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上运输合同的法律规定
我国《海商法》第41条规定: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收取运费,负责将托运人托运的货物经海路由一港运至另一港的合同。
我国《海商法》第42条将承运人定义为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与托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托运人是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
我国《海商法》第42条将托运人定义为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或者委托他人为本人与承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以及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或者委托他人为本人将货物交给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有关的承运人的人。
二、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特征
(一)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为承揽合同
依据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承运人负有将货物从一国特定港口运至另一国特定港口的义务,在运输业务完成后,有收受报酬的权利。就货物的托运人而言,其订立合同的目的是要求承运人完成运输为目的,而非要求其提供劳务,因而具有承揽合同的特征。
(二)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为双方有偿合同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当事人均负有义务、享有权利,即托运人或承租人应支付运费,而承运人或船舶所有人应履行其约定的运输义务。
(三)运输时,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为要式合同
在班轮运输或件杂货运输的情况下,当事人一般不需要签订特定形式的运输合同,但承运人应签发提单作为合同的证明。
(四)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为诺成合同
托运人和承运人就货物及海上运输条款达成一致时,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海上运输合同即告成立。
三、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种类
依船舶所载货物的特点,可将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分为件杂货运输合同和大宗货运输合同;依船舶营运的的方式,又可分为定期定航线的班轮运输合同和不定期不定航线的租船运输合同以及多式联运合同。
(一)班轮运输合同
班轮运输合同,是承运人以固定的航线、固定的航期和固定的运费将众多托运人的件杂货运至目的地而由托运人(收货人)支付运费的合同,又称件杂货运输合同或零担运输合同。
此类合同一般以承运人签发的提单或与提单类似的文件作为证明,当事人无需单独制定海上运输合同。但是,承运人和托运人希望有单独运输合同的,运输合同可于提单外单独签订。
(二)航次租船合同
航次租船合同,指船舶出租人提供船舶或者船舶的部分舱位,装运约定的货物,从一港运至另一港,由承租人支付约定运费的合同。航次租船合同主要用于不定期船运输。
(三)多式联运合同
多式联运合同,是多式联运经营人以两种以上的不同运输方式,其中一种是海上运输方式,负责将货物从接收地运至目的地交付收货人,而由托运人(收货人)支付运费的合同。这种合同一般以多式联运单证为表现形式。
-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种类和特征是哪些
260人看过
-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种类
95人看过
-
上海货运代理运输的种类
196人看过
-
运输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472人看过
-
上海货运代理运输种类
345人看过
-
运输合同的种类
321人看过
海上运输是使用船舶通过海上航道运送货物和旅客的一种运输方式。它包括沿海运输、国际海洋运输。海上运输利用天然海洋通道,船舶吨位一般不受限制,具有运量大、成本低等优点。但海运受地理条件限制,有时受季节影响。... 更多>
-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分类及种类广东在线咨询 2023-03-08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主要有海上货物运输协议或总合同、班轮运输合同和航次租船合同三类: (1)海上货物运输协议或总合同,此类合同适用于大宗货物运输。 (2)班轮运输合同,这种合同大多是以提单的形式表现和证明的,因此,件杂货运输又被称做提单运输。 (3)航次租船合同,航次租船合同主要用于不定期船运输。
-
运输合同具有特征的种类有哪些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30运输合同的种类运输合同的种类根据不同的标准,运输合同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种类.(一)按运输方式分类根据运输方式的不同,运输合同可以分为铁路运输合同、公路运输合同、水路运输合同、航空运输合同和多式联运合同五大类.这五类运输合同主体的承运人是不同的运输企业,而托运人和旅客可以是企事业单位,也可以是公民个人. (二)按照运送对象分类根据运送对象,运输合同可以分为旅客运输合同和货物运输合同两类.旅客运输合同是
-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种类有哪些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05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内容包括以下条款: 1、承运人与托运人的信息; 2、货物的具体情况; 3、收货人的相关信息; 4、货物运输的报酬与支付方式; 5、合同当事人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6、争议解决办法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四十一条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收取运费,负责将托运人托运的货物经海路由一港运至另一港的合同。第四十三条承运人或者托运人可以要求书面确认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成立。但
-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种类都是什么上海在线咨询 2023-01-14(1)双务合同。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享有权利,同时负有义务。承运人享有收取运费的权利,同时负有将货物安全、迅速运至目的港的义务;托运人则享有如数完好收取货物或向承运人索赔的权利,同时负有支付运费的义务。 (2)有偿合同。承运人是以将货物由一港运至另一港所提供的运输服务为代价,同时取得运费报酬;而托运人在目的港收取货物,则以支付运费为代价。 (3)直接涉及第三人。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当事人虽
-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具体有哪些种类四川在线咨询 2023-02-28有下列种类: 1.海上货物运输协议或总合同,是指承运人和托运人就在一定时间内运输的货物总吨位,使用的船舶、运价、装运条件、起运港和目的港等达成的协议或订立的货运总合同。 2.班轮运输合同,又称件杂货运输合同,往往是承运人接受多个托运人的货物,将属于不同托运人的多批货物装载于同一船舶,按规定的船期,在一定的航线上,以规定的港口顺序运输。 3.航次租船合同,又称航程租船合同或程租合同,即由船舶出租人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