期异地就医备案办理需要多长时间
    一、日照长期异地就医备案办理需要多长时间一个工作日二、日照长期异地就医备案办理条件(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四)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三、日照长期异地就医备案办理材料1.居住证、居住证办理回执单或其他异地居住证明材料1份;2.实行承诺备案制。对不能提供上述异地长期居住材料的,参保人员可书面承诺。四、日照长期异地就医备案办理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五)规范转出流程。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应到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参保地经办机构应根据本地规定为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建立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库并实现动态管理。参保地经办机构将异
    2023-05-13
    119人看过
  • 积极扶持困难人员就业
    工作内容(1)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两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大龄失业人员,通过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实现就业的,给予就业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费补贴。(牵头部门:就业处)(2)对本市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征地劳动力,实现跨区县非农就业的,给予岗位补贴。(牵头部门:就业处)(3)用好劳服企业、国有企业、商贸服务类企业吸纳就业等优惠政策。(牵头部门:就业处)(4)继续做好对“双困”人员(包括“两劳”释放人员)的就业援助、托底安置,对“零就业家庭”成员给予特别帮助。(牵头部门:就业处)(5)通过扩大职业见习基地范围,实现为3万名青年提供职业见习岗位的市政府实事项目。(牵头部门:就业处)一、申领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应该怎么填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是符合条件可以申领:申领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应该如实的按照要求标准来进行填写:1、低收入人群,这类人的家庭收入比较低一些,是可以领取社保补贴的。相较于现在很多小康家庭,我国
    2023-06-23
    324人看过
  • 苏州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业务相关流程信息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管理流程图“就业困难人员”申请指南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提供材料:《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原件(须随申报材料一起上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申请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2、女40周岁和男48周岁及以上人员提供材料:《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原件(须随申报材料一起上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申请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3、特困职工家庭人员提供材料:《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原件(须随申报材料一起上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申请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特困证原件及复印件。4、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贫困家庭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提供材料:《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原件(须随申报材料一起上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家庭成员的常住
    2023-05-30
    180人看过
  • 零就业家庭如何认定就业困难
    一、零就业家庭如何认定就业困难零就业家庭在认定就业困难时,主要关注家庭成员的就业状态和生活来源。1.零就业家庭指的是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没有其他稳定生活来源的家庭。2.对于这样的家庭,如果家庭成员具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但难以实现就业,那么他们可以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这种认定旨在帮助这些家庭中的成员获得就业援助和政策支持,从而改善他们的生活状况。二、如何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等证明文件。2.他们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提出申请,并填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在提交申请时,申请人还需要提供与自身情况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残疾证、低收入家庭证明等。3.社区(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会对申请进行初审,并公示一段时间。如果公示期间没有异议,申请将被
    2024-08-03
    380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在哪里办理
    一、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在哪里办理向所在地区的就业服务中心申请业务。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法律依据节选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五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采取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2.《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第四十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制定专门的就业援助计划,对就业援助对象实施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本规定所称就业援助对象包括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对象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
    2023-05-18
    148人看过
  • 南京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在哪个机构申请
    一、南京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在哪个机构申请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社区(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二、南京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理材料1、《就业创业证》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4、《南京市就业困难人员登记表》(不用自己提供)不同情形还要提供下列相关材料: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提供《享受低保待遇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单亲家庭:提供离婚、丧偶及抚养未成年子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夫妻双方均失业:提供《结婚证》及配偶的《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4、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提供家庭成员的《就业创业证》及低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特困职工家庭:提供“建档特困职工家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6、残疾人: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7、被征地农民:提供征地安置(保养)协议书;8、优抚对象家庭成员:提供《江苏省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证》及家庭成员的《就业创业证》原件、复印件;9、军队退役人
    2023-05-14
    63人看过
  • 金昌金川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在哪办理
    一、金昌金川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在哪办理金川区河雅路38号宁远堡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6号就业创业窗口二、金昌金川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法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五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采取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2.《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第四十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制定专门的就业援助计划,对就业援助对象实施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本规定所称就业援助对象包括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对象是指
    2023-05-18
    391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单亲家庭,又称单亲,这一由来已久的社会问题早已成为普遍现象,一般人直觉认为是离异家庭。但随着家庭、社会结构的多元,家庭可能因为各种因素而造成单亲,如离婚、配偶死亡等等。由于单亲家庭的成因不同,及个人本身所拥有的内外在的资源不同,面对单亲的感... 更多>

    #单亲家庭
    相关咨询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前提: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30
      1.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2.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4.被征地农民中的失业人员;5.失业的残疾人;6.需要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失业人员;7.毕业后超过半年未实现首次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8.未就业的城镇退役军人和军烈属;9.纳入去产能政策范围企业的失业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成员;10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去哪里办理
      天津在线咨询 2024-04-04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去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人员,根据申请统一登记,并将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已经调查核实的人员进行公示,并对提出异议和举报电话的情况进行核查。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所对公示无异议,符合初审条件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核准后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并将相关材料集中报县劳动就业管理处办理审核认定。
    • 就业困难人员怎么才能享受就业困难补贴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4
      厦门目前规定是: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被用人单位招用,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后,可以向所属的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领社保补贴;或者,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且已经通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认定为“灵活就业”,并向地税部门申报参保,按“灵活就业”身份缴纳了养老、医疗、失业三个险种,就业困难人员本人可以向原办理灵活就业认定的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按规定申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 其它困难就业人员判定条件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9-03
      1.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2.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4.被征地农民中的失业人员;5.失业的残疾人;6.需要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失业人员;7.毕业后超过半年未实现首次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8.未就业的城镇退役军人和军烈属;9.纳入去产能政策范围企业的失业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成员;10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法律有哪些规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2-09
      法律咨询解答 1.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2.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4.被征地农民中的失业人员;5.失业的残疾人;6.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失业人员;7.毕业后超过半年未实现首次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8.未就业的城镇退役军人和军烈属;9.纳入去产能政策范围企业的失业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