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7 20:03:19 117 人看过

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都是以一定事实状态的存在和一定期间的经过为条件而发生的一定的法律后果,都属于法律事件。其目的都在于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以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但二者又存在诸多不同,只有认识两者的区别,才能更好地认识除斥期间的性质。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

1、立法精神不同。除斥期间制度的目的,是为维持已经存在的法律关系。

2、适用客体不同。除斥期间的客体一般为形成权。但并非所有的形成权民法都设定除斥期间。

3.

期间性质不同。除斥期间规定权利存续的固定时间属不变期间,除法律有特殊规定者外,不能中止、中断和延长,且期间较短,以早日确定当事人间的关系为目的。

4、期间计算不同。因为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而请求权的范围十分广泛且具有共同特征,因此,各国民法均在法律上作出了总括性的规定。

5、法律效力不同。除斥期间届满,实体权利本身当然消灭。而诉讼时效的效力,尽管各国民事立法的规定有所不同,但大多数国家采用诉权消灭主义或抗辩权发生主义。

6、条文表述不同。

一、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从何时起算

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从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合同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享有的对意思表示不真实,但已经生效的合同予以撤销,使合同归于消灭的权利。

三种类型撤销权的除斥期间:

1、相对人的撤销权。

2、债权人的撤销权。

3、破产撤销权

存在因重大误解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二、撤销权的除斥期间的特殊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

(二)显失公平的。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

(三)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四)一方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作出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21: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诉讼时效相关文章
  • 抵押担保诉讼时效是否为除斥期间
    一、抵押担保诉讼时效是否为除斥期间担保期间不是除斥期间,理由如下:1、保证期间首先允许约定,而除斥期间为法定期间,只有解除权可以约定除斥期间。2、保证期间届满,消灭的是债权。而除斥期间届满,消灭的是形成权。3、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债务,保证人若无抗辩权的行使,保证期间功成身退,诉讼时效期间取而代之。除斥期间不存在这个现象。4、保证期间的起算点的确定如同上述,除斥期间的起算点则比较复杂。我国民法典规定,在可撤销的合同场合,撤销权的除斥期间自撤销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时起算。5、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债权人撤销权除斥期间】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二、超过了除斥期间的话,提起诉讼会有什么结果1、除斥期间的意思就是法律规定的这段时间是不会因为任何原因改变
    2023-06-04
    371人看过
  • 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异同点分析
    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法律后果不同。诉讼时效期间的届满并不消灭当事人的实体权利;除斥期间的届满则使权利人的该项实体权利消灭。(2)制度目的不同。诉讼时效目的在于否定原来的关系,维护新的关系,除斥期间的目的在于维护原来的关系。(3)适用条件不同。诉讼时效完成,权利人的实体权利并不消灭,债务人自愿履行的也受法律保护,其不依义务人主张,法院不能主动适用;除斥期间的适用不需要当事人提出主张,法院也可依职权主动适用。(4)期间不同。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以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而且其可以适用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除斥期间则从权利成立时起算,且为不变期间,不能适用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5)法律条文表达不同。诉讼时效期间在立法中表述为“时效”,即规定某请求权因多长时间不行驶而消灭;除斥期间在立法上表述为权利存续期间。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不同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而不适用
    2023-07-02
    396人看过
  •  探讨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
    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都是限制权利行使的期间。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两者的法律效力、价值取向、期间和计算方式以及适用的主动性都不同。诉讼时效的价值在于加速财产流转和消灭原有法律关系,而除斥期间则有助于维护交易安全和消除不确定性因素。两者的适用条件和程序也有所不同。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都是限制权利行使的期间。在这个期间内,权利人如果没有行使权利,那么在期满后,权利就会发生变动。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为:1、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2、法律效力不同:诉讼时效的法律效力表现为胜诉权之丧失,权利本身并不消灭;除斥期间的法律效力表现为形成权的消灭。3、价值取向不同:设置诉讼时效的价值在于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加速财产的流转,消灭原有法律关系;设置除斥期间的价值在于消除当事人关系中的不确定、不稳定因素,维护交易安全,维护原有法律关系。4、期间和计算不同:
    2023-10-21
    148人看过
  • 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关系及其应用
    诉讼时效又称消灭时效,指对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的权利人,使其丧失在诉讼中的胜诉权的法律制度。除斥期间为法定的权利存续期间,因该期间经过而发生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二者的区别如下:第一、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主要适用于形成权,也可适用于请求权,如《产品质量法》第45条第2款规定之10年期间。第二、构成要件不同。诉讼时效须两个要件,即法定期间经过和权利继续不行使之事实状态;除斥期间只需一个要件,即法定期间经过。第三、法律效力不同。诉讼时效并不使不行使权利本身消灭,而只是消灭附着于其上的胜诉权;而除斥期间则使权利本身消灭。第四、期间起算点不同。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即权利人能行使权利之日起开始计算;而除斥期间自权利成立之时起算。第五、期间是否可变不同。诉讼时效期间是可变期间,可以中止、中断、延长;而除斥期间为不变期间,不能中止、中断、延长。第六、
    2023-07-06
    266人看过
  • 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形成权和请求权
    一、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形成权和请求权诉讼时效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请求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权利,即丧失了该权利,不能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法律制度。权利人请求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就是诉讼时效期间,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权利人请求法院保护其权利的权利消灭。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的某种权利存在的预定期间。除斥期间届满,实体权利即消灭。(三)民法典中关于除斥期间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二、占有物返还请求权是诉讼时效还是除斥期间是除斥期间。诉讼时效只适用于债权制度,其针对的对象是债权请求权,而占有物返还请求权是物权不是债权。《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二
    2023-06-08
    334人看过
  • 除斥期间撤销权时效
    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是形成诉权,只能以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行使。适用除斥期间。合同撤销权的除斥期间是:1.最长除斥期间:五年。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2.短期除斥期间:原则上是一年。自撤销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撤销权消灭。一、撤销合同的诉讼时效怎么算?撤销合同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应当适用有关除斥期间的规定,即可撤销合同中行使撤销权的期间是1年,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一、二项、第二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
    2023-03-13
    88人看过
  • 产品质量诉讼时效是否为除斥期
    产品质量诉讼时效不是除斥期。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除斥期间,又称“预定期间”、“预备期间”,是指法律规定的某种民事权利有效存续的期间。除斥期间也是某种法律事实,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行使其权利,其权利即被除斥。除斥期间不同于诉讼时效的特征在于:(1)它是权利人依法可行使权利的期限,其本质是权利的存续期;(2)它是法律规定的不变期间,一般不发生期间中断、中止或延长问题;(3)其适用直接凭借法院职权,不取决于当事人诉讼主张;(4)其期间原则上自权利确立之日起算;(5)它所消灭的是实体权利(非胜诉权)且一般适用于形成权,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一、诉讼时效的特征有哪些诉讼时效的特征有以下几个:1、诉讼时效不受当事人的意志控制并能发生权利消灭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2、诉讼时效具有强行性由法律规定的不得当
    2023-02-11
    405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30日是诉讼时效还是除斥期间
    这涉及能否存在中止、中断、延长的问题。笔者认为,该30日应认定为除斥期间。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依法确定的某种权利预定的存续期间,该期间届满,则权利当然消灭,故又称为权利预定存续期间,即预定期间。除斥期间是学理名词而非法典名词,在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中,尚无除斥期间或预定期间的专门用语。在民法理论中,根据民事权利作用的不同,通常将民事权利分为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和抗辩权。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所谓形成权,依其发展至目前通说上的见解,是指权利人依自己单方面的意思表示,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权利,如追认权、解除权、撤销权、抵销权等。各国民法对许多形成权均设有预定期间的限制,一经届满,这些形成权即告消灭,其制度价值在于尽快消除因形成权带给当事人法律利益的不确定状态,稳定彼此的法律关系。而诉讼时效适用的是请求权,其制度目的在于鼓励当事人尽快行使权利,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的是胜诉权。“
    2023-06-14
    458人看过
  • 占有物返还请求权是诉讼时效还是除斥期间
    是除斥期间。诉讼时效只适用于债权制度,其针对的对象是债权请求权,而占有物返还请求权是物权不是债权。《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二条: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依法请求损害赔偿。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一、占有物返还请求权的行使条件1、请求权人应为占有人,非占有人即使对占有物享有合法的权源,也不能行使占有物返还请求权。2、须有占有物被侵夺。侵夺,指非基于占有人的意思而排除占有人对物的事实上的管领力。3、相对人应为侵夺人。4、占有物仍然存在并可返还,方可行使占有物返还请求权。二、物权请求权和债权请求权的区别物权请求权是指物权人在其物被侵害或有可能遭受侵害时,有权请求侵害人返还原物、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物权请求权是保护物权
    2023-03-01
    379人看过
  • 医疗纠纷时效是除斥期间吗
    医疗纠纷的诉讼时效不是除斥期,医疗纠纷诉讼时效可以中断,但除斥期间是不会中断、中止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九十九条【除斥期间】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一、医疗纠纷怎么起诉向法院起诉是医疗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寻求的最后一道保障线,也是最有效力的解决纠纷方式。向法院提起的诉讼,应该注意以下
    2023-02-07
    153人看过
  • "除斥期间与年份限制"
    1、如果所订立的合同存在撤销的事由,而且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撤销事由,当事人要主张撤销合同的,则应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果在此一年的除斥期间没有主张的,则其撤销权消灭。2、如果虽然存在合同撤销事由,但债权人不知道的,则债权人如果在该撤销理由成立后的五年内知道的,可以随时行使撤销权,如果过了五年仍没有行使撤销权的,不管债权人是否知道该撤销理由,债权人的撤销权均消灭。《民法典》对于除斥期间撤销权的规定第五百三十八条【债权人的撤销权】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五百四十一条【撤销权的期间】撤销权自债权人
    2023-07-17
    242人看过
  • 除斥期间的时间是多久
    一、除斥期间的时间是多久除斥期间的时间是一年。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依法确定的对于某种权利所预定的存续期间,又称预定期间。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权利预定存续的期间,债权人在此期间不行使权利,预定期间届满,便可发生该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除斥期间可以分为法定除斥期间和约定除斥期间。前者由法律直接规定,后者允许当事人根据法律自行约定。甚至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可以由一方向对方单方提出一合理期限。二、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的区别是什么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的区别是:1.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主要适用于形成权,也可适用于请求权,如《产品质量法》第45条第2款规定之10年期间。2.构成要件不同。诉讼时效须两个要件,即法定期间经过和权利继续不行使之事实状
    2023-06-15
    415人看过
  • 法律规定代位权有诉讼时间还是除斥期间吗
    代位权作为一种请求权,适用的是诉讼时效的规定,而不是除斥期间的规定。一、诉讼时效特征有哪些诉讼时效的特征:(1)诉讼时效不受当事人的意志控制并能发生权利消灭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2)诉讼时效具有强行性由法律规定的不得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规定。(3)诉讼时效的效果是期间与事实的结合。(4)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但并非所有的请求权如物上请求权。(5)法官无权主动释明并适用该时效的规定需要当事人提出适用该制度诉讼时效的起算;也即诉讼时效期间的开始,它是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即从权利人能行使请求权之日开始算起。二、什么是解除合同除斥期有什么特点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除斥期的特点:1、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2、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3、除斥期间规定的是权利人
    2023-03-13
    307人看过
  • 除斥期间法律规定的时间,及除斥期间的适用对象
    一、除斥期间法律规定的时间除斥期间法律规定的时间一般是一年。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例如《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在民法上,因时间的经过而影响权利的存续或行使的,主要有消灭时效(中国称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司法实践中人们常常将除斥期间误认为是诉讼时效,而实际上,两者在立法宗旨、法律后果等方面存在诸多不同。二、除斥期间的适用对象除斥期间的适用对象是形成权,如撤销权、解除权等《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
    2023-05-06
    442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诉讼时效,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法律关系安定,及时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稳定法律秩序,降低交... 更多>

    #诉讼时效
    相关咨询
    • 合同约定的期限算不算除斥期间?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的具体区别?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05
      合同约定的期限是履行期限,当存在法定情况时才会适用除斥期间,一般从合同订立时算,而诉讼实效是当对方违约或侵权时,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你胜诉的时间,一般从知道或应该知道权利受损害日起算。除斥期间一般体现于形成权,用于确认或改变某种法律关系,一旦期间过了将丧失权利本身。而诉讼时效则主要对于请求权,是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支持你请求的期间,期间一过后权利还是被法律认可的,但将不再有胜诉权,
    • 诉讼时效的含义是什么, 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的区别体现在哪些方面?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14
      诉讼时效针对的是请求权,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怠于履行请求权,在期间完成后,其请求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权利归于消灭的制度,但这个民事权利不归于消灭。诉讼时效在诉讼上的体现是供厂垛断艹登讹券番猾指一个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如果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债务人,一旦债务人主张诉讼时效抗辩,那么法院就要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在公力救济,即诉讼或仲裁的方式上,债权人的胜诉权消灭了,但是实体权仍存在,如果债务人愿意履行
    • 法院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有什么不同呢?
      浙江在线咨询 2021-09-29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除斥期间,刚才咱们也上面也说过了,是指法律预定某种权利于存续时间届满当然消灭的期间。除斥期间是一种对形成权的行使进行时间限制的期间。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都是限制权利行使的期间,权利人在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在期间届满后均引起权利变动的后果。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为: 1、适用对象不同
    • 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的区别是什么?能具体举例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05
      1.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虽然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法律后果都表现为某种权利的消灭,但是,诉讼时效所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胜诉权,而除斥期间则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2.两者的期间不同,虽然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都以一定事实状态存续一定时间为内容。但是,诉讼时效是可变期间,适用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而除斥期间则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3.
    • 除斥期间是什么意思?与诉讼时效有何不同?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05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例如《继承法》规定,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的二个月内不作出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这里的二个月就是除斥期间。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1.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虽然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法律后果都表现为某种权利的消灭,但是,诉讼时效所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胜诉权(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