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征地拆迁,百姓有哪些权利?第一,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对知情权有明确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公布征收补偿方案,并征求社会意见。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位置、用途、建筑面积等进行调查登记,并将调查结果向房屋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公告。根据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征地公告办法》第三条规定,征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地村组进行书面公告。其中,征收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公告。类似这样的法律法规,都是国家在征地拆迁活动中保护被征收人知情权的具体体现。律师经常向当事人提及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是人民群众行使知情权的一种方式。《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还明确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批准的土地征收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地乡(镇)、村进行公示,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按照少数服从少数的原则组织被征收人投票多数,或采取抽签、抽签等随机方式。
如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或要求听证,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在规定期限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
上述法律规定或明确规定了人民参与征地拆迁过程的权利。对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提出意见、选择评估机构、选择村民代表、提出听证等,是群众参与征地拆迁活动的重要途径。另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觉得老百姓不会参与,所以不如多多少少地去做或者去接手责任,直接剥夺了被征收者的参与权。第三,行政复议权和行政诉讼权政府在发布征地公告时,一般会明确告知行政复议权和行政诉讼权,而被征收人应注意行政复议权和行政诉讼权的实现限期行政诉讼。当然,有些地方的违法拆迁甚至不发通知,所以权利不存在是因为通知,也不存在是因为不通知而消亡。只要政府有具体的行政行为,比如下达拆迁补偿安置通知书、补偿安置方案、下达限期搬迁通知书、强制拆迁房屋等,被征收人有权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当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比较专业的事情。一般来说,被征收人不具备专业、系统的法律知识,行使这项权利比较困难。当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需要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时,被征收人最好咨询并委托专业律师,以免因准备不足而导致维权失败和浪费维权机会。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建议咨询公司的专业意见和专业律师律师网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护自己的利益。如果有什么你不知道的。你也可以找到相关的法律来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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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征地拆迁老百姓手里有哪些权利香港在线咨询 2023-02-22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面对征地拆迁老百姓手里有知情权,参与权,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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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权利中的被征收人有哪些权利四川在线咨询 2023-07-31面对征地拆迁,被征收人有以下权利: 一、获得征地拆迁补偿的求偿权。 二、知情权。这是保证被拆迁人可以参与到征地拆迁的重要保证。知情权的保证主要是通过各种拆迁征收公告等方式落实。 三、征地听证会的参与权。在征地方案报批之前和征地公告公示之后,和安置补偿方案制定过程中被征收人均有听证权。 四、对征地行为不服的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 五、对评估结果异议权。被拆迁人收到评估结果后10内,认为评估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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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农民拥有的权利有哪些安徽在线咨询 2023-07-17在农村土地征收的过程中,农民主要有以下权利: (一)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维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受违法行为的侵害; (二)预征知情权:在征地依法报批前,政府应将预征收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 (三)参与报批权: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为各级政府在征地报批时的必备材料; (四)批复结果知情权:土地征收批复文件下达后10日内,人民政府应将批复结果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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