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纠纷该怎么办如果赠与人不履行给付赠与物的义务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7 10:03:38 389 人看过

1、因赠与合同产生纠纷的解决办法:当事人应自愿协商解决。若解决不成,可通过起诉方式救济。

2、如果赠与人不履行给付赠与物的义务,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例如要求其继续履行、给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

一、承包土地合同没到期,村里要强行收回怎么办

承包土地合同没到期,村里要强行收回可以协商。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村民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同违约怎么计算啊?

合同违约的处理办法为:1、继续履行。即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构成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要求对方承担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违约责任;2、采取补救措施。双方当事人鉴定合同后,一方有违约行为,而合同中约定不明确无法判定违约责任的情形,受害方可以选择更换、退回、另外协商约定或者赔偿等方式来补偿;3、赔偿损失。违约的一方应当依法赔偿受害方相应违约责任;4、定金责任。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依法要求返还双倍定金;5、违约金责任。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条款中,应明确违约责任的赔偿责任,不履行一方必须赔偿相应违约金。

三、合同签了不执行怎么办?

合同签了不执行的,如果还没到履行期限的,则另一方只能催告或与该当事人协商要求其履行;如果履行期限届满的,则可要求该当事人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1日 10: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债务相关文章
  • 赠与人需要承担的赠与合同义务
    赠与合同中赠与人要履行的义务有:1、移转赠与标的物的义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2、瑕疵担保义务。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的主要义务是什么?赠与人的主要义务是给付赠与标的物的义务,即按照赠与合同规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受赠人。当赠与人向受赠人交付赠与物,受赠人也有权要求赠与人交付赠与物。当然,赠与物产权需要进行登记的,要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条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23-07-05
    164人看过
  • 如何处理附义务赠与纠纷,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吗?
    一、如何处理附义务赠与纠纷在司法实践中,处理附义务赠与纠纷时,应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问题:1.附义务赠与所附的义务须具有合法性;2.赠与人所附的义务不是赠与的对价,赠与人不能以受赠人不履行义务为抗辩;3.附义务赠与的义务应当是一定的债务。二、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吗?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是属于无偿合同。在附有义务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将自己合法所有的财产赠与受赠人,是附有条件的,受赠人在接受赠与人赠与的财产后,必须依法履行赠与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按《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如果赠与人所附的不是受赠与人承担的义务,而是为达到某一结果或目的的赠与,则不是附义务的赠与。三、附义务赠与合同范本甲方(赠与方):_____(姓名)乙方(受赠方):_____(姓名)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就赠与事项达成如下协议:1.赠与物的状况(包括赠与物的名称
    2023-04-23
    346人看过
  • 赠与人可不履行合同的条件是什么,赠与人不履行赠与合同可以请求索赔吗
    赠与人可不履行合同的条件是经济状况显著恶化发生在赠与合同成立之后,致使不能履行赠与义务,赠与人不履行赠与合同是否可以请求索赔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一般是不能索赔的。一、赠与人可不履行合同的条件是什么赠与人可不履行合同的条件一是经济状况显著恶化,是发生在赠与合同成立之后,而不是成立之前。如果自身的经济状况本已十分不好,仍向他人表示赠与意思,实际上其赠与的意思表示多无诚意,赠与合同也无履行基础。二是经济状况显著恶化,致使严重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或者使个人的家庭生活发生困难,不能维持自己的正常生计,不能履行扶养义务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不论赠与合同以何种方式订立,不论赠与的目的性质如何,赠与人可以不再履行尚未履行的赠与义务。二、赠与人不履行赠与合同可以请求索赔吗赠与人不履行赠与合同能否请求索赔,取决于实际情况。一般情况下不需要赔偿,但如果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的
    2022-10-13
    488人看过
  • 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受赠人怎么处理
    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符合相关法定条件的,受赠人有权向法院请求赠与人交付财产。法律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24-08-09
    417人看过
  • 赠与合同中赠与人诚信义务的判断
    赠与人从磋商阶段起,就应当严格履行自己的诚信义务。判断赠与人的行为是否违反诚信义务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赠与人的赠与允诺和随后赠与合同的缔约行为足以诱发受赠人对赠与合同的善意的信赖。赠与人的允诺必须是看起来真实可靠的,足以使受赠人对其加以信赖。判断一个赠与人的允诺是否足以引起对方的信赖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如赠与人做出允诺的背景,允诺时的态度,受赠人根据对允诺的信赖而作为或者不作为的时间、动机等等情况。例如在本文文首的案例中,老板甲与几个青年之间的赠与合同经过了社会媒体的大量报道,且甲在多个场合表示将履行赠与,几青年将借贷之事告知他后,他又表示请几人先行出版专辑,随后就履行赠与。这些事实都可以很好的说明几个青年确有理由信赖甲将履行合同。同时这种受赠人的信赖应当是善意的。如果受赠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赠与人将要撤销其赠与,仍声称信赖此赠与合同将得以履行,那么这种所谓的信赖就不是善意的
    2023-06-09
    250人看过
  • 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履行赠与合同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是指赠与合同已约定受赠人义务并交付其赠与财产,而受赠人不如约负担义务的行为;不履行赠与合同一般不会承担赔偿责任,除非赠与财产毁损、灭失是因赠与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的。一、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有以下几个要点:1.赠与合同约定了受赠人负有一定的义务。2.赠与人已将赠与的财产交付于受赠人。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在附义务的赠与中,受赠人应当依约定履行其所负义务。在赠与人向受赠人交付了赠与的财产后,受赠人如不依约履行其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二、不履行赠与合同要承担赔偿责任吗不履行赠与合同一般不会承担赔偿责任。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赠与人不履行的,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规定,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故意是指
    2023-04-26
    198人看过
  • 受赠人不履行义务可以撤销赠与吗
    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的。这种法定情形应当具备三个要件:(1)受赠人对赠与人负有抚养义务;(2)受赠人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抚养义务;(3)受赠人有抚养能力。这也是说如果受赠人本身就没有抚养能力,那么他不履行抚养义务属于客观不能,对于赠与人而言并不产生撤销赠与的权利。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在附义务赠与中,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也是赠与人行使赠与撤销权的法定事由。在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中,受赠人不履行所附义务已经构成单方面违约,赠与人当然可以撤销赠与。
    2023-05-01
    468人看过
  • 受赠人不同意撤销赠与合同怎么办
    受赠人不同意撤销赠与合同的,属于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六十三条【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一、签订赠与合同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赠与合同的内容要具体明确赠
    2023-04-05
    166人看过
  • 签了房产赠与合同赠与人死亡怎么办?
    1、该赠与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657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由此可见,赠与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即只要是赠与人真实表示赠与,受赠人承诺接受,赠与合同即成立。2、所有权转移不会影响赠与合同效力《民法典》第659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这是指对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转移登记,涉及的是赠与合同目的的实现,与赠与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并无关联,并非赠与合同的生效要件。因此,是否进行了所有权的转移并不影响赠与合同本身的效力。3、房产
    2023-04-19
    306人看过
  • 赠与合同纠纷如何反诉?赠与合同纠纷的规定是什么?
    一、合同纠纷案件中如何提起反诉?(一)本诉正在进行中,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反诉。(二)反诉不属于其他法院专属管辖,如果反诉属于其他法院专属管辖的,审理本诉的法院因为无权管辖,则反诉不得与本诉合并审理。(三)反诉能够与本诉适用同一程序。(四)反诉请求与本诉请求互不相容或其中一个请求为另一个请求的先决问题。(五)反诉需由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二、在合同纠纷中,被告提起反诉的时间节点是怎样规定的?的在合同纠纷中,被告提起反诉,需要在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另外,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的当事人的范围。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或者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事实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反诉应由其他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或者与本诉的诉讼标的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无关联的,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另行起诉。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2024-01-28
    299人看过
  • 赠与和赠赠意义不同
    -赠予和赠与意思区别:1、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以及其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赠予是送财物或他物给人,指的是赠给的财物等。2、赠与只有当事人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才能成立。赠予只有一方的给予,是不需要另一方的接受与否,只要赠予方同意即可成立实行。3、赠与是法律语言,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赠予是文学语言,其并不是一个法律用语,从法律角度并无此定义。4、赠与是双方行为。赠予是一种单方面的行为。赠予在我国无相关法律规定。遗赠与生前赠与的区别遗赠与生前赠与的区别遗赠与生前赠与,都是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两者有相同处,但两者的差别也十分明显。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两者的法律行为性质不同。遗赠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遗赠人在立遗嘱时,不必征求受遗赠人的同意,即可在其遗嘱中作出遗赠的规定。此遗嘱在遗赠人死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并不受受遗赠人接受遗赠与否的影响。而生前赠与则是双方法律行为,是
    2023-07-22
    106人看过
  • 赠与人死亡赠与合同是怎么写的?
    赠与人死亡后,不影响赠与合同的履行。受赠人可以按照赠与合同的约定占有赠与财产。需要登记的,可以凭赠与合同、财产所有权证明等材料登记。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其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辟谣】问:赠与合同必须公证才有效吗?但经公证的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问:赠与后反悔怎么办?答:赠与人可以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撤销赠与。经公证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得随意撤销。什么是赠与合同赠与是一种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愿将自己所有的财产无偿地给予对方当事人所有,对方当事人也表示接受的法律行为。给予财产的一方叫赠与人,接受财产的一方叫受赠人。赠与是双方法律行为。同时也是实践性法律行为,也就是说,赠与除了赠与人有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给予他人所有的意思表示,他人有同意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外,还要交付实物才能
    2023-08-05
    255人看过
  • 赠与合同一般具有哪些性质,赠与人可以不履行赠与合同吗?
    一、赠与合同一般具有哪些性质赠予合同具有的性质为:1.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2.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3.无偿行为。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二、赠与人可以不履行赠与合同吗赠与人可以不履行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再履行赠与义务,应当符合下列法定条件:1.经济状况显著恶化,是发生在赠与合同成立之后,而不是成立之前。如果自身的经济状况本已十分不好,仍向他人表示赠与意思,实际上其赠与的意思表示多无诚意,赠与合同也无履行基础。2.是经济状况显著恶化,致使严重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或者使个人的家庭生活发生困难,不能维持自己的正常生计,
    2022-07-15
    251人看过
  • “撤销赠与”“不再履行赠与义务”之情形有哪些
    对以下三种法定情形,赠与人自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行使法定撤销权: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这一法定情形要求具备如下条件:一是必须具有严重侵害的行为。受赠人因过失实施侵害行为的,则不包括在内;二是侵害的对象应为赠与人本人或者是赠与人的近亲属。赠与人的近亲属赠与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构成这一情形也必须具备以下一定条件:一是受赠人对赠与人负有扶养义务,包括法定的扶养义务和约定的扶养义务;二是受赠人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这一法定情形必须发生在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中,并且不履行的义务必须是赠与合同中所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行使法定撤销权必须具备以下几个要件:1、须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赠与人死亡,由赠与人的继承人行使赠与撤销权;赠
    2023-08-17
    456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债务是涉外合同之债。涉外合同之债是根据涉外合同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涉外合同是发生涉外之债的主要根据,涉外合同之债是涉外之债的主要部分。合同的债权债务可以转让,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有效条件: 1、须存在有效的债权债务; 2、其被转移的债权债... 更多>

    #合同债务
    相关咨询
    • 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并不履行义务的,还能否撤销赠与人的赠与合同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1-24
      法定撤销权的三种情况:(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2)受赠人对赠与人负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行使法定撤销权的时间期限:(1)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2)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
    • 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的义务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1-06-19
      一定的负担,接受一定的约束。而受赠人如果不按约定履行该负担的义务,是一种对自己诺言和对赠与人意愿的违背,从某种角度上讲,也是有损赠与人的利益的。为此,法律特别赋予赠与人以法定撤销权。从合同法角度来讲,不履行约定的义务包括完全的不履行、迟延履行、不适当履行等,其中完全不履行包括拒绝履行和根本违约两种情况。在这两种情况下,赠与人行使法定撤销权没有争议,但在不完全履行或者部分履行的情况下,能否行使撤销权
    • 赠与人一方不履行赠与标的物的义务是否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7
      赠与人不履行给付赠与标的物的义务应承担什么责任根据《合同法》第186条的规定,对于无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一般赠与或者以口头、书面形式订立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在交付赠与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即:是赠还是不赠的选择权在于赠与人,受赠人只能等待赠与人的交付行为,而不能采取积极的行动催促赠与人尽快履行合同。但是,如果赠与合同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或者赠与合同经过了公证,则赠与人在交付赠与财产
    • 赠与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关于赠与物给付义务的处理
      贵州在线咨询 2024-12-10
      1、赠与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双方应自愿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寻求诉讼途径解决。 2、若赠与人不履行给付赠与物的义务,您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例如要求其继续履行、支付违约金等。 根据《民法典》第57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遗赠养子女协议与遗赠人不履行义务该怎么办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2-10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 签订后扶养人不履行义务的,经被扶养人的亲属或有关单位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剥夺扶养人的受遗赠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