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金如何领取?工伤职工达到三级伤残标准后可享受哪些待遇?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4 17:32:59 457 人看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有哪些

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社保费用及住房公积金都是由用人单位直接划入指定账户当中的,其中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相关社保项目用人单位承担一部分,职工自己也要交纳一部分。总之,工伤期间的五险一金跟之前的待遇都是一样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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