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行政处罚具体规定的范围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9 15:32:19 76 人看过

行政处罚具体规定的调整范围包括两个方面:行政处罚的设定和行政处罚的实施。

1、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法律对违法行为未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为实施法律,可以补充设定行政处罚。拟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应当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作出书面说明。行政法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情况。

2、行政处罚的设定是指法律规定的有权力设定行为规范的国家机关首次自主地规定何种行为是违法行为,并规定给予该种违法行为以何种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设定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哪一级国家机关,哪一类性质的国家机关有设定何种行政处罚的权利。

行政处罚的设定一般有三种情况:

(1)由立法机关通过制定法律直接授予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的权力;

(2)由国家的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通过制定行政法规的形式明确行政处罚的内容;

(3)由相关的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法律和法规的授权,规定行政处罚的内容。

3、行政处罚的实施,是指依法实施法律、法规的行政机关或者他组织,依照法定依据和法定程序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关于行政处罚的实施,《行政处罚法》解决了两个问题:

(1)规定进行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程序,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有效进行行政管理;

(2)在有效进行行政管理的同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防止行政处罚的滥用。

一、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7: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国务院相关文章
  • 拘留不属行政处罚规定的范围吗?
    一、拘留不属行政处罚规定的范围吗?选择拘留,不属于行政处罚的是拘留,行政处罚可以拘留,但是只能是行政拘留,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二、行政处罚的设定范围有哪些?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处罚的设定权限划分如下: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可以设定任何种类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2、国务院是最高行政机关,可以依法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的,行政法规不得超越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另行作出行政处罚规定。3、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
    2023-06-15
    56人看过
  • 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范围规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70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具体来说,对于(一)、(二)两项中的规定,主要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考虑处罚对这些人今后成长的负面影响减少到最低,但又能通过对其祈祷教育和警示的作用,令其吸取教训防止再次违法。对70周岁以上的人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这一规定主要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年迈的人多身体较弱,若处以行政拘留,在自由被剥夺的情况下,有可能引发进一步的健康恶化或者其他隐患。对于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的规定,同样也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体现了我国立法保护妇女儿童的一贯立场。
    2023-05-01
    103人看过
  • 法定原则下的行政处罚规范
    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必须采取法定原则,这是现代法治的要求。行政处罚的法定原则,包括: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明文规定应予行政处罚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2,行政处罚由有权设定行政处罚的国家机关在职权范围内设定,无权设定的不得设定,也不得越权设定。3,实施行政处罚应当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实施主要由行政机关实施,但也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地方性法规授权的组织也可以行使某些行政处罚权。这里,应注意,并不是所有的行政机关都有行政处罚权,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确定的违法行为和规定给予的行政处罚,实施行政处罚。4,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要严格依法进行,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实施行政处罚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既包括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也包括其他行政法律关于程
    2023-07-06
    164人看过
  • 法律是怎样规定旁系血亲的范围的
    指和已身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各代旁系血亲。我国现行法律关于亲属关系远近的区分采用传统的世代计算法,即以已身为一代,从已身往上数,父母为二代,祖父母、外祖父母为三代,依此类推,据此,可将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范围列举如下:(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同母的全血缘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半血缘的兄弟姐妹。异父异母的兄弟姐妹虽然在名义上也以兄弟姐妹相称,但实际并无血缘关系。(2)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上下辈旁系亲属,包括叔、伯、姑与侄儿、侄女,舅、姨与外甥、外甥女。(3)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平辈旁系亲属,包括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我国第一,基于伦理观念的要求。从伦理观念上讲,禁止一定范围内的血亲结婚是人类社会婚姻家庭制度发展的必然结果。第二,基于优生学的理论。根据遗传的规律,血缘很近的亲属间结婚生育,极易把双方某些精神上、生理上的缺陷和疾病遗传给子女,有的甚至隔代遗传,造
    2023-05-04
    141人看过
  • 商业秘密的范围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商业秘密包括且不限于特定的、完整的、部分的、个别的未披露的信息,包括且不限于涉及商业秘密的草稿、拟稿、草案、样品、模型等,包括且不限于列出商业秘密目录或代号清单中的信息。1、各类产品(包括且不限于半成品)的设计、程序、实验、配方、技术数据、专用技术、图纸、生产工艺、工艺诀窍、制作方法、生产流程、经验公式、管理诀窍、样品(包括模型)等。2、专用设备及其相关图纸、资料等。3、各类产品的模具、量具及其相关图纸、文件资料、物品。4、各类产品(包括部件)科研计划、开发计划、实施进度及其各种数据、过程、结果。5、与公司相关联的勘察、设计、科研、实验、软件开发、策划、广告等标明商业秘密字样的资料、数据、信息。6、其它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的信息。一、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有哪些?1、制定内部的保密规章制度,比如订立企业内部对资料、文件、图纸的管理方法以及职工守则;2、与相关人员订立保密合同.
    2023-03-21
    188人看过
  •  刑事责任范围的具体规定
    这段内容描述了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范围,包括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以及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范围包括以下这些情况:(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犯 罪 追 诉 期 限 已 过 , 如 何 处 理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犯罪行为,法律设定了不同的追诉期限。在追诉期限内,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应当立案侦查或者提起公诉。如果错过了追诉期限,犯罪行为将不再受法律保护。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犯罪追诉期限可以延长。比如,如果犯罪嫌疑人死亡,那么追诉期限可以从
    2023-09-04
    63人看过
  • 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罚款适用当场收缴的范围是什么?
    一、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罚款适用当场收缴的范围是什么?当场行政处罚的罚款限额为对公民50元及以下,对单位1000元及以下。但道路交通法规定对个人则为200元及以下。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二、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未满14
    2023-04-13
    66人看过
  • 明确国家秘密具体范围的法定规定
    (一)危害国家政权的巩固和防御能力;(二)影响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安定;(三)损害国家在对外活动中的政治、经济利益;(四)影响国家领导人、外国要员的安全;(五)妨害国家重要的安全保卫工作;(六)使保护国家秘密的措施可靠性降低或者失效;(七)削弱国家的经济、科技实力;(八)使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失去保障。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范围有哪些国家秘密: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属于国家秘密。密级: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级国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机密级国家秘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秘密级国家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实施办法》第四条某一事项泄露后会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应当列入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以下简称保密范围):(一)危害国家政权的巩固和防御能力;(二)影响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安定;
    2023-07-11
    298人看过
  • 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范围是什么?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一)夫妻双方或一方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夫妻双方或一方生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其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四)夫妻双方或一方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主要是指:(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1、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性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4、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5、军人名下的复员
    2023-07-06
    284人看过
  • 积分政策具体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在成都市有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并办理了成都市居住证的境内来蓉人员可以按照规定申请积分,并根据积分申请办理入户或按积分享有相应的公共服务。申请人申请居住证积分入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持有本市居住证;(二)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以上;(四)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积分指标包括:缴纳社会保险、合法稳定居住、教育背景、引导人口合理布局、引导人口梯度转移、急需紧缺工种(职业)指标、个人贡献、鼓励创新创业、年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个人违法犯罪记录以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12项指标。值得一提的是,在引导人口合理布局上,申请人就业所在区域属于东进(包括天府国际空港新城、简州新城、淮州新城)和南拓(包括天府新区鹿溪智谷科
    2023-02-27
    443人看过
  • 渎职罪的主体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渎职罪的主体包括以下人员: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3、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4、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公务活动的合法、公正、有效执行,从而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从而构成的犯罪。渎职罪主体立法解释是什么渎职罪主体立法解释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渎职犯罪并收受贿赂,同时构成受贿罪的,除刑法另有规定外,以渎职犯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渎职行为,放纵他人犯罪或者帮助他人逃避刑事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渎职罪的规定定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
    2023-07-07
    376人看过
  • 醉驾行为的具体法律后果和处罚规定
    醉驾的法律后果有: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2、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3、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4、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5、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2021寿光醉驾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寿光市属于我国的山东省潍坊管辖,最近寿光市交警部门在官方网站上又曝光了一批查处的最新的醉驾案例,可见我国的醉驾入刑并没有真正的将醉驾的这种行
    2023-07-02
    93人看过
  • 环境行政处罚法如何规定诉讼范围?
    环境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环境行政案件,解决环境行政争议的范围。只有属于受案范围的具体环境行政行为,相对人才可以对其提起环境行政诉讼。环境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对环境行政机关作出的罚款、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限期治理、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行为不服的。根据我国环境法律、法规的规定,环境行政机关有权实施的行政处罚行为非常广泛,环境行政相对人对这些行政处罚不服都可以提起环境行政诉讼。(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3)认为环境行政机关无理拒不发放有关执照、许可证或对于其申请拒绝给予答复的。(4)认为环境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其履行义务的。虽然环境行政机关拥有为相对人设定某种环境行政义务的权力,但其对这种权力的行使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否则,环境行政相对人对违法要求其履行的行为可以依法提起环境行政诉讼。(5)认为环境行政机
    2023-07-07
    87人看过
  • 法律相关规定的行政处罚是什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有以下7种:1、警告。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从国家方面说,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式意思表示,会对相对一方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纳入法律约束的范围;对被处罚人来说,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对当事人形成心理压力、不利的社会舆论环境。适用警告处罚的重要目的,是使被处罚人认识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对社会的危害,纠正违法行为并不再继续违法。2、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4、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机关强制命令行政违法
    2023-02-24
    368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机关组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务院
    词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国务院
    相关咨询
    • 《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法定程序有哪些,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3
      《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法定程序序有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 (1)简易程序。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又称为当场处罚程序,是指对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由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当场执行。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条件)是:违法事实确凿;处罚有法定依据;处罚种类和数额限于对公民处以50元罚款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行政执法人员按照简易程序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应
    • 行政许可的范围有哪些,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9-10
      行政许可的范围有,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的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以及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等等。
    • 行政处罚法金额具体的法律规定是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4-0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三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 征税的具体规定和范围是怎样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09
      税法规定对征税对象或纳税人的征税界限。包括两方面含义: (1)税目的具体化。如产品税对许多税目都具体列举了征税范围。“白酒”税目包括粮食酒、薯类酒、糠麸酒、其他原料酒四种。 (2)纳税人的具体化。如国营企业奖金税一般以国营企业为纳税人,但在征税范围上不包括实行工资总额随经济效益挂钩浮动办法的国营企业。凡属于范围内的税目或纳税人,都应当按照税法规定;未包括范围内的则不征税。
    • 近亲属范围规定具体是怎样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07
      近亲属范围根据法律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的近亲属是: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刑事诉讼法》的近亲属是: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行政诉讼法》的近亲属是: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 (六)“近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