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3 08:12:42 112 人看过

1、法院执行局收到案件材料后,经审查认为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执行措施的,经批准后可立即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

2、法院执行局应当在收到案件材料后规定期限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通知被执行人按照有关规定申报财产,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在指定的履行期间内有转移、隐匿、变卖、毁损财产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在获悉后应当立即采取控制性执行措施。

3、法院执行局应当在收到案件材料后规定期限内通知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

4、申请执行人提供了明确、具体的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的,法院执行局应当在申请执行人提供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后5日内进行查证、核实。情况紧急的,应当立即予以核查。

申请执行人无法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或者提供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确有困难,需人民法院进行调查的,法院执行局应当在申请执行人提出调查申请后规定期限内启动调查程序。

5、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承办人一般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对被执行人收入、银行存款、有价证券、不动产、车辆、机器设备、知识产权、对外投资权益及收益、到期债权等资产状况的调查。

执行中采取评估、拍卖措施的,承办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评估、拍卖机构的遴选。

6、执行中涉及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它财产需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承办人应当在5日内向有关登记机关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1日 14: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执行措施相关文章
  • 涉民生案件执行法院在行动
    黑龙江:凌晨突袭战严寒黑龙江的隆冬季节,一天最冷莫过凌晨。当人们还蜷缩在暖和的被窝里酣睡时,不少执行干警却在漆黑夜色中,冒着零下30来度的严寒开始了凌晨突袭执行。十年了,没想到法院还能找到我!日前,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的法官身披雪花敲开被执行人卢某的房门时,他的脸上写满了惊讶,我东躲西藏,真以为这起案件可以躲过去了。卢某为了逃避执行,偷偷从黑河溜到哈尔滨一躲就是十年。法院几经周折,终于打听到卢某的住处,为避免扑空,迅速启动了凌晨突袭行动。看到犹如天降神兵一样的执行法官,卢某自知理亏,当即通过自助银行还清了18万元欠款本息。无独有偶,黑龙江省泰来县人民法院也把凌晨突袭运用得炉火纯青。近期该院先后六轮行动,执行回款120万余元,涉案的46名被执行人有13人当场履行给付义务,9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据了解,涉民生执行案件专项活动开展以来,黑龙江省法院共执结相关案件392件,执行到位
    2023-06-06
    494人看过
  • 民间借贷案件的判决执行流程
    法院判决书下来后进行民间借贷纠纷执行的方式是,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当前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特点及解决对策一、存在问题江苏南通开发区法院民庭审结的借贷案件中,发现了普通借贷案件外表下隐藏的新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借款实为赌债。部分借贷案件的被告在接到法院的应诉材料后反映借条所称债务其实为赌债,并且一些当事人在借条形成后也曾至公安机关报过案,但最终因缺乏证据,公安机关未予认定。2、民间专业放贷人。有近三成的案件当事人重复出现在不同的借贷案件原告位置上,这些案件被告均不相同,同一原告的数个借贷案件涉案金额高达数十万,甚至上百万。3、借款后还款未索要收条亦未收回借条。一些借贷案件的被告拿到应诉材料后满腹冤屈地来法院反
    2023-07-08
    458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对以破产案件的债务人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均应中止执行的批复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川高法执(1993)字第4号《关于执行案件已冻结的款能否再作为破产财产清偿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对债务人财产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均应中止的规定,以破产案件的债务人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执行法院虽对该债务人的财产已决定采取或者已经采取了冻结、扣留、查封或扣押等财产保全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的,仍属于未执行财产,均应当依法中止执行。执行程序中止后,该执行案件的债权人,可凭生效的法律文书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如果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裁定宣告债务人(被执行人)破产,被中止执行的财产应当作为破产财产;如果破产案件审理终结,债务人不被宣告破产,被中止的执行程序可恢复进行。你院所请示的问题,应按上述意见办理。
    2023-06-06
    138人看过
  • 欠钱强制执行要多久,法院强制执行流程是怎样的
    欠钱强制执行要看债权人是否在法定的期限内向法院申请执行,如果在法定期限内提交了申请,法院的执行无论多久都是合法有效的。欠钱法院强制执行流程首先是当事人提出申请、法院进行受理、对裁定不服的申请复议、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最后是采取强制措施。一、欠钱强制执行要多久欠款强制执行多久:1.如果债权人已经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申请了执行的,不管过了多少时间,仍可以由法院进行执行,法院的执行仍是合法有效的。2.执行方法:查各个银行信用社是否有存款,根据强制执行申请书可以直接冻结存款。查名下是否有动产如轿车,是否有不动产如房产,可以查封,不允许使用,不允许交易。查名下是否有股权,等有价证券,可以冻结。申请人应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应担保,和执行费用3.法院无法执行有多种情况找不到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没有偿还能力等,且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
    2023-04-26
    424人看过
  • 警察执法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一、接受案件1、接受案件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以下任何一种来源的案件都应当立即接受:(1)报案、控告、举报、犯罪嫌疑人自首或者扭送犯罪嫌疑人的;(2)110报警服务台指令的;(3)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其他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移送的。2、接受案件的程序。(1)制作《询问笔录》。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扭送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必要时可以录音、录像。(2)接受证据。接受案件的民警对报案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物品等应当登记,必要时拍照、录音、录像,并妥善保管。移送案件时,应当将有关证据材料和物品一并移交。(3)制作《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接受案件的民警应当制作《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连同其他受案材料,报本单位领导审批。(4)制作《接受案件回执单》。对报案、控告、举报、扭送的,应当制作《接受案件回执单》,交报案、控告、举报、扭送人,并留存一份备查;需要向其他单位备案的,按照有关规定执
    2023-05-22
    121人看过
  • 人民法院怎样执行被执行人对他人的到期债权
    一、人民法院怎样执行被执行人对他人的到期债权1、人民法院执行被执行人对他人的到期债权的规定如下:(1)人民法院执行被执行人对他人的到期债权,可以作出冻结债权的裁定,并通知该他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2)该他人对到期债权有异议,申请执行人请求对异议部分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3)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到期债权,该他人予以否认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九十九条二、到期债权异议如何处理法院对第三人提出的异议成立的事实应进行核实,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处理。异议的事实成立的,如所供的产品质量有争议,财产需经确认之诉后方能确定的,应及时通知第三人和申请执行人,“到期债权”立即中止执行。异议的事实不成立的,如执行法院核实后,到期债权的数额就是申请执行的标的,执行到期债权的财产就是申请执行的财产,执行法院应及时发出驳回第三人异议通知书。异议事实成立或异议事实
    2023-06-19
    358人看过
  • 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先予执行的案件及条件
    第一百零六条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第一百零七条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相关知识申请人确有困难,主要指两种情况:一是申请人是依靠被告履行义务而维持正常生活,在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前,如不裁定先予执行,原告就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二是原告的生产经营活动,须依靠被告提供一定条件或履行一定义务才能够进行,在人民法院判决前,如法院不裁定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原告的生活或生产经营,甚至原告无法维持生活或者不能生产经营,才符合先
    2023-06-12
    334人看过
  • 刑事案件责令退赔执行流程怎样的
    刑事案件责令退赔执行的流程如下:1、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2、人民法院审核执行书,对符合规定的,予以执行。对不符合规定的驳回申请,不予执行。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的期限是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是其他组织的,申请执行的期限是六个月。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追缴和责令退赔的区别关于责令退赔与追缴,《刑法》第64条是一个原则性的规定,即犯罪分子违法所得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此外,《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中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问题中提到:对因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的物质损失,应当根据刑法第64条的规定处理,即应
    2023-08-09
    204人看过
  • 人民检察院受理诈骗案件的程序是怎样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诈骗案件,检察机关负责审查批准逮捕和审查起诉。审查批准逮捕的期限是7天,审查起诉的期限是1个半月,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以2天此为限,每次1个月并重新计算审查起诉的期限;公安机关负责案件的侦查工作,在批准逮捕后有2个月的侦查期限重大复杂案件可以依法延长侦查期限1至5个月。至于案件的进展,可以到负责侦查的公安机关和检察院询问进展。《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
    2023-04-15
    469人看过
  • 最高院行政案件再审立案流程梳理是怎样的?
    一、最高院行政案件再审立案流程梳理是什么?民事诉讼再审的条件是:1、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生效。2、申请人只能是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或者特定的案外人。3、必须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4、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即上一级法院。5、必须具备法定的再审理由。二、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再次审理?1、原来的审判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存在违法违章的行为,并且对案件的结果有一定的影响,可以申请再次审理;2、之前的审判后找到了新的证据可以证明之前审理的结果是有问题的,可以再次申请;3、之前判定结果的证据不足,而且有证据显示和判定结果存在很大矛盾的,可以证据情况进行重新申请;4、原来的审判主要是依据变更或者一些已经没有的是事实进行审理和判决的;5、在之前的审理中出现了矛盾点,但是依然进行了审判;6、审判过程中有失误,会有有影响结果公正的事情产生;7、原来的判决有损害国家利益等行为
    2023-06-15
    276人看过
  • 法院是否立案,立案流程是怎么样的
    法院是否立案要看是否符合立案条件,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就会立案。立案流程如下:1、将起诉材料交法官审查,审查法官批注处理指令后转至书记员处;2、按书记员的安排,持缴费通知书到交费窗口交纳诉讼费用;3、持交费回单到原书记员窗口办理立案手续,领取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等材料。民事法院立案的条件1、原告是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其实法院在移送管辖权之前,法院本身就会确认移送的法院对该案是具有管辖权的,同一起民事纠纷总不可能由各法院之间来回的进行移送。通常案件被移送管辖一次之后,管辖权问题就不会再发生什么变动了。但原告最后还是在一开始就确立好了管辖法院。《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
    2023-07-27
    354人看过
  • 民事案件终结执行的条件是怎么样的
    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中止有六种情况,分别为申请人撤销申请的;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等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一、民事案件的范围1.因《民法典》等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的民事案件,如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等案件;2.因经济法、劳动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发生的争议,法律规定适用民事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如劳动合同纠纷案件等;3.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资格案件和宣告公民失踪、死亡等非诉案件;4.按照督促程序解决的债务
    2023-02-23
    300人看过
  • 执行程序中的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是否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程序中的案外人即第三人可以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主张自己的权利,这被称为执行异议。案外人是指执行人、被执行人以外的第三人。执行标的是指申请人要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一般情况下,执行标的只涉及执行程序中的被执行人,但有时也有可能涉及到案外人的利益。例如人民法院去查封被执行人某甲家的电视机,案外人某乙提出电视机是自己寄存在甲处的,不应予以查封。因此,案外人认为执行的结果涉及其权利时,有权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执行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如果书写确有困难,也可以口头提出。提出异议必须说明理由,提供证据,证明所提出的异议是正当的。人民法院执行员应当对案外人提出的异议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查,认为案外人提出的异议理由不成立的,予以驳回,执行程序照常进行。认为理由成立的,应当及时报请本院院长批准,裁定中止执行程序;如果发现判决、裁定、调解书确有错误,按照审
    2023-05-31
    471人看过
  • 民事执行案件怎样收费
    一、民事执行案件怎样收执行费申请执行案件,亦即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二、欠钱不还如何申请强制执行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
    2023-06-06
    185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执行措施,是指执行机关所采用的具体执行手段与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冻结。 2、划拨。 3、扣留、提取。 4、强制交付。 5、强制迁出或强制退出。 6、强行拆除。 7、强行销毁。 8、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和收购。... 更多>

    #执行措施
    相关咨询
    • 法院执行民间借贷案件的具体流程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2-13
      (1)申请。当事人必须履行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刑事判决、裁定。一方拒绝履行的,另一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法官移送执行人执行。(2)法院接受了它。(3)申请复议。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不接受裁定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人收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的,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逾期不履行
    • 强制执行程序办案民事案件立案后,法院怎样执行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21
      1、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会先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立案后,会向申请人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告知申请人在执行程序中的权利和义务。 2、法院执行立案后,即为开始强制执行程序。具体强制执行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3、强制执行由法院执行庭的法官负责执行,不是由原生效判决的主审法官负责执行。
    • 正定法院执行厅处理案件的流程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28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和人员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采取法律规定的措施,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完成义务,保证实现法院判决、裁定及其他法律文书内容的诉讼行为。 如果被告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上诉,也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生效判决的话,你可以向原审提交执行申请书,交纳一定的执行费用,法院执行局就会依法对被执行人强制执行。
    • 涉民生案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怎样审理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3-31
      追索劳动报酬案件、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涉及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的案件、涉及抚恤金案件、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工伤赔偿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涉及民生的案件、标的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都属于涉民生案件
    • 人民法院拘传的程序是怎样的, 人民法院执行拘传的程序是怎样规定的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22
      一、人民法院拘传的程序是怎样的人民法院拘传的程序应把握以下几点:1、拘传由司法警察执行,执行人员不得少于二人。2、拘传被告人时,应当出示拘传票。3、人民法院执行拘传时,可以使用戒具,如手铐、警绳等,将被告人强制到案,但是,并不是每个案件都要对被告人使用戒具。一般情况下,只有被告人抗拒拘传的,才能使用戒具,并且被告人到案后,讯问被告人时不应当再对其使用戒具。4、审判人员对被拘传的人,应当在拘传后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