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时间是否有限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3 08:52:05 314 人看过

工伤认定后,国家对报销时间并没有限制的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一、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1、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能够直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现实生活中存在未签订劳动合同情况,以下情形可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2、认定为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对于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时间没办法去一概而论的,因为有些工伤是反复无常的,后期在治疗的时候也有可能还能继续的申领工伤保险待遇。并且,达到了一定的标准那是可以一直领取到伤残津贴的,主要是我们申报工伤保险待遇的时间,一定要确认是在一年之内就把工伤认定完成了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8日 15: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待遇相关文章
  • 享受工伤待遇商业保险可否同时赔付
    国家的保险险种众多,例如工伤保险,商业保险等,有些是国家强制购买的,而有些则是自由购买,无需强制的。一般情况下,在遭遇工伤时,保险就派上了用场,那么可能就有人要问了,享受工伤待遇商业保险可不可以同时赔付呢?1.商业保险理赔与否关键要看保单类型以及是否符合理赔条件,工伤保险与意外险两者之间并不冲突,如果都达到理赔条件,都应该进行理赔。2.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得以给职工购买了商业保险就可以免除缴纳工伤保险的责任。3.无论用人单位是否购买了商业保险,一旦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都应按工伤待遇支付工伤职工的相关赔偿。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
    2023-02-27
    342人看过
  • 工伤待遇与烈士待遇是否可以同时享受
    不可以同时享受,对于工伤待遇可以享有的情况下,一般是存在劳务关系的,而烈士待遇显然是不存在的。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职工或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确定,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以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确定,并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一、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
    2023-06-20
    432人看过
  • 运动会受伤是否享有工伤待遇
    应算做工伤。员工参加由用人单位组织,或者用人单位指派员工参加其他公司组织活动受伤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是认定该种情形属于工伤,就算上诉至人民法院也会予以支持。职工在参与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受伤是否可以算作工伤,应当从参与活动的目的、费用是否自行承担、是否是在工作日等各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因个人恩怨受伤算工伤吗?一次吃羊肉的聚餐活动,一次打小报告的行为,昔日的护林员和现任护林员上演了一场你死我活的打斗。雨夜过后,战败的一方昏迷在路边被人发现,虽挽回一条生命,却瘫痪失语,丧失生活能力。战败方请求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被否定。2010年3月16,战败方的妻子和昆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涉案林场三方在官渡区法院对簿公堂。战败一方失去自理能力昆明市大板桥村民老夏,是大板桥老虎箐护林站的一名护林员。如今老夏再也不能护林了,老夏的妻子说,自从那次打斗后,丈夫就成天瘫痪在床上,只能啊啊地和她搭话,没了自理的能力
    2023-07-01
    395人看过
  • 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是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法律规定,个体工商户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因此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是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一、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多少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二、临时工受伤误工费要怎么赔偿临时工受伤误工费应该由用人单位按照其原工资水平来赔偿。1、临时工受伤了,如果属于工伤,造成停工留薪的;2、如果不属于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其原工资水平来赔偿,误工费由侵权行为人根据职工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进行赔偿。是否能够认定工伤需根据
    2023-04-03
    125人看过
  • 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上不封顶”
    1962年7月出生的陈某是长沙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2006年5月22日8时,陈某在用氧气切割设备切割未经处理的废异丙醇桶时发生爆炸,手臂、脑部、内脏等多处严重受伤。公司向工伤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陈某被认定为工伤。2008年5月,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陈某为一级伤残、全部护理依赖。陈某所在单位2004年12月开始参加工伤保险,每月缴纳工伤保险费356元,至事故发生时,为所有职工共缴费5744元。陈某在该单位参加工伤保险18个月,单位共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156.82元。从2006年5月至今,工伤保险基金8年共支付陈某相关费用达300多万元,医疗费、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等还将继续产生。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上不封顶权威解读工伤保险制度是政府推行的具有强制性、福利性的社会保障制度,待遇上不封顶,多至几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根据原《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文件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
    2023-04-22
    193人看过
  • 村干部因公受伤是否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村委会不是企业、事业单位,村干部也不是政府雇员,也不从村集体领取工资或者报酬,因此,村干部与村委会、村集体之间既非劳动关系也非雇佣关系,也无法提供与村委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总之,现阶段村干部因村里公事受伤难以认定为工伤,只能根据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来维权。给他人帮工受伤,属于工伤吗法律上所称的帮工,不属于劳动关系,所以不能申请工伤。但是可以根据《人身损害司法解释》,去请求被帮工人赔偿损失。如果被帮工人拒绝赔偿的,可以先积极做伤残鉴定,具体可以按照以下的流程:1、先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即先找到司法鉴定机构,接着提交鉴定委托书。2、应委托审核后即受理。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即将认受理。3、进行初次鉴定。鉴定机构受理委托后,将会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做鉴定。4、进行补充鉴定。一般在出现以下的情况时可以做补充鉴定:(1)有新的相关鉴定材料;(2)原鉴定项目有所遗漏。
    2023-07-04
    69人看过
  • 是否享受了医保待遇就不能申请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赔偿相关问答问:是否享受了医保待遇就不能申请工伤保险?答:发生事故时,很多职工都是走医保程序,而非申请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险法》中的两个不同的社会保险制度,两项基金不能相互挤占。一是缴费主体不同。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二是针对的对象不同。医保针对的是病,而且有规定的个人自负比例;工伤保险针对的是因工受到事故伤害的人员,或旧伤复发部位,或并发症的医疗费用,而且按规定实报实销。三是享受待遇的条件不同。医保报销范围、报销比例都达不到工伤保险规定的范围和比例。但发生事故伤害后,需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才能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四是享受待遇的标准不同。医保待遇中,个人需按比例承担相应费用,在治疗期间按病假处理。而工伤保险,因工伤发生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就有9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
    2023-05-05
    276人看过
  • 工伤私了后能否享受保险报销待遇?
    工伤私了后还可以报销,工伤私了,解决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并不能够解除保险公司的理赔责任。工伤发生后私了的法律效力分两种情况:1、用人单位既未向主管部门上报,又未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认定工伤,在这种情况下的协议是无效的。2、用人单位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上报,并启动工伤认定程序。这种情况下的私了协议是有效的。工伤私了后反悔再打官司还能赢吗1、工伤赔偿协议只要在赔偿待遇不低于法定标准的情形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虽然赋予工伤私了的法律效力,由于有的劳动者未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或鉴定完毕后,又存在《民法典》第54规定之情形,当事人也可以申请变更或者撤销。2、对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而言,认定工伤后,支付待遇主要由社保机构承担属于公权性质,用人单位支付就业补助金和伤残津贴属于私权性质;对于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而言,用人单位将承担全部的工伤保险待遇,属存粹的私权性质。就单位应当承担的赔偿金额,私了并未
    2023-08-11
    270人看过
  • 如何申请工伤待遇?申请工伤待遇有时间限制吗
    一、如何申请工伤待遇?1、向办理机构申办工伤赔偿,办理机构是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或者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心。2、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3、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4、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二、申请工伤待遇有时间限制吗工伤认定也好,工伤等级鉴定也好,归根结底是要进行工伤待遇赔偿,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落实,不受侵害。对于申请工伤待遇赔偿从期限上来看可以分两种。一种是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这里需要注意的期限与工伤认定一样,即用人单位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
    2023-06-07
    190人看过
  • 审结一起工伤待遇保险纠纷有时间限制吗
    一,审结一起工伤待遇保险纠纷有时间限制吗?审结一起工伤待遇保险纠纷没有时间限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17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没有提出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向工伤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无论什么理由,一年的申请时效都是不能延长的,一旦错过了申请时效就很难再认定工伤了,工伤职工的相关待遇也难以得到保障。司法所工作人员在企业方不予认可此纠纷属工伤纠纷情况下,也只有按照用人单位责任纠纷即人身损害赔偿关系来进行调解。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由规定》将工伤事故分别在第一部分“人格权纠纷”中规定为“工伤事故损害赔偿”,同时又在第六部分“劳动争议、人事争议”中规定为“工伤保险待遇纠纷”。这
    2023-02-26
    411人看过
  • 雇工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吗
    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不在于签订劳动合同与否,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受伤情况符合一、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有赔偿吗?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的,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还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二、灵活就业人员需要签劳动合同吗?灵活就业人员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可以有效地维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
    2023-03-02
    287人看过
  • 留用察看期间出工伤是否可享受工伤待遇
    李某系电机厂职工,2003年3月3日,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受到留用察看一年的处分。同年12月5日在生产中因冲床离合器失灵,冲锤自动落下,将其右手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四指冲断,住院治疗20天,住院治疗费共计11,500元。出院后该厂不予报销医疗费和有关费用,理由是李某受留用察看期间表现不好。问:电机厂这种做法正确吗?答:电机厂这种做法不符合政策规定,李某受留用察看处分期间因工负伤后应享受工伤待遇。《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是指与企业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职工受留用察看处分,并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与企业的劳动关系依然存在,仍属企业的职工。原劳动人事部《关于〈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若干问题的解答意见的通知》中规定,职工在留用察看期间,一般应允许按原规定享受其他福利和保险待遇;在计算劳动保险待遇时,可以以本人原标准工资为计算基数
    2023-06-09
    349人看过
  • 失业保险期间就业,能否享受保险待遇?
    这个肯定可以继续交社保的。下一次失业又可以继续享受失业保险金。但是中间需要满足时间要求。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合同到期不再续可以领失业险吗怎么领取劳动合同是每个上班族都需要签订的,也是对上班族基本权益的保障。最近不少网友咨询合同到期不再续可以领失业险吗怎么领取。合同到期公司不给续签是可以领取失业金的,但是如果是自己不愿意续签是拿不到失业金的,领取失业金只要提供个人信息证明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材料给社保局就可以。合同到期不再续可以领失业险吗1、必
    2023-07-04
    443人看过
  • 工伤死亡家属是否享受待遇
    如果职工遭遇工伤死亡,家属待遇包括:1、获得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丧葬补助金;2、获得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的丧葬补助金;3、获得职工本人工资一定比例的供养亲属抚恤金。在职职工工伤死亡待遇1、丧葬补助费,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为死亡当月工资3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退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为上年度企业离退休人员3个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标准发给。2、一次性抚恤金,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为职工死亡当月工资20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为其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养老金20个月的标准。3、遗属生活补助费,职工有多名遗属时,全部遗属的月生活补助费标准之和,不得超过该职工生前月工资或月基本养老金。五、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范围及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的条件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范围及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的条件《工伤保险
    2023-07-28
    475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保险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补助。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 更多>

    #工伤保险待遇
    相关咨询
    • 异地受工伤是否享受保险待遇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27
      用人单位应当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如果单位不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或只为部分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
    • 工伤保险待遇与商业保险待遇同时享受?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9-04
      工伤保险待遇与商业保险待遇可以同时享受。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商业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不因此免除其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法定义务。职工获得用人单位为其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付后,仍然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
    • 工伤保险待岗人员是否可享受保险待遇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19
      只要不是在工作的时间和工作场所或路途中发生的事故伤害,就不能算作工伤,也不能享受相关的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
    • 合同工能否享受工伤待遇,同时又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和医疗保险?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27
      我的一位朋友1972年与某单位签订了一份合同工工作合同,有三个月,在此期间因工负伤,患有脑震荡后遗症,后因单位原因没定伤残,在单位工作至1987年后,与单位签订了一次性安置的协议书,协议书上确认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有一条规定因工伤伤病复发可到单位指定单位看病,报销医药费,这几年他都报销了,今年去的时候,单位以要进行医疗改革为由不报销了,请问,他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他可以要求工伤待遇或医疗保险吗?
    • 判刑人员工伤保险待遇是否享受?
      重庆在线咨询 2023-10-13
      判刑人员工伤保险待遇是不享受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职工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除此之外,根据条例规定,职工如果丧失享受待遇条件、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或拒绝治疗,都将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