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签合同日期要写什么内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7 08:52:06 156 人看过

补签合同日期应写明,实际补签的日期,以及由用人单位盖章和劳动者签名。如果补签的日期超过用工之日起一个月的,则劳动者可以要求补签前每月双倍工资的补偿。

一、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怎么处理

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处理办法:1,用人单位不续签的:(1)用人单位应在一个月内补签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2,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3,如果单位不与职工续签劳动合同,除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为合同期满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补签劳动合同有效吗

劳动合同进行补签的话,如果劳动关系是依法存在的,那么这种补签便是有效的,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因此在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进行合法的劳动合同的补签,那么则是有效的,可以进行劳动关系的确认。

三、法律上劳动合同补签的法律效力如何?

补签的劳动合同是有效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3日 15: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劳动者相关文章
  • 房屋转让合同内容需要写明什么
    房屋转让合同应当载明以下内容:转让人与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房屋位置、面积、使用性质、价款;办理产权登记的期限;物管费用与维修基金的处理;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一、购房合同跟谁签订购房合同由购房者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写明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址;房屋信息;房屋使用性质;房屋的价格、支付方法、交付时间和交付办法;土地使用权性质、使用期限;办理房屋权属证书及土地使用证书的期限;维修基金的处理;物管费用及过户;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二、无偿赠与土地如何写房屋无偿赠与书的写法:1、需要写明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2、写明房屋的名称、位置、面积等信息;3、写明双方的权利义务;4、写明违约责任等内容。土地依法不可以赠与,也不可以转让。三、商品房的买卖合同内容包括哪些商品房买卖合同具体包含以下内容:1、出卖人与买受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号码,地址等基本信息;2、买卖商品
    2023-03-22
    92人看过
  • 应该怎么写合同的签订日期
    写合同的签订日期的方式为如果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的签订日期为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或按手印时,当事人可以在签字、盖章或按手印之后,在合同上注明合同的签订日期。一、合同日期写错怎么修改根据合同的相关规定,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且是依法自愿订立合同的,合同内容也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话,一般合同都是有效的,能够发生法律效力,合同是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是盖章时才能够成立。而合同签订的时候日期错误的话是可以修改的,只要双方在涂改处签字或者是盖章的话,合同还是能够发生法律效力的。二、合同的成立地点是哪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具体为:1、承诺生效合同成立,而承诺生效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是基本原则。但如果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成立合同的,特定形式完成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如当事人在合同成立前要求采用确认书、
    2023-04-11
    143人看过
  • 合同开始日期和签订日期有什么要求
    签合同的时间没有要求,协商一致就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一、房屋转租口头协议是否有效房屋转租口头协议有效,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二、合同签订前的口头承诺有效吗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
    2023-04-11
    81人看过
  • 合同内容摘要应该要怎么写
    合同的摘要可以写明签订合同的目的、依据的原则、合同概况等,尽量简明扼要。一、签订合同应注意的问题主要有哪些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二、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
    2023-03-09
    477人看过
  • 劳动合同期满需要办离职手续写什么内容?
    合同期满离职需要办理的手续分为两种,办理的手续不一样:1.一种是单位不愿意续签;2.一种为劳动者不愿意续签;单位不愿意续签:1.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不续签合同,将按照劳动者服务时间给劳动者补偿金,每年补偿一个月工资(近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按半年计算;2.可以按约定的离职日期,办理离职;a.交接工作;b.退还各种公司财产,包含工作服、书籍、电脑、工具等物品;c.核算考勤,结算当月工资、补偿金总额,约定发放时间;d.人事发送离职证明、《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单》等证明;e.凭借离职证明和《劳动合同》去社保局办理失业保险证,按月领取失业保险;f.凭借离职证明、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单》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劳动者不愿意续签:1.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不续签,公司不发放补偿金,不能领取失业保险;2.按合同到期的日期按离职流程办理离职手续;a.交接工作;
    2023-04-19
    158人看过
  • 合同到期续签改变合同内容
    1、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未对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劳动合同。2、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3、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一、用人单位调岗降薪要合法合规吗?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用人单位擅自调岗降薪不合法。劳动合同变更的程序首先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其次是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再次是将变更的内容记载于书面。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二、劳动合同变更的程序是怎样的?劳动合同变更的程序如下:1、提出变更要约,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要求变更劳动合同,说明变更合同的原因、内容和条件
    2023-06-19
    114人看过
  • 现金支票日期填写的内容
    一、现金支票日期填写的内容1、壹月贰月前零字必写,叁月至玖月前零字可写可不写。拾月至拾贰月必须写成壹拾月、壹拾壹月、壹拾贰月(前面多写了零字也认可,如零壹拾月)。2、壹日至玖日前零字必写,拾日至拾玖日必须写成壹拾日及壹拾x日(前面多写了零字也认可,如零壹拾伍日,下同),贰拾日至贰拾玖日必须写成贰拾日及贰拾x日,叁拾日至叁拾壹日必须写成叁拾日及叁拾壹日。3、电汇单的日期必须为办理电汇当天的日期,故在去银行办理电汇之前最好不要填写日期。二、使用支票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转帐支票可以背书转让;现金支票不得背书转让。2、支票提示付款期为十天(从签发支票的当日起,到期日遇例假顺延)。3、支票签发的日期、大小写金额和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其它内容有误,可以划线更正,并加盖预留银行印鉴之一证明。4、支票发生遗失,可以向付款银行申请挂失止付;挂失前已经支付,银行不予受理。5、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印章与银行预
    2023-04-26
    477人看过
  • 租期已到还需要写合同签字日期吗
    订立合同的签字日期可在租期后。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字后合同成立。租期涉及租金的交纳,合同的有效期等,当事人应当进行明确约定。一、合同只盖公章法人不签字是否有效合同只盖公章没法人签字是有效的。合同有公章或法人签字的效力是一样的。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假如合同盖的是假公章,如果没有法定代表人或代表的签字,就很难认定是谁盖的公章,也很难追究使用假公章者的责任。二、购房合同盖什么章时生效购房合同上,开发商盖公章或者合同章都有效。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合同一方成立时生效。根据2
    2023-03-21
    370人看过
  • 续签合同日期是写截止日还是次日
    续签的话是没有试用期的,同一单位同一劳动者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一、法律关于试用期的规定法律关于试用期的规定如下:1、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2、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再次招用该劳动者时,不得约定试用期。这是为了规避用人单位对同一劳动者重复约定试用期;3、已过试用期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内,岗位发生变化的,不得重新约定试用期。二、试用期合同能否代替劳动合同试用期合同不能代替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三、可否先试用后签合同,可否单独签订试用期协议不可以先试用后签合同,单独签订试用期协议是不合法的。《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
    2023-04-02
    274人看过
  • 签约要明确合同内容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处提醒就业注意三大内容在求职过程中,求职者如何才能顺利就业?有关部门为求职者支招,应该注意三个方面的内容。签合同明确六大问题民工或下岗失业人员在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昨天,记者就此走访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处。据监察处处长徐键介绍,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了解签约企业是否具有法定的签约资格,即签约企业有无法人资格。在具体签约时,合同中要明确六大问题:劳动合同期限、劳动者受聘后的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监察处有关人员说,求职者在签订合同时,必须仔细看清合同中的内容,以免上当受骗。如去年,监察处处理了一个案例,求职者应聘库管人员,但企业在合同上工作内容栏增加了一句话:也可以搞销售。结果求职者掉入陷阱。单位应交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称《条例》)于2004年1月1日起正式开始执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
    2023-06-10
    381人看过
  • 借条后面补写什么内容
    一、借条后面补写什么内容借条后面补写的内容是: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二、借条到期了借款人不还钱怎么办借条到期了借款人不还钱的解决方式:借款人不还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之间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债权人一方可以选择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先申请财产保全,再进行诉讼。《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三、借条逾期可以起诉吗借条逾期可以起诉,
    2023-04-26
    284人看过
  • 租房合同到期怎么续签?有什么内容
    一、租房合同到期怎么续签,有什么内容租房合同续约分为两种情况:1、原承租人要求续租时的处理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1)续租时出租人要求合理变更某些条件如原租金过低,出租人把租金提高到靠近国家,即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标准,或者在国家没有规定标准的地区,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较高的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实际水平,定出合理的新的租金。如果原承租人不同意,就是放弃优先承租权,出租人即可与别人建立租赁关系。新的租赁合同成立后,当任何一方有过失或故意侵害了对方的正当权益时,就有可能影响新合同的效力。例如,在完成租赁合同的登记手续后,出租人提出收取押租或其他额外费用,妨碍承租人居住使用,或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交租,则对方可以提出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违约人支付引起的费用和赔偿失去的合法权益。(2)租约到期出租人没有提出新的条件承租人按原租约继续交租被出租人接受,则视为租赁关系延续,
    2023-03-17
    401人看过
  • 补签土地承包合同日期提前写违法吗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后,能否续期取决于承包土地的期限有没有超过国家规定的相关土地承包年限。只要是未达到国家政策和法律所规定的30年承包期限的,都应当延长至30年,但这并非是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期限届满后,重新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者另行发包。一、农村土地二轮承包政策中央提出在第一轮承包到期的地方,都要无条件地延长30年不变。第一轮承包是指实行家庭联产承包时算起,大部分地方第一轮承包时间为1980年,再延长30年,统一确定起始时间在1997年,这就是第二轮承包。因此,新一轮土地承包期统一确定至2027年12月31日止。主要包括:1、在第一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弯,营造林地和“四荒”地治理等开发性生产的承包期可以更长。2、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是在第一轮土地承包的基础上进行的。开展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要使绝大多数农户原有的承包土地继续保持稳定;不能将原来的承包地打乱重新发包
    2023-03-08
    366人看过
  • 签订补充协议一般要写哪些内容
    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但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发生的变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作为合同的补充部分,是对整个合同的补充,需要写的内容可以根据下列事项确定:一、原协议遗漏的事项进行补充。二、原协议约定不明确需要补充明确。三、修改、变更原协议的内容。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关系是主从关系。补充协议是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原合同中存在的漏洞或没有进行约定的内容。已经存在的合同是主合同,补充协议是从合同。需要注意的是主合同无效时,其补充协议的效力待定。如果补充协议约定的合同义务能够单独履行的,补充协议不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如果补充协议的内容不能够单独旅履行的,补充协议的效力随着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合同补充协议在具备以下条件时,具备法律效力: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
    2023-08-02
    154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者
    词条

    劳动者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 更多>

    #劳动者
    相关咨询
    • 合同日期写错影响补签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22
      签合同忘签日期了没有影响,因为合同的签订时间不属于合同的必备条款。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
    • 补签劳动合同日期怎么写,需要注意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01
      由于已经超过1年的仲裁时效,因此你已经无法获得因未签订合同而应该获得的补偿,所以日期什么的已经没必要在意了。其实补签合同已经没什么意义,想写什么就写什么吧。
    • 门面转让合同签字日期与合同内容日期不符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02
      如果合同没有另行约定的自签字之日生效,合同内容日期早于签字日期的则以生效之日起算。
    • 要写什么内容劳动合同必须要签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12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 合同补签合同审批日期的具体内容是如何的呢。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4-06
      合同期限由双方约定,签订日期为补签当日.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签合同,合同期限由双方约定,一般从用工之日起算,也可以从用工之后的某个日期起算.但从用工之后的某个日期起算的,之前的用工阶段是事实劳动关系,是本单位工作年限,已经实行过试用期的,不得再约定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