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到位的注册资本不能减少,需要全部出资之后才可以的;
减资是股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额的行为。其主要目的在于:一次性偿付债务;调整过多的资本;分派股利;
公司合并;分离部门。分为实质性减资和名义性减资两类。实质性减资,是在减少公司账面资本的同时,减少与此等额的公司资产,并将这些资产返还股东或划转他人。名义性减资,只是减少账面资本数额,而公司财产并不相应减少,故不能向股东作任何返还,也无法向他人划转资产。减资的操作方法有两种:
减少股份数量和减少股票面额。
一、公司注册资金减资的后果是什么?
1、关于减资行为存在瑕疵时减资行为效力。据《公司法》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对于违反通知义务的减资行为效力,观点有三:减资行为无效、减资行为不生效、减资行为有效但对债权人不发生效力。
2、对于股东责任承担。减资行为瑕疵的,减资行为对债权人不发生效力,即发生减资不成的效果。减资不成,则注册资本不变。据《公司法》第3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因此,股东应当在其认缴出资数额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二、公司减资的原因是什么?
(1)一次性偿付累积债务。由于多年经营亏损累积,即使以后若干年,企业的利润也无法弥补,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减资,用以弥补累积的亏损。
(2)调整过多的资本。公司成立初期需巨额资金,步入正轨后,资金则有可能过剩,因此亦需减资。
(3)增派股息。由于股息是根据资本利润额进行分派的,所以减少资本就能增加股息。同时,还可与“一次性偿付累积债务”结合,一扫亏损,尽早恢复分红。
(4)公司合并。这通常是在公司资产平衡时进行。
(5)分离部分。将公司中某些部门分离独立时,资产也随之分离,这对企业来说也是减资。减资有形式上的和实质性的两种。形式上的减资是指仅在账本上减少资本,而公司财产不减,比如公司购回一定比例的流通股票,降低面额,将一笔资金归还股东等。因经营状况不佳而需弥补亏损的减资是实质性减资,大部分减资属于这种情况。
-
注册资本没有到位能否减资
371人看过
-
注册资本不到位的分红能否转移
90人看过
-
未缴足的注册资本能否减资
191人看过
-
增资后企业注册资本何时能够到位?
353人看过
-
实缴资本未到位能否减资
436人看过
-
投资者能否在经营期间减少注册资本
499人看过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
注册资本没有足额到位能不能减资?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04可以。三分之二以上股权的股东会同意减资,形成股东会决议,然后即可拿回出资,最后进行工商登记变更,减资需要工伤部门审批备案,减资必须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以。
-
公司的注册资本能不能减少呢?注册资本减少风险是哪些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04公司作为独立的经济实体,应当以自己的经营收入抵补其成本费用,并且实现盈利。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所得和损失等。当出现负数时,公司即产生亏损。公司在按照税法要求缴纳各种税款的情况下,国家对于公司是否亏损不作强制性干预,完全由于企业自主经营行为。只不过对于投资股东来说,保值、增值、其利润最大化的目标无法实现。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是指公司经过
-
注册资本不能按时到位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09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明确,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由于在认缴制下,出资期限由股东自行约定,理论上可以是五年、十年甚至更长。 2.在公司破产清算时,未缴纳的出资加速到期 《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
-
公司注册资本能否减少,要减少注册资本要如何做?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07公司法第十五条规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程序,减少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应当达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并经验资机构验资。 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足额缴纳出资和缴纳股款后,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同时办理减少实收资本变更登记。
-
注册资本是几年能到位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17原法律规定,公司全体股东的出资最晚应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也就是说,只要到了规定缴资期限,无论股东资金状况及公司是否需要,都必须确保出资缴付到位,否则属违法行为。 但改革后,由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出资期限,不再限制两年内出资到位,可以是三年、五年、十年,分次分批,从而可以提高公司股东(发起人)的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