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现场监督程序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21:55:51 222 人看过

监督机构实施现场监督,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1、根据年度监督计划和工作需要确定监督项目及监督内容,制定监督方案,并在实施监督3日前通知被监督单位;

2、检查被监督单位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统计报表,查阅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向被监督单位和有关个人调查取证,听取被监督单位有关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情况的汇报;

3、根据检查结果,写出监督报告,并送被监督单位征求意见。被监督单位应当在接到监督报告1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

一、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是社会保险的监督主体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是社会保险的监督主体。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被检查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与社会保险有关的资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当提出整改建议,依法作出处理决定或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处理建议。

二、《土地管理法》对于土地使用的规定

第六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违反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适用本法关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规定。

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应当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忠于职守、秉公执法。

第六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土地权利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

(二)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就有关土地权利的问题作出说明;

(三)进入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非法占用的土地现场进行勘测;

(四)责令非法占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停止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六十九条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履行职责,需要进入现场进行勘测、要求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文件、资料和作出说明的,应当出示土地管理监督检查证件。

第七十条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就土地违法行为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支持与配合,并提供工作方便,不得拒绝与阻碍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第七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理;自己无权处理的,应当依法移送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处理。

第七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土地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18: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社保相关文章
  • 质量监督办案程序规定是怎样的
    一、质量监督的具体程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应当自发现之日起15日内组织核查,并决定是否立案。检验、检测、检定、鉴定等所需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期限。立案案件应当报请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人批准,并按照本规定程序办理,直至结案。二、办案人员的权利义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调查取证时,案件承办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并记录在案。案件承办人员应当对案件进行全面调查,收集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现场笔录以及检验、检测、检定或者鉴定结果等,经查证属实后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现场检查由案件承办人员进行,可以邀请法定检验、检测、检定、鉴定机构的人员或者有关技术人员参加。现场检查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当事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检查的进行,承办人员应当在笔录
    2023-06-03
    89人看过
  • 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
    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04年3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4年3月30日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行为,保障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以及国家和省规定筹集的其他社会保险专项基金。社会保险基金属于参加社会保险的全体人员共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挪用。第四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是指对社会保险基金征收、支付、结余等基金管理全过程进行的监督,包括以下内容:(一)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机构执
    2023-06-09
    412人看过
  • 招标、投标、评标过程中的现场监督
    经对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的审查,对符合规定办证条件的,公证处应委派两名以上公证人员(其中应至少有一名为公证员)参加整个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现场监督是指公证人员亲临现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每个环节进行监督,并予以证明的活动。在现场监督阶段,公证人员的主要任务是,监督招标投标各个环节的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地点、程序、原则和方法进行;对其中违反规定的行为予以纠正;查验有关人员的身份,审查投标方的投标资格;对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主要环节和重要事项给予现场证明。根据招标投标活动各个阶段的特点和内容,公证员的现场监督活动也要有所侧重。1?招标阶段。公证人员应重点监督招标单位的各项活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投标活动的一般原则,并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方进行资格预审,审查投标方所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是否齐备、真实,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手续。2?投标
    2023-06-05
    232人看过
  • 社会保险基金营运监督的主要指标
    社保基金具有的特殊性质决定了我们在监督指标设计中,首先要考虑社保基金偿付的需要,同时考虑基金保值增值的要求。对基金营运监督指标的设计,没有先例可循,可按照考核资产状况的惯例,从安全性、流动性与盈利性三个方面结合起来进行考虑。笔者提出以下设想,供同仁探讨:1.备付金指标。备付金是指存于国有商业银行用于预备未来短期内支付需求的资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险种基金之和的备付金指标,可设计为不低于前两个月的偿付额,用公式表述为:某险种备付金大于等于前第一个月偿付总额+前第二个月偿付总额。当然,银行存款的存期要科学安排。2.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营运方向的监管指标。社保基金结存总额扣除各险种备付金之后,可以考虑参与投资营运。这里提到的几个概念可以用公式表述如下:社会保险基金结存总额=历年各险种基金滚存结余额+当年征集收入-当年偿付支出+基金当年各项收益(当前主要是国债、存款等利息
    2023-06-06
    50人看过
  • 民事特别程序监督程序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1、民事特别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审判组织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第一百七十九条另行起诉人民法院在依照本章程序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本案属于民事权益争议的,应当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并告知利害关系人可以另行起诉。第一百八十条审限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第一百八十一条起诉与管辖公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
    2023-04-11
    224人看过
  • 民警到现场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一、受理、登记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制作受案登记表。二、调查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对案件的调查需要注意的事项:1、对治安案件的调查,应当依法进行。严禁刑讯逼供或者采用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以非法手段收集的证据不得作为处罚的根据。2、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予以保密。3、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三、传唤1、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
    2023-06-03
    253人看过
  • 醉驾现场执法程序是怎么样的
    一、醉驾现场执法程序是怎么样的醉驾现场执法程序大致如下:1.交警例行检查发现醉驾的,统一交给侦查大队的醉驾处置中心。2.验血、体检、做笔录。3.移送至侦查大队的预审中队,然后移送到检察院。注意,对于交警例行检查的,即使犯罪嫌疑人在被询问、呼气酒精检查之前主动交代醉酒驾驶的,也不构成自首。二、醉驾从重处罚的行为有哪些醉驾从重处罚的行为有以下几种: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三、醉
    2023-04-23
    202人看过
  •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方面有谁承担?
    一、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方面有谁承担?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有权对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控告。基金监督的方式是指为履行基金监督职能,完成或达到基金监督任务或目的而采取的方式、方法。主要包括现场监督和非现场监督。现场监督现场监督是监督机构实施有效监督的主要方法,也是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过程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现场监督是监督机构派人到被监督单位对基金管理水平、基金资产质量、基金收益水平、基金流动性等进行全面检查或专项检查。监督机构通过检查比较详尽地掌握有关基金运作的控制程序和相关信息,对其业务经营合规状况、内部控制和管理水平,以及基金流动性、安全性和效益性进行深入细致的了解,发现一些财务报表和业务资料中很难发现的隐蔽性问题,并对有关机构的资产财务状况和遵守法规政策情况作出客观的评价。现场监督主要包括日常监督(在日常业务活
    2023-04-16
    432人看过
  • 民警现场执法的基本程序
    民警现场执法的基本程序具体如下:1、受理、登记。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制作受案登记表;2、调查。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3、传唤:(1)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2)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3)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4)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4、查证询问及询问笔录的制作;5、检查:(1)人数及证明文件。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
    2023-08-09
    493人看过
  • 宪法监督的程序
    宪法监督
    我国现行宪法规范对违宪行为的纠正、制裁,既有原则性规定,如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宪法第五条);又有具体规定,如全国人大常委会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宪法第六十七条)等,立法法还专门规定了立法监督程序。宪法监督程序法是宪法的助法,是宪法规定得以实施的保证,是宪法的法律生命形式。国外有的国家制定了宪法监督程序法,有的在宪法中作了专门规定。纠正违宪行为的程序,可以分为普通程序与特别程序两种。普通程序适用于除纠正全国人大常委会违宪以外的其他违宪行为;特别程序仅适用于对全国人大常委会违宪行为的纠正。(一)普通程序。一般有如下步骤:1、提出纠正违宪行为的议案和建议。纠正违宪行为的提出,可以通过现行法定提议案的方式进行。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
    2023-04-24
    299人看过
  •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
    1、要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切实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挤占、挪用。凡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1、要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切实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挤占、挪用。凡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2、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检查。各市、地要对上半年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并于7月底前书面报告省机关事业社保中心。省厅拟在下半年对各市、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抽查结果。参见:关于进一步做好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征缴、
    2023-06-09
    68人看过
  • 劳动仲裁撤消审判监督程序是怎样的?
    一、劳动仲裁撤销审判监督程序是怎样的?劳动仲裁撤销审判监督程序是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的15天时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裁定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的流程是:1、递交诉讼状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
    2023-06-16
    148人看过
  • 上海市社会保障基金审计监督规定
    市人民政府沪府发〔1997〕3号上海市社会保障基金审计监督规定(有效)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上海市社会保障基金审计监督规定》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发布《上海市社会保障基金审计监督规定》,请认真按照执行。一九九七年一月八日上市人民政府沪府发〔1997〕3号上海市社会保障基金审计监督规定(有效)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上海市社会保障基金审计监督规定》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发布《上海市社会保障基金审计监督规定》,请认真按照执行。一九九七年一月八日上海市社会保障基金审计监督规定(1997年1月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对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保障受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定义)本规定所称的社会保障基金,是指由政府部门或者受政府委托的事业组织、
    2023-06-09
    364人看过
  • 失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失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失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由本级人民政府及其劳动、财政、计(经贸)委、审计和人民银行、本级总工会及用人单位代表、职工代表、有关专家组成。失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负责人由本级人民政府的主管领导担任。办事机构设在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失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失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情况实施监督。参见:河南省企业职工失业保险条例(豫人常[1996]25号)发布日期:1996年7月27日执行日期:1996年10月1日参见:河南省企业职工失业保险条例(豫人常[1996]25号)发布日期:1996年7月27日执行日期:1996年10月1日
    2023-06-09
    36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社保
    词条

    社保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保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更多>

    #社保
    相关咨询
    • 社会保障基金现场监督规则第十九条有什么内容?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9-05
      基金监督机构对检查组提交的报告应予以审核。审核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一)检查的有关事项是否清楚;(二)检查证据是否充分、合法、具有说服力;(三)检查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现场监督报告,基金监督机构应责成检查组长说明情况或核实,也可另行调查取证核实。
    • 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局的社保是怎样查询的呢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28
      电话查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 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触摸屏查询: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内如果设有社会保险触摸屏查询系统,刷卡或根据屏幕提示输入卡号或身份证进行查询。
    • 社保问题基金监督局的事情,望帮助。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07
      原劳动局,原人事局。现在合并,统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你说的社保问题基金监督局该叫: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社保局负责5大险种即: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事业单位,是上下级的关系。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叫局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的叫主任,不过他们一般都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班子成员。
    • 怎样使法院勘验现场监督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9-04
      勘验人进行勘验,必须出示人民法院的证件,以表明勘验人的身份和具体执行的勘验任务;同时,应当邀请勘验地的基层组织或者有关单位派员参加。比如邀请当事人所在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所在单位、派出所、委员会等派人参加,以利勘验工作顺利进行。人民法院勘验时,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当事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人到场,以便他们了解勘验情况,保护其合法权利。有
    • 审判监督程序的审理监督程序包括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16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