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的特点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1 11:23:28 384 人看过

1、物业管理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物业管理公司是按合法程序建立,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为业主和租户提供综合服务和管理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物业管理公司作为企业的主要标志是:拥有一定的资金和设备,具有法人地位,能够独立完成物业的管理与服务工作,自主经营,独立核算,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等。

2、物业管理公司属于服务性企业。物业管理公司的主要职能是通过对物业的管理和提供的多种服务,为业主和租户创造一个舒适、方便、安全、幽雅的工作和居住环境。物业管理公司作为非生产性企业,主要是通过对物业的维修养护、清洁卫生以及直接为业主和租户提供服务来达到自己的工作目标。

3、物业管理公司在某种程度上承担着某些行政管理的特殊职能,因此它是现阶段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中国城市建设管理体制正处于改革发展中,某些管理的职能和职权并没有完全转轨和明确,所以物业管理公司在向业主和租户提供服务的同时,也承担了部分政府有关部门对城市管理的职能。

一、财产损失物业要赔偿吗

首先,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的管理费是为业主提供服务的成本报酬,既不是业主财产的保管费,也不是财产的保险费。

其次,物业管理中的保安工作也只是配合居委会﹑公安机关搞好治安防范,其主要职责是维护区域的公共秩序,而不是为某单个业主看家守财。物业管理公司的保安能力是有限的,从客观上并无法完全杜绝盗窃案件的发生。可以说小区保安人员的配备及其工作,已经阻止或避免了许多案件的发生,把案件降到最低限度,作为服务对象的业主已从中受益。

只要物业管理公司履行了其应尽的管理义务,业主的赔偿要求便与理相悖﹑于法无据,理所当然被物业管理公司拒绝。

当然,若由于物业管理公司存在管理疏忽,而导致了盗窃案件的发生,则其应当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1日 02: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业主相关文章
  • 公司清算的种类有哪些特点
    公司清算的种类下:1、普通清算,指公司依法组成的清算组,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2、特别清算,是指公司在普通清算过程中出现重大障碍或者发现债务超过实际资产的,由法院和债权人依法直接干预监督的清算;3、任意清算,是指按照企业章程、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进行的清算,任意清算只适用于无限公司等人合公司,因为人合公司股东之间存在一定的相互信任关系,股东对债权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算是一个程序,旨在结束现有的法律关系,处理灭的程序,包括计算、验证等。公司清算的含义和种类公司清算的含义?公司清算是指公司解散后,依照法定程序清理公司债权债务,处理公司剩余财产,最终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使公司法人资格归于消灭的法律行为。公司解散、歇业以后,公司不复存在,其权利义务无承受者,所以,公司解散时,对其存在期间所发生的各种法律关系都应妥善了结,进行清算。公司清算的种类?1?正常清算和破产清算。正常清算也称公司清
    2023-07-04
    143人看过
  • 公众人物隐私权有哪些特点
    公众人物隐私权特点是:人民群众的重点关注性,公众人物因其较高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其各个方面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和兴趣;广泛影响性,公众人物被很多人视为标杆,一举一动都会影响很多人;法律保护的限制性。有权利就有义务,公众人物作为社会的特殊群体,当公众人物隐私权与社会公共利益冲突时往往需要服从社会公共利益。未成年公众人物隐私权如何保护对未成年公众人物的隐私权保护问题应该进行区分限定,不能因为其未成年而不允许媒体、社会公众对其隐私进行任何的披露和公布,但是在报道的过程中应当坚持适度性原则。我国刑法对此有相关规定,从刑法上承担刑责的角度分成了14岁以下、14岁至16岁之间、16岁以上三种。民法上和刑法上对于年龄的规定是有区别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一般比完全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长2岁,其区别的原因和背景在于通过此项规定对触犯刑事法律的公民给予更严格的限制,以对社会和广大民众予以更大程度的保护,免受犯
    2023-08-03
    292人看过
  • 物业纠纷涉及法律有哪些,物业管理纠纷的特点
    一、物业纠纷涉及法律有哪些物业纠纷案件涉及法律条例,开发遗留问题纠纷,物业服务收费纠纷,车辆管理收费、损坏、丢失纠纷,治安、刑事案件纠纷等等。物业跟业主的纠纷主要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第九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条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第三十五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
    2023-06-21
    281人看过
  • 分公司具备哪些特点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是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一、分公司财务可以独立吗?分公司的一大特征表现为: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应冠以总公司的名称,由总公司依法设立,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其人事、业务、财产受隶属公司直接控制,在隶属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总公司在经济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总公司负责清偿,即由总公司
    2023-03-30
    327人看过
  • 物业管理企业的经营方式有哪些,物业管理企业会计核算的特点有哪些
    一、物业管理企业的经营方式物业管理企业的经营十分广泛,一般涉及基建、施工、房地产、餐饮、商业、维修、养护、服务等领域。目前,物业管理企业的业务范围和管理模式都尚未固定,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实践而不断完善。一般认为,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模式有管理型物业管理模式和综合性物业管理模式两种,业务范围有委托服务业务和自主经营业务两种。1.管理型物业管理模式管理型物业管理模式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接受物业产权人的委托,对居住小区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等公用财产及公共事务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的服务与管理。在这种管理模式下,物业管理企业主要经营的是委托服务业务,一般不具备物业市场自主经营和开发的权力。物业管理企业的全部经营活动仅仅是满足其生存的需要,目的是实现简单社会再生产。2.综合性物业管理模式综合性物业管理模式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接受物业产权人的委托,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规范化的服
    2024-04-04
    190人看过
  • 用益物权担保的特点:担保用益物权具有哪些特点?
    不是,它们都是属于物权的一种。用益物权一般行使的是所有权的部分权能如占有、使用、收益,对标的物所有权不具有处分权利。担保物权是为保证债务履行而提前给予的一种承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变卖拍卖担保物来实现债权。担保物权,是与用益物权相对应的他物权,指的是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区别1、益物权的目的在于实现物的使用价值,而设立债权的目的在于实现物的交换价值。2、权利性质不同。用益物权多为具有独立性的主权利,而担保物权多为具有从属性的从权利。3、标的物不同。用益物权的标的物主要为不动产,而担保物权则不然。4、客体价值形态的变化的影响不同。用益物权的价值形态变化对其有直接影响,而担保物权价值形态的变化对其并无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
    2023-07-16
    314人看过
  • 公司债务承担具有哪些特点
    实践中公司债务承担最容易与第三人代为履行相混淆,公司债务承担具有以下特点:(一)公司以外的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公司债务承担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债务人;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由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事后第三人不履行债的义务,债权人不得再请求原债务人承担债务,只能请求第三人承担债务不履行之损害赔偿责任或者诉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原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偿还能力并不负担保责任。(二)基于债权产生的抗辩权也随债务承担移转。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这一点无论对于免责的债务承担,还是并存的债务承担都适用。债务存在无效原因的,第三人作为新债务人,可以向债权人主张无效;履行期尚未届满的,新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履行请求也可以抗辩。(三)从债务一并随之移转。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例如附随于主债务的利息债
    2023-04-21
    361人看过
  •  挂名公司法人的风险特点有哪些?
    挂名公司法人的问题包括公司对外负债时,可能需要以法人全部的财产来偿还债务,以及如果担任法人代表的公司出现经济犯罪,即使明知情况,法人代表也可能需要为此承担刑事责任。以下是改写后的内容:挂名公司法人的问题包括:1.公司对外负债时,可能需要以法人全部的财产来偿还债务;2.如果担任法人代表的公司出现经济犯罪,即使明知情况,法人代表也可能需要为此承担刑事责任。警惕挂名公司法人警惕挂名公司法人: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法人应当依法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然而,一些不法分子为了逃避法律责任,采取挂名的方式注册公司。这些挂名公司法人实际上是由他人出资,由他人负责经营的公司。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挂名公司法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挂名公司法人从事违法活动,投资者、股东和法人将面临法律责任。此外,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挂名公司法人不得从事与其实际经营业务相悖的活动
    2023-10-15
    216人看过
  • 新三板上市公司有哪些特点
    一、新三板上市公司有哪些特点新三板上市公司的特点如下:1.依法设立且存续(存在并持续)满两年。申请时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含200人)的股份公司,直接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申请挂牌;申请时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股份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后,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申请办理挂牌手续。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主要是指公司专注主营业务,公司自成立以来有持续的经营且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如果公司在挂牌前两个年度出现连续亏损,可能影响挂牌。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目前不少公司治理不够规范,例如公司章程仅仅是摆设,未能得到执行等。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新三板”委托的股份数量以“股”为单位。公司成立、出资、增资行为合法合规,公司历次股权转让合法合规,公司股权明晰,不存在法律纠纷或者潜在的法律纠纷。5.主办券商
    2023-09-01
    240人看过
  • 实物证据具有哪些特点
    根据证据的存在及表现形式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这种证据分类分别称之为人证和物证(广义上的物证),但是实物证据的范围显然是要大于证据法定种类中的物证的,因此,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混淆,故还是称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更为妥当一些。实物证据具有以下特点:1、实物证据客观性、稳定性强,不易失真。2、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一般是静态的、片断的实物证据是人们无法与之相互交流的“哑巴证据”,它如实地记录下客观发生的事实却不能主动地向人们展示,只能通过科学技术和实践簪簿用人的语言对其进行翻译和解读,这同时说明实物证据与案件客观事实的关联性不如言词证据那般明显;而且,由于除视听资料以外,实物证据一般只能反映案件事实的一个片断、一个侧面、一个环节、一个场景等,而不能像言词证据那样能反映案件的全貌。因此,在对实物证据的运用中就要着力揭示实物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并注意把实物证据与言词证据结合起来使用。3
    2023-06-23
    64人看过
  • 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有哪些特点?
    股份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如下:1、设立条件和募集资金不同;2、股份转让难度不同;3、股权证明形式不同;4、股东会、董事会权限和两权分离程度不同;5、财务状况的披露程度不同。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组织机构的异同(一)有限责任公司是属于“人资两合公司”其运作不仅是资本的结合,而且还是股东之间的信任关系,在这一点上,可以认为他是基于合伙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股份有限公司完全是资合公司,是股东的资本结合,不基于股东间的信任关系。(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限制,为2人以上50人以下,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没有上限,只要不少于5人就可以。(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有限制,需要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没有限制,可以自由转让。(四)有限责任公司
    2023-07-04
    447人看过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都有哪些特点呢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1、业主对物业管理公司的所提供的服务不满意。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物业管理专业服务的需求量迅速增加,从而对服务质量的要求也在相应提高。实践中,许多业主都反映物业管理公司对于小区环境的管理没有达到其预期,履行义务不到位。如:小区的绿化没到位,小区的卫生不合格、垃圾处理不及时,甚至提出小区安全隐患大,经常有自行车、摩托车被盗的情况发生。在这种情况下,许多业主以此为由,拒绝或者拖延交纳物业费。2.物业服务相关法律规范、规章制度不健全,行政管理工作不够完善我国的物业管理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起步较晚,制度不成熟,相应的物业服务法律规范、规章制度的发展也较为滞后。直到,国务院颁布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行政法规《物业管理条例》,该条例将前期物业管理其纳入法制轨道,弥补了前期物业管理缺失的境况,使规范前期物业管理市场有法可依。《民法典》出台,对建筑物区
    2022-11-12
    102人看过
  • 写字楼物业的特点和管理特点
    写字楼是业主、非业主使用人进行日常办公或开展经营活动的场所。写字楼物业和管理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1)物业的地理位置好,一般多位于城市中心和交通便利的繁华地段,物业管理的车辆指挥管理工作量大。(2)物业档次高,整体形象好,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对物业管理的要求也较高。(3)物业的机电设备设施多,技术含量高,除正常的供配电、给排水、电梯、消防系统外,还有中央空调、楼宇设备自动化控制系统、楼宇办公自动化系统、楼宇智能化管理系统等。(4)物业使用人相对不固定,有的更换频繁,物业的租赁管理是物业管理难点。(5)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经营范围广泛,社交活动频繁,社会关系复杂,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内部管理隐患多,给物业管理增添了难度。(6)业主、非业主使用人来自社会各阶层,素质参差不齐。尤其存在短期租赁户,使物业管理的公众管理制度执行难,物业管理服务费等费用拖欠严重。(7)公共场所人流量大,进出人员难以控制,安
    2023-03-28
    145人看过
  • 他物权的特点有哪些,他物权是什么
    一、他物权的特点有哪些他物权的特点有:1.他物权是在他人所有之物上设定的物权,这是他物权与自物权的最本质区别。2.他物权是派生于所有权而又与所有权相分离的物权。3.他物权是受限制的物权。所有权是最完备的物权,不受任何限制。他物权则属于限制物权。他物权的受限制,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他物权受所有权的限制。二是他物权也限制所有权的行使。4.他物权是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而发生的物权。他物权无论是由法律规定还是合同约定,其具体内容均由法律所规定,并为强制性规定,因而他物权是法定物权。二、他物权是什么他物权是在他人所有的物上设定或享有的权利。源于罗马法。按罗马法理论,自物权即所有权以外的一切物权均可纳入他物权范畴。此类权利以他人的所有权为前提而存在,通常仅体现为物权的某项权能或某一部份,实质上是对所有权的限制。罗马法上的他物权一般包括役权、永佃权、地上权和质权四种。近现代民法承袭了罗马法的他物权概念及
    2023-05-26
    369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
    词条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业主
    相关咨询
    • 公司债券具有的特点有哪些,公司债券的特点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12
      公司债券是指股份公司在一定时期内(如10年或20年)为追加资本而发行的借款凭证。对于持有人来说,它只是向公司提供贷款的证书,所反映的只是一种普通的债权债务关系。那么公司债券具有的特点有哪些,公司债券的特点有哪些?
    • 法律化的公司有哪些特点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5-03
      公司的法律特征: 一、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二、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三、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四、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五、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 的特点有哪些,的特点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有期徒刑的特点有哪些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人一定期限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是名副其实的主刑。其特点与内容如下: 1、有期徒刑剥夺犯罪人的自由。 2、有期徒刑具有一定期限。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有期徒刑的下限与拘役的上限相衔接,也使得有期徒刑与拘役相区别。正是由于有期徒刑有较大幅度的期限,所以可以
    • 物业服务合同具有哪些特点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13
      (1)一般情况下,物业服务合同是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大会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决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后,由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2)政府行政机关介人、指导和监督物业管理活动。《物业管理条例》对物业服务合同主体资
    • 债券公司制有哪些特点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08
      公司债券的特点如下: 1、风险性较大。 2、收益率较高。与风险成正比的原则,要求较高风险的公司债券需提供给债券持有人较高的投资收益。 3、发行者与持有者之间可以相互给予一定的选择权。 4、反映的是债权关系,不拥有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权,但是可以于股东优先享有索取利息和优先要求补偿和分配剩余资产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