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州市建委《关于完善我市勘察设计市场举报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17:35:45 137 人看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深圳市建设局)设计处:

为了加大勘察设计市场管理力度,规范市场行为,广州市建委依据建设部65号部令《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建立了勘察设计市场举报制度,以起到更好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现将广州市建委《关于完善我市勘察市场举报制度的通知》转发你们,供各地参考借鉴。

附件:关于完善我市勘察设计市场举报制度的通知

[穗建技[2000]269号]

各市属勘察设计单位:

为加强勘察设计市场管理力度,规范市场行为,保证设计质量,我委发布了《关于建立勘察设计市场举报制度的通知》(穗建技[1999]197号),设立了举报制度。为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加大执行力度,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我市勘察设计市场举报制度的批复》(穗府函[2000]100号),我委决定对举报人员给予一定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报范围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以来的违反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的下列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市建委进行举报:

(一)勘察设计单位超越勘察设计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接业务,或出借、转让、出卖资质证书、图签、图章,或以挂靠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接勘察设计业务的。

(二)勘察设计单位未按规定办理聘用或借用手续,私下拉人从事勘察设计业务的。

(三)勘察设计专业技术人员和执业注册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1.私人挂靠、私下组织或参与承接勘察设计业务活动的;

2.出借、转让、出卖执业资格证书、执业印章和职称证书,或私自为其他单位设计项目签字、盖章的,或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的;

3.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勘察设计单位执业的。

(四)无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单位和个人,承接勘察设计任务的。

(五)其它违反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的行为。

被举报的行为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依照建设部第65号令《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其处罚结果将向社会公布。

二、举报方式

举报违法行为,请注明工程建设项目名称、时间、地点、规模、建设方、设计方、违法行为及有关人员等调查线索,以便核查。

举报人可以以信件形式进行举报。举报信箱设在广州市府前路市政府大院3号档市建委科技设计处,邮政编码:

510032、联系电话:

83124966、对举报人进行保密。

三、奖励办法

为奖励维护勘察设计市场正常秩序的举报人,市建委将根据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总额的多少,对举报人给予一定的奖励,奖励额度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四、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请各单位将本通知传达到全体人员。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

二OOO年七月二十八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3日 17: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勘察设计相关文章
  • 转发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广州市建筑市场综合管理实施方案请示的通知[失效]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广州市建筑市场综合管理实施方案的请示》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一九九六年三月二十二日关于广州市建筑市场综合管理实施方案的请示市人民政府:为培育发展我市的建筑市场体系,治理我市建筑市场中存在的管理混乱现象,进一步规范市场的行为,创造平等竞争的环境,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根据国家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综合管理试点意见〉的通知》(建监[1995]374号)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制订建筑市场综合管理的实施方案如下:一、建筑市场综合管理的目标试点总的目标是:使我市建筑市场管理机构健全,管理法规配套完善,市场各主体的行为规范,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受到遏制,违法违纪行为受到查处,市场秩序显著好转,初步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益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具体目标是:开
    2023-04-22
    357人看过
  • 建设部关于换发工程勘察设计证书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总后基建营房部:为加强对工程勘察设计市场和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格的管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现决定于1998年开始分期分批换发工程勘察设计证书。新的勘察设计行业资格分级标准增加了单位资格与个人资格挂钩等内容。所有持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资格审定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工程勘察证书》、《工程设计证书》、《专项工程设计证书》的单位均参加换证。在换证工作期间,除专项工程设计单位以外的新单位不再审批,现用证书拟在2000年作废。在换证工作中要加强领导、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分级把关,并做到与队伍总量控制相结合,与勘察设计市场整顿相结合,与行业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与勘察设计单位的体制改革相结合。具体换证标准、审查程序和要求将另行通知。请各部各地认真做好换证前的摸底调查等准备工
    2023-06-10
    115人看过
  • 关于公布广州市市徽、市歌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为激励和鼓舞全市人民齐心协力建设广州,实现“四化”,振兴中华,去年,在迎接建国四十周年和广州解放四十周年、积极开展“爱我中华、爱我广州”为主题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系列活动中,曾发动全市人民设计市徽图案、创作市歌。通过公开征集和举办展评活动,组织专家反复评选和修改,并在报刊、电台和电视台刊登、播放预选方案,广泛征求全市人民的意见。然后经广州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审议,并提交广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正式公布,并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广州市市徽为中间是五角星照耀下的以“羊”字、稻穗组成的金钥匙,上半圆周是齿轮造型,下半圆周是红棉花。寓意是:广州是一座历史悠久的文化名城,社会主义祖国的南大门,改革开放的沿海城市。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勤劳勇敢的广州人民用“金钥匙”打开友谊之门,与国内外人民友好往来,打开幸福之门,创造美好
    2023-06-10
    326人看过
  • 关于建立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制度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局):为建立土地市场运行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市场宏观调控,公开土地市场信息,完善土地市场服务,部决定建立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制度。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正确认识建立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制度的重要意义建立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制度,是政府决策的重要支撑,是政务公开的重要形式与内容,是服务于社会并接受社会监督的有效途径。通过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制度的实施,准确把握土地市场运行走势,为政府适时调整制定有关政策提供依据,有利于保障土地市场健康、稳定、有序发展,促进宏观经济的稳定健康运行;通过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制度的实施,及时发布土地供应情况、地价走势等市场信息,有利于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环境,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作用。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制度的全面
    2023-04-22
    457人看过
  •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转发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建委、各有关单位及各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市场监督管理,进一步维护城市园林绿化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现将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6]122号)予以转发,请各单位认真执行。建设部1995年7月印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同时作废。按照建设部的资质标准结合目前我市园林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现提出要求如下:一、各区县建委资质管理部门对所辖区注册申请绿化施工资质的企业,要严格按照建设部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有关规定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二、为进一步规范园林绿化的招投标市场,请各招标管理部门对参加园林绿化工程的投标单位的资格严格审查,参加投标单位必须持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按照资质等级的经营范围参加工程的投标。三、目前已经取得城市园林绿化施工资质的企业(包括试行)要按照建设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对照企业的实
    2023-04-22
    454人看过
  • 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户籍制度改革补充意见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我市户籍制度改革补充意见的通知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昆政办〔2009〕133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我市户籍制度改革补充意见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进一步完善我市户籍制度改革的补充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九年十月二十一日进一步完善我市户籍制度改革的补充意见自2008年实施户籍制度改革以来,我市实行了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放宽了户口迁移条件。为完善现行户籍管理制度,按照宏观调控、有序引导、配套衔接的原则,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户籍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创造有利于人口有序流动的环境;做到关注民生、尊重民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便民利民、提高效率、简化办事程序,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特制定以下补充意见。一、以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生活来源,为公
    2023-05-09
    493人看过
  • 建设部关于勘察设计单位资质公告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委),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行业协会、集团公司:第一批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换证初审工作已基本结束,有关审批工作正在进行中。为保证换证工作的公平、公正,接受社会监督和企业申诉,我司将于近期在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网站上公示有关资质换证审查意见,请有关审核部门通知所属申请换证企业注意查阅。申请换证企业如对资质审查意见有疑义,请于公告之日起10日内通过审核部门提出申诉意见,逾期将不予受理。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申请换证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及其他情况进行举报,请提出详细的检举揭发意见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名。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网址:http://www.cein.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网站网址:http://www.cin.gov.cn/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二○○二年三月七日
    2023-04-22
    139人看过
  • 关于转发《关于勘察设计单位实行技术经济责任制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各局(总公司),各区、县建委,各区、县财政局、财政分局,建设银行各支行、办事处,市属各勘察设计单位:现将国家计委、财政部、劳动人事部计设〔1986〕2562号文《关于勘察设计单位实行技术经济责任制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转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现将执行中的具体问题通知如下:一、本通知从1987年1月1日起执行。二、本通知只适用于执行技术经济责任制、独立核算并允许对外收取勘察设计费的全民所有制勘察设计单位。没有执行技术经济责任制的事业单位、全民企业单位,以及集体所有制勘察设计单位内部的核算分配仍按有关规定执行。三、关于勘察设计单位的盈余按规定上交主管部门10%的问题,经研究决定改为上交主管区、县、局(总公司)2%,其余8%由北京市勘察设计管理处代收。代收部分的50%由勘察设计管理处交市财政,另50%作为勘察设计技术开发基金按京政发〔1986〕97号文件精神办理,实行“集中管理、专户存储”。上
    2023-06-10
    273人看过
  • 天津市劳动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劳动监察举报投诉制度》的通知
    各区县劳动局:为进一步做好劳动监察工作,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现将《天津市劳动监察举报投诉制度》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天津市劳动局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十八日天津市劳动监察举报投诉制度第一条为保障公民依法行使检举、控告的权利,保证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下称举报人)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向市、区(县)劳动监察部门检举、控告(下称举报投诉)。第三条举报投诉人可以采用电话、信函、当面等方式进行举报投诉。第四条举报人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的,应具有明确的被举报投诉人(单位)的名称、地址;被举报投诉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事实;举报投诉人姓名、单位、联系地址、电话。第五条举报在十人以上共同当面举报投诉的,应推选不超过三人作为代表。第六条市、区(县)劳动监察部门应设立举报投诉电话
    2023-06-10
    263人看过
  • 关于印发城市建设统计指标解释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天津市市容管委,北京、重庆市政管委,北京市统计局,各有关单位: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的需要,我们组织力量对现行的《城市建设统计指标解释》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城市建设统计指标解释》,包括综合指标,城市、人口与建设用地,供水和节约用水,燃气,供热,公共交通,市政工程(道路、桥涵、排水、路灯、防洪等),园林绿化与风景名胜区和市容环境卫生共9个部分。修订后的《城市建设统计指标解释》作为今后填报统计报表的依据,也可供城市建设各级专业人员学习参考。现印发你们,自编制2001年年报起执行。我部1991年印发的《城市建设统计指标解释》同时停止使用。建设部二○○一年十二月十一日
    2023-06-10
    59人看过
  •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建设委员会行政问责制度(试行)》的通知
    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根据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总体部署,按照我委实施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的要求,加大监督力度,我委制定了《成都市建设委员会行政问责制度(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成都市建设委员会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附件:成都市建设委员会行政问责制度(试行)第一条为了严肃行政纪律,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促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根据《成都市国家公务员行政过错行为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市建委机关各处(室)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市建委任命的其他人员;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市建委所属的单位和工作人员参照执行本制度。第三条凡未构成《成都市国家公务人员行为过错行为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的处分条款,但其行为确有过失,应予以问责,并限期整改。问责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究,重事实,重证据,教育与行政处理相结合的原则。第四条本制度所称行政问责是指第
    2023-06-10
    420人看过
  • 关于加强勘察设计质量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各有关部委(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勘察设计质量是决定工程建设质量的首要环节,它关系到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的安全,关系到建设投资的综合效益,也反映一个国家的科技水平和文化水平,因此,勘察设计质量工作一直是各级主管部门和勘察设计单位的工作重点。当前,勘察设计的质量总体上是比较好的,但是一些地区、部门和单位也存在质量意识淡漠、市场行为不规范、违反建设程序、执法监督不力等问题,近年来发生的某些工程质量事故就与勘察设计的质量问题有关。党中央、国务院对工程建设质量十分重视,今年初,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工作会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对工程建设质量管理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勘察设计质量工作,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勘察设计单位要确保其勘察设计成
    2023-06-10
    379人看过
  • 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农(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
    东府〔2005〕18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农(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理顺我市户籍农(居)民(以下简称参保人)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更公平公正地维护全市广大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的养老保障权益,根据《东莞市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农保办法》)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05年11月1日起,停止执行《关于做好我市农民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衔接工作的通知》(东府〔2002〕7号)第二条第一款有关2001年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职保)的参保人可同时参加农(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农保)并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本通知所指的同时参加职保和农保,指参保人在某同一时间段内(以下简称同一参保期)同时建立了职保和农保两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对同一参保期建立的职保和农保关系,原则上终止农
    2023-04-23
    295人看过
  • 关于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
    为促进我市勘察设计行业的健康发展,提高服务质量,规范建设市场秩序,根据《威海市建设咨询服务业协会章程》和各会员单位的约定,现就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控制取费标准企业应以服务质量和社会信誉进行竞争,严禁以相互降低取费价格进行恶性竞争。自2005年9月1日起,勘察设计收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2002年修订本)规定标准收取,并不得以房屋或物品的方式抵顶。各类工程的勘察设计收费实施最低控制价。二、认真搞好合同签订和备案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勘察设计合同,报建设管理部门(或委托协会)审查备案,并加盖合同审查专章。甲、乙双方不得再订立合同之外的协议,签订阴阳合同或变相压价。三、规范付款方式,实行统一收费自2005年9月10日起,勘察设计费用分二阶段收取。合同签定后7日内,建
    2023-04-23
    55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勘察设计是指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前期调查、搜集资料、分析评价、编制设计文件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勘察设计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是工程建设的基础和前提,它涉及到工程的质量、安全、投资、进度和效益等方面。 勘察设计工作需要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的原... 更多>

    #勘察设计
    相关咨询
    • 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政府关于产假计算的通知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0-18
      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增加60天。法律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不到4个月流产的,怀孕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的产假。《辽宁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25条: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妇,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结婚假期外,增加结婚假期的7天符合本条例的生育规定的夫
    • 市关于调整城市搬迁补偿标准的通知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4-05
      根据我国的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城市搬迁补偿标准的通知规定如下: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 关于关于开展征地拆迁安置房上市交易的通知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21
      建设单位申请初始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1)无锡市房屋登记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4)立项批文;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竣工图; (6)土地使用证或者用地证明文件; (7)公建配套项目立项批复及公建配套项目所在部位的说明; (8)地名委命名文件及派出所门牌号编排证明; (9)房产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拆迁资料接收
    • 关于城建税减免的通知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1-01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计税依据,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一起征收,减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也意味着减免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一般不能单独减免。但如纳税人确有困难需要单独减免,可由省人民政府酌情给予减税或免税照顾。以下是城建税减免的具体情况,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减轻或免除城市维护建设税负的优惠规定。以三税实缴税额为计税依据征收城建税,一般不规定减免税,但对下
    • 2021年平凉市人社局关于补发取暖费的通知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21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人社厅关于调整冬季供热采暖补贴标准的通知》(陕财办综〔2018〕89号)文件精神,新的取暖费标准为:厅级3200元,处级2800元,在职人员及离休人员科级及以下2300元。职称系列比照办法不变,即: 1、正高级技术职称及相当职级人员比照厅级。 2、副高级技术职称及相当职级人员比照处级。 3、其余人员比照科级。供热采暖补贴差额将于近日发至个人工资账户,请注意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