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情况不能申办解除收养关系公证:
1、收养人与有行为能力的被收养人有一方不同意的;
2、无行为能力的被收养人的生父母有一方不同意的;
3、收养人与被收养人有一方患有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4、丧失劳动能力并在经济方面完全依靠被收养人维持生活的;
5、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被收养人其生父母死亡并无其他监护人的收养人。
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格式
收养人潘A,男,汉族,1944年6月27日生,住址泰顺县罗阳镇东大街号。
收养人胡-B,女,汉族,1954年4月10日生,住址泰顺县罗阳镇东大街1号。与潘A是夫妻。
被收养人潘-a,男,汉族,1992年11月1日生,住址泰顺县罗阳镇东大街号。现住址。
被收养人之父蔡-c,男,年月日,住址。
收养人潘A、胡-B夫妇于1992年11月1日在自家门口收养了弃婴(男),后取名为潘-a。经有关部门同意登上了户口。从此,潘-a与潘A、胡-B夫妇成立了养孙子与养祖父母关系,至今已有15年多。后,潘-a查找到了亲生父亲蔡-c(母亲离异),就回到其亲生父身边生活至今。现双方收养关系形同虚设,经协商自愿达成解除收养关系的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协议如下:
一、收养人潘A、胡-B与被收养人潘-a经协商同意自愿解除收养关系,该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二、解除收养关系后,双方互不干涉各自的事务,养孙子与养祖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随之解除。
三、没有其他争议。
被收养人:(签字)
收养人:(签字)
被收养人之父:(签字)
时间: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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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关系是父母子女的关系除了基于血缘关系发生外,可以基于法律行为即收养而发生的关系。收养,是指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他人的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加以抚养,使原来没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们产生了法律拟制的父母和子女关系的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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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25必须还有其它程序。当事人达成解除收养的决议后,须到户口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解除收养的申请,并说明要求解除收养的理由。公证人员应对当事人要解除收养的原因及有关情况进行调查,以便查明解除收养是否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要求解除收养的理由是否正当合理,有无其他意图;双方对财产和生活问题的处理是否合法等,经审查后,对符合解除收养条件的,就为其办理公证,准予解除。当事人自接到公证书之日起,收养关系即告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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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收养关系的公证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27一、解除收养关系公证,由收养人住所地公证处管辖。 二、办理解除收养关系公证应注意的问题: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事项,当事人双方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办理。被收养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解除收养关系事项必须依法由其生父母或合法监护人代理。当事人解除收养关系的动机必须正当,不得有逃避履行赡养、抚养义务,违反社会公得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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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收养关系,应该先公证收养关系吗?湖北在线咨询 2021-11-24不需要公证解除收养关系。收养人和送养人双方协商一致,收养关系可以解除;养子女年满八周岁,养子女本人同意解除收养关系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除收养关系,人民法院判决解除收养关系的,可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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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收养关系,如何公证?浙江在线咨询 2021-08-16解除收养关系公证先要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收养关系,然后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手续,办理好之后,然后到其住所地的公证处办理解除收养关系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