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的交易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14:56:08 425 人看过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根据公司法的规定:

(一)股东向作为债权人的同一公司中的其他股东以股权设质,不受限制;

(二)股东向同一公司股东以外的债权人以股权设质,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而且该同意必须以书面形式即股东会议决议的形式作成;

(三)在第(二)情形中,如果过半数的股东不同意,又不购买该出质的股权,则视为同意出质。该种情形,也必须作成股东会决议,并且应在股东会议中明确限定其他股东行使购买权的期限,期限届满,明示不购买或保持缄默的,则视为同意出质。

一、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作出的条件限制是什么

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作出了以下条件限制:

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3、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4、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5、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6、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股份公司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吗

一般情况下没有。优先购买权一般指的是有限公司的股东向外转让股权的时候,其他股东拥有优先购买权。根据法律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5日 12: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质押相关文章
  • 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是否合法
    合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简称“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简称“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简称“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一、业务流程1、融入方、融出方、证券公司各方签署《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协议》;2、证券公司根据融入方和融出方的委托向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申报;3、交易系统对交易申报按相关规则予以确认,并将成交结果发送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依据深交所确认的成交结果为股票质押回购提供相应的证券质押登记和清算交收等业务处理服务。二、交易申报类型股票质押回购的申报类型包括初始交易申报、购回交易申报、补充质押申报、部分解除质押申报、终止购回申报、违约处置申报。(一)初始交易申报是指融入方按约定将所持标的证券质押,向融出方融入资金的交易申报。(二)购回交易申报是指融入方按约定返还资金、解除标
    2023-03-30
    481人看过
  • 股权质押是什么意思,股份公司股权质押有哪些条件
    一、什么是股权质押股权质押,股权质押主要是指出质人以自已拥有或有权处分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或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作为质押,为某个经济行为作担保的行为。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根据《民法典》第440条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对有权处分的且可以转让的股权出质。二、股权质押的条件1、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的条件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公司股权质押要满足下列条件:(1)向作为债权人的同一公司中的其他股东以股权设质,不受限制。(2)向同一公司股东以外的债权人以股权设质,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而且该同意必须以书面形式即股东会议决议的形式作成。如果过半数的股东不同意,又不购买该出质的股权,则视为同意出质。该种情形,也必须作成股东会决议,并且应在股东会议中明确限定其他股东行使购买权的期限,期限届满,明示不购买或保持缄默的,则视为同意出质。2、股份公司股权质
    2023-04-30
    208人看过
  • 有哪些股权质押的注册机构
    股权质押登记机构是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般是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设立分公司需要怎么做设立分公司需要的流程是:1、自设立分公司的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2、提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的材料;3、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4、总公司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二、股权质押如何过户?股权质押是不需要过户的,只需要进行股权质押登记即可。因为登记之后质权才会设立。股权出质后,原则上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三、质押企业股权能否转让?股权质押的公司通常是不可以转让股权的,除非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就可以。股权转让后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以股权出质的,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
    2023-06-25
    108人看过
  • 股权质押后能否分红?股权质押后有哪些法律后果
    一、股权质押后能否分红股权质押后还可以参加分红,并不会因为已经将股权质押就不能参加公司分红了。依照《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四百三十条规定,除非在质押合同中明确排除,否则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股权产生的孳息(股息或红利),出质人不得拒绝。在债务人不存在不履行债务的行为时,且债务履行期限未届满,出质人应如何处理孳息存在争议,因为除规定“孳息应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外,关于质权人如何处置孳息法律未予以明确。只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出现担保能力严重不足的情形时,质权人才能行使质权,也才能以孳息充抵债务,否则质权人只能持有但不能充抵该孳息。在债务人清偿主债务后,质权人应返还孳息(扣除收取孳息的费用),而且孳息余额的利息也当按照同期银行存款利率一并返还。二、股权质押设立后,出质股东擅自处分质押股权有什么法律后果对于出质股东擅自转让质押股权的效力,应从债权行为效力和物权效力分析。从债
    2023-03-20
    148人看过
  • 股权质押与存单质押流程区别有哪些
    具体解释一、概念阐释(一)、股权质押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二)、存单质押存单质押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也有银行办理与本行签订有保证承诺协议的其他金融机构开具的存单的抵押贷款)作为质押。二、质押流程简述(一)、股权质押流程1、可以申请股权出质的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及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2、填写表格等材料(填写《股权出质设立申请表》等表格:提交执照复印件,质权合同,质权人、出质人身份证明等文件、证件。)3、现场材料提交(携带齐所有提交的材料,预约成功后于电话提示的受理时间到投资服务大厅取号办理。)4、领取股权出质
    2023-06-15
    443人看过
  • 解除股权质押登记手续有哪些?解除股权质押需要哪些材料?
    一、股权质押股权质押(PledgeofStockRights)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对在股权上设立担保物权,许多国家的法律都有规定。如法国《商事公司法》、德国《有限责任公司法》第33条均涉及对股份抵押的规定。比较典型的是日本法律的有关规定。日本《有限公司法》第32条规定“得以份额为质权的标的。”日本《商法》第207条又规定“以股份作为质权标的的,须交付股票可见,日本的公司法对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所拥有的股权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所拥有的股权为质权标的而设立股权质押分别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股权质押的标的物,就是股权。股权是股东因出资而取得的,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
    2023-03-28
    180人看过
  • 股东在股票质押后有哪些权利
    股东在股票质押时有哪些权利股权质押仅将股权使用权抵押给银行,不改变股东的实际控制地位。只要股东不违约,股份到期后仍将返还给股东,股东以股权质押贷款有何准备(一)出质人的出资证明书、股份或者股份(二)出质人为自然人的,他应提供身份证明;出质人为法人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和其他有关文件,(四)质押股份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的,出质人应当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质押须经公司半数以上股东决议通过。查明质押股份是否存在瑕疵,即是否禁止质押。股份有限公司出质人应当出具出质股权未重复出质的证明(重复出质的,应当出具质权人的同意书),第一百三十九条记名股票应当通过股东背书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20日或者公司股利分配决定基准日前5日,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前项股东名册之变更,不予登记。但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2023-05-02
    123人看过
  • 质押股权法律风险有哪些
    股权质押的风险有股权价值的风险,若是股权的价值远远低于债务的金额,则剩余部分则是属于普通的债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破产程序中只能在最后一步被清偿。一、并购贷款需要抵押物吗不一定,可以几种方式:抵押、股权质押、第三方保证《并购贷款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的第九条银行要求借款人提供充足的能够覆盖并购贷款风险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抵押、股权质押、第三方保证,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形式的担保。原则上,银行对并购贷款所要求的担保条件应高于其他贷款种类。以目标企业股权质押时,银行将采用更为审慎的方法评估其股权价值和确定质押率。二、债转股是利空还是利好债转股是利空。债转股是指债权转化为股权,即债权债务关系变为股权关系,整合后的股权投资现值不低于当前债务价值。债转股指的是将债务转为资本,债权人应当将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债务人的投资,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股份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比照以非现金资产清偿
    2023-06-25
    159人看过
  • 已注销公司能办股权质押吗,股权质押流程有哪些
    一、已注销公司能办股权质押吗公司注销后,公司的法人资格消灭,公司就不存在了,所以公司注销后,不能办理股权质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八条【法人终止的原因】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一)法人解散;(二)法人被宣告破产;(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第七十三条【法人破产】法人被宣告破产的,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第四百四十条【权利质权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二、股权质押流程有哪些1、可以申请股权出质的企业类型(有限
    2023-04-19
    337人看过
  • 质押股权是否承担债务,质押股权价值减少有哪些
    一、质押股权是否承担债务1、股东以股票质押为债务担保的,以质押股权的价值为限承担债务,质押人是第三人的,可以向债务人追偿。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二、质押股权价值减少有哪些影响1、一方面,质权人的债权实现受到威胁。由于质权实现有赖于股权拍卖、变卖或者折价时的价位,如果股权价值在质押期间明显下跌;届时如债务人未清偿债务,且不具有偿还能力,而质押股权又因价值减少而不足以清偿债权。那么,质权人的债权实现将直接受到威胁。2、另一方面,质权人可能对股权价值减少不知情,无法及时要求出质股东履行补救义务。即使股权价值波动,由于质权未能直接参与目标公司
    2023-06-16
    137人看过
  • 银行能否直接做股权质押,股权质押的具体条件有哪些
    一、银行能否直接做股权质押股东借款向银行质押股权的,银行可以直接和股东进行股权质押,签订质押合同后,可以办理质押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权利质权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二、股权质押的具体条件有哪些(一)股权应当具有可转让性。股权是股东因出资而取得的,依法定或公司章程
    2023-04-18
    367人看过
  • 判决后质押股权如何执行,股权质押的具体条件有哪些
    一、判决后质押股权如何执行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对质押的股权通过转让、拍卖等方式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七条审查和裁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当事人依据该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限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
    2023-06-16
    141人看过
  • 股权质押融资怎么进行?股权质押融资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公司通过股票质押融资取得的资金通常用来弥补流动资金不足,股票质押融资不是一种标准化产品,在本质上更体现了一种民事合同关系,在具体的融资细节上由当事人双方合意约定。股权质押担保力的大小直接关系到债权的安全,与质权人的切身利益相关。一、股权质押融资怎么进行1、需提供的资料:(1)股权质押贷款申请书;(2)质押贷款的借款人上一季度末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3)股权发行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评估报告;(4)股权发行公司同意质押贷款证明。质押股权超过股权发行公司股本总额5%时须有董事会同意质押的决议。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凭证出质的,需出具股权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的复印件;(5)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2、签订贷款合同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应以书面形式签订贷款合同。出质人和贷款人双方应以书面形式订立股权质押合同。股权质押合同可以单独订立,也可以是贷款合同中的担保条款。3、办理出
    2023-06-09
    264人看过
  • 股权可以多次质押吗质权条款有哪些
    股权一般不可以多次质押。质权人应当约定的条款包括股权质押协议生效和失效条件;当事人具体身份信息;联系方式;股权质押标的对象;质押期限;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一、银行股权质押比例限制是什么银行股权质押比例根据股权发行公司经营情况、每股净资产值及行业性质等因素,由贷款人与借款人、出质人协商确定,最高质押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股权票面额的75%。1、股权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质押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失赔偿金以及质物保管和处分的费用。2、股权质押期间产生的红股和分配的现金股息的归属由质押合同约定。债务履行期满前,出质人和质权人均不得处理红股和现金股息,应委托股权出质登记机构保管,现金股息由股权出质登记机构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付。二、股权质押融资要满足什么条件?(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出质登记
    2023-06-25
    328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质押
    词条

    质押,是债务人向债权人移转某些特定财产的占有,并由债权人掌握这些财产,用作债务人履行约定的支付款、或者履行事先约定好责任的担保。当债务人履行完责任时,债权人须将质押的财产如数归还。当债务人拒绝履行其责任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债... 更多>

    #质押
    相关咨询
    • 股权可以质押吗股权质押具有哪些特征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1-27
      股权是否可以质押?公司股权质押设立后,债权人取得质权,也取得了在债务人按期未履行债务时,对质押股权具有优先受偿权。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那么,对于股权质押的具体规定有哪些?请看下文
    •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交易补充质押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21
      1、融入方、融出方、证券公司各方签署《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协议》; 2、证券公司根据融入方和融出方的委托向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申报; 3、交易系统对交易申报按相关规则予以确认,并将成交结果发送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依据深交所确认的成交结果为股票质押回购提供相应的证券质押登记和清算交收等业务处理服务。 交易主体 融入方是指具有股票质押融资需求且符合证券公司所制定资质审查标准的
    • 小公司怎么办股权质押股权质押的条件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3-05
      小公司怎么办股权质押股权质押的条件如下: 1.质押股权具有财产性。法律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方可以设立质押。可见,可转让性是对股权可否作为质押标的物的唯一限制。 2.质押股权具有可转让性。
    • 股权质押解除有哪些条件股权质押解除登记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31
      股权质押解除原因包括上市公司提前归还贷款或者解除贷款担保;股权置换,或者反担保让银行将股份全部解除质押。 股权质押登记的条件包括股权需具有可转让性;必须签定书面股权质押合同;意思表示真实;办理出质登记;禁止预设流质条款,不违反法律法规。
    • 什么是股权质押 股权质押的法律风险都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0-15
      一、什么是股权质押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 我国公司法对股权质押缺乏规定,但公司法颁布之前施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允许设立股份抵押。公司法之后出台的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