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明确规定连带债务人的情况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1 09:11:14 412 人看过

在我国,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的连带债务有以下几种:

(1)代理关系中的连带责任。是指代理关系的三方当事人中,由于法定事项的出现,某两方当事人共同向另一方当事人承担连带责任;

(2)共同侵权行为人的连带责任。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3)合伙债务。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保证中的连带责任。连带保证是债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间届满时,既能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又能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一、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

第一,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权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第二,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承担问题适用于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而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不存在连带债务问题,只是在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保证人对主债务人有求偿权。第三,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能以债权人是否催告主债务人作为是否履行保证义务的抗辩理由。第四,连带责任保证是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无规定或约定的,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而一般保证则只是由当事人约定。

第五,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力度较强,对债权人很有利,而保证人的负担相对较重;而一般保证的担保力度相对较弱,保证人的负担也就相对较轻。综上所述,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的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是不一样的,广大群众应当适合区分两者之间的差异。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合同中进行约定,在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就应担承担相应的责任。当然,两者之间也是具有相应的保证时效和保证范围的。

二、有哪些情形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民事主体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如下:1、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2、合伙中的连带责任。3、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4、因共同侵权而承担的连带责任。5、因共同债务而承担的连带责任。6、因产品不合格造成损害,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的连带责任。7、因出借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而承担连带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3日 18: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务人相关文章
  • 连带债务的连带债务的规定是什么
    连带债务是指具有连带关系的多数债务人所承担的债务。连带债务的成立条件:(一)连带责任人必须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二)连带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须存在着债的关系,且为不可分之债;(三)连带责任的客体必须是种类物;(四)连带责任的承担须有法律明文规定或者当事人明确约定。一、相应责任和连带责任的区别相应责任是当事人本人违法行为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则必须是两人或多人以上,责任人之间连带承担责任。法律行为就要承担法律责任,违法行为就要承担违法责任。相应责任是指公民或者法人,其行为有违反法律规定,就要承担该违法行为的责任。连带责任是指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当责任人为多人时,每个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各责任人之间有连带关系。二、连带责任的特征是什么连带责任亦称“连带债务”,是“民事责任”的一种,连带
    2023-02-17
    72人看过
  • 破产情况下连带债务人的处境
    连带债务人破产应该清偿债务。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是按照各自的责任的大小进行确定,如果不好确定责任的大小的,则平均承担各自的责任。如果连带责任人实际承担的责任超过自己的责任份额的,则是有权向其他的连带责任人进行追偿。连带责任是由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是当事人协商约定的。连带债务人能否个人求偿?在对于债权人的关系上,连带债务人各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因此,连带债务人之一即使是对债权人进行了全部清偿,也不过是清偿自己的债务而已。可是在对于其他债务人的内部关系上,则各有负担部分。传统民法认为,当清偿超过了自己的负担部分而使全体共同免责时,可请求其他债务人各按其负担部分而共同分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
    2023-07-01
    402人看过
  • 连带债务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豁免
    连带责任担保人有三种免责情形:1、如果担保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与债权人合伙串通,诱骗担保人提供贷款担保,可以免除责任;2、债权人使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使担保人违背自己的意愿签订担保合同,视为无效合同,无需承担还款义务;3、如果是连带责任担保,债权人与担保人未约定担保期限,债权人有权在债务履行期满后半年内向担保人主张还款权。如果债权人在此期间没有行使权力,则视为主动放弃,担保人不再承担责任。连带债务是指大多数具有连带关系的债务人承担的债务。根据连带债务,任何连带债务人都有义务向债权人履行全部义务。债务人中的一人全部履行后,债务将被消除。连带债务执行应注意什么应注意以下方面:1.执行的有序性。即在强制执行连带债务人的财产或行为时须以债务人无力偿还为前提,法官在执行中须按先主债务人后连带债务人的次序进行,不得任意选择。如在债务人具备清偿能力的条件下,强制执行连带债务人的财产,其执行行为无效,
    2023-07-04
    308人看过
  •  连带债务的法律规定及其影响
    这段内容讲述了连带债权具有外部和内部的法律效果。外部效力是指各债权人都有权向债务人要求全部清偿,同时债务人也应主动承担给付义务。内部效力是指连带债权人之间或者连带债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连带债权人的内部效力包括连带债权的内部效力和连带债务的内部效力。连带债权具有以下法律效果:1.连带之债的外部效力在于,各债权人都有权向债务人要求全部清偿,同时债务人也应主动承担给付义务。2.如果一个债权人先受领了债务人的全部给付,那么其他债权人的债权将消灭。二、带之债的内部效力连带之债的内部效力,是指连带债权人之间或者连带债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连带之债的效力,又可分为连带债权的内部效力和连带债务的内部效力。 连 带 债 务 内 部 效 力连带债务是指多个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承担的债务,这些债务人对债务的偿还承担连带责任。在连带债务内部,各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并存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任何一个债务人清
    2023-09-11
    259人看过
  • 债务债务连带保证中的连带责任有哪些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不真正连带债务和连带保证有什么联系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可能在不真正连带债务中,会有连带保证人对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不真正连带责任是指各债务人基于不同的发生原因而对于同一债权人负有以同一给付为标的的数个债务,因一个债务人的履行而使全体债务均归于消灭,此时数个债务人之间所负的责任即为不真正连带责任。例如,甲委托乙保管一台彩电.乙在保管期间借给丙使用,丙使用时不小心摔毁,这样,乙对甲的违约损害赔偿责任与丙对甲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即构成不真正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保证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
    2023-08-02
    398人看过
  • 有哪些法律规定明确了合同显失公平的情况
    一、有哪些法律规定明确了合同显失公平的情况合同显失公平法律规定为合同一方当事人利用对方当事人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对方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该合同,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二、显失公平的撤销期限显失公平的撤销期限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但是合同订立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
    2023-10-21
    184人看过
  • 真正连带债务当事人的确定
    真正连带债务当事人怎么确定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连带责任】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民事责任  第一百七十八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n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n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2022-11-10
    162人看过
  • 连带债权和连带债务有哪些不同?
    一、连带债权和连带债务有哪些不同?(一)产生的原因不同。连带债务通常基于共同原因产生,如基于共同债权行为;而不真正连带之债必须具有不同原因,即各个债务人对债权人产生给付的根据是各自不同的法律事实。(二)目的不同。连带债务具有共同目的,且各债务人在主观上相互关连;不真正连带债务只有各自单一的目的,各债务人之间对债务的发生在主观上也无联系,给付相同纯属法律关系偶然巧合。所以有无共同目的是区分连带之债和不真正连带之债的关键。共同目的指的是各个债务人按照法律规定或约定为满足债权人的债权及为债权提供担保而结成一体,各债务均为达到此目的的手段,连带债务人任何之一履行给付就使设定的连带债务的目的实现。不真正连带债务并非为法律或当事人为担保债权实现而有意设立,其发生有偶然性,各个债务的产生无关联,产生后尽管一人的履行可使全体债务消灭,但这只不过维护公平及不使债权人额外获利而设。(三)法律要求不同。连带债务
    2022-07-17
    433人看过
  • 既没有法律规定也没有当事人约定,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成立吗
    不成立。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连带债权,“按份债权”的对称,债权的分类之一。是指具有连带关系的多数债权人所享有的债权。根据连带债权,任何一个连带债权人都有请求和接受债务人全部履行的权利。经一人要求债务人作出全部履行后,债即消灭。连带债务,“按份债务”的对称。是指具有连带关系的多数债务人所承担的债务。根据连带债务,任何一个连带债务人都有义务向债权人履行全部义务。经债务人中一人作出全部履行后,债即消灭。律师补充: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连带债权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
    2023-05-06
    448人看过
  • 公司债务中,股东的连带责任由哪些法律规定?
    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如下: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导致公司丧失独立法人身份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起人的非货币价值显著低于公司定价额的,由该出资方承担补足责任,其他设立人承担连带责任;3、其他法律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股东对公司债务担责的情形有哪些1、虚假出资。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
    2023-07-06
    338人看过
  • 不能转移债务的情况都有哪些,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一、不能转移债务的情况都有哪些,法律上有哪些规定?不可以转移的债务有以下几种:1、债权人不同意转移的债务;2、根据合同性质不能转移的债务;3、当事人约定不能转移的债务。根据《民法典》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二、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法律规定有哪一些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法律规定如下:一、因次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二、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
    2024-01-16
    302人看过
  • 连带权利债务法律上怎样规定的
    1、民事法律关系中的连带责任是连带债务关系中数个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形式。2、连带责任需具备民事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即:连带责任人主观上须有过错;行为须具有违法性;须造成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须存在因果关系。3、具体来讲,法律明确规定的连带责任有以下几种:(一)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二)合伙(包括合伙型联营)中的连带责任;(三)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四)因共同侵权而承担的连带责任。一、连带责任是指什么意思?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也就是说,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者全体,同时或者先后要求全部或者部分支付债务。例如,合伙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合伙成员同时或者先后部分或者全部清偿合伙债务。民事法律关系中的连带责任是连带债务关系中几个债务人对债权
    2023-06-23
    138人看过
  • 连带债务内部效力规定的说明
    连带债务的内部效力是指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清偿了全部债务,其他债务人的债务也随之消灭,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就超其应承担的部分向其他债务人请求偿还。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就超其应承担的部分向其他债务人请求偿还,就形成了清偿债务的债务人的求偿权。连带债务人能否求偿1、对于债权人的关系上,连带债务人各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因此,连带债务人之一即使是对债权人进行了全部清偿,也不过是清偿自己的债务而已。可是在对于其他债务人的内部关系上,则各有负担部分,所以当清偿超过了自己的负担部分而使全体共同免责时,可请求其他债务人各按其负担部分而共同分担。2、也就是说,连带债务人在偿还了超过自己应当承担的份额之后,可以向其他债务人追偿。3、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
    2023-07-03
    161人看过
  • 法律规定明确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有哪些
    一、法律规定明确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有哪些1.用人单位存在违法情形,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4.用人单位降低合同待遇,劳动者不续签的。二、如何合理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基数按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合同法规定有社平工资3倍的限制,是否分段各地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
    2023-10-30
    276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务人
    词条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 更多>

    #债务人
    相关咨询
    • 律师有哪些法律规定的连带债务?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08
      连带之债,是指债的当事人一方为多数,且多数人一方的各当事人都有权请求对方履行全部债务或者都负有向对方履行全部债务的义务,全部债权债务关系因债务的一次性的全部履行而消灭的债。因此,连带之债的多数人一方相互问有连带关系。若债权人一方为多数且有连带关系,则为连带债权;若债务人一方为多数且有连带关系,则为连带债务。
    • 法律对连带债务人和非连带责任人有哪些规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3-10-24
      1、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2、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3、委托代理人转托他人代理,因其转托不明,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第三人可以直接要求被代理人赔偿损失,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后。
    • 连带债务人的具体情况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7-04
      连带债务人就是在连带债务中负有清偿全部债务责任的债务人连带债务是指具有连带关系的多数债务人所承担的债务。根据连带债务,任何一个连带债务人都有义务向债权人履行全部义务。经债务人中一人作出全部履行后,债即消灭。《民法典》第七十五条,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
    • 夫妻债务的认定有哪些明确的法律规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4-12-24
      在夫妻关系中,债务的承担方式为双方共同承担债务,而个人债务则由夫妻中的一方承担。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不得向另一方要求偿还。夫妻双方需要共同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 连带债务人的形式与法律规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08
      连带债务人的法律规定:连带债务,就是指债务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因全体债务人之间存在有连带关系,各债务人都负有全部偿付的义务,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的完全偿付,对全体债务人生效,因而导致全部债的关系消灭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