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继承范围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5 08:42:59 286 人看过

债权债务继承范围,以实际继承的遗产价值为限。

一、人死了写的欠条还有用吗?

有用。借款人死亡,可以向其继承人申请还钱。在法律上,债务人死亡既不必然导致债务的消灭,也不是债务消灭的法定原因。虽然债权债务关系具有相对性,仅对合同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但即便在债务人死亡的情况下,合法的债权依然受到法律的保护,可以在债务人生前财产范围内合法受偿。在债务人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情况下,债务有限度地转移到继承人。由此可见,债务人死亡后,债务并不随之消灭,而应由债务人的遗产或者继承人在继承范围内清偿债务。

二、父母欠债子女有义务偿还吗?

父母的债务,子女没有偿还的义务。但是如果是父母死亡的,留下遗产的,那么子女作为继承人应当偿还父母的债务。子女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三、人死是否债消

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死者生前的债务应由其他继承人偿还,否则死者的债务将消失。债权债务是相对的,债权人只能要求债务人偿还。

继承财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纳税和清偿债务限于其遗产的实际价值,超过遗产的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可以不承担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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