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的十大误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3 19:51:47 169 人看过

一、离婚诉讼的十大误区

1、一大误区:谁先提出离婚谁就吃亏

有的当事人认为先提出离婚的,对方会以不离婚为要挟,从而导致自己在诉讼中处于被动,尤其在财产分割时会吃亏;或者先提出离婚的一方是责任方或过错方,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会偏向对方。这种想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诉讼中的主动与被动取决于证据的收集、法律的运用以及诉讼技巧和经验,法官判案也是依据证据、调查到的事实和双方的感情状况,依据法律的规定进行裁决,当事人完全没有必要担心。这种误解常常导致夫妻双方都不愿主动提起离婚诉讼,从而长期处于冷战当中,很多感情已经破裂的婚姻处于植物人状态,对当事人双方有害无利,同时也不利于社会安定团结。

2、二大误区:有婚外情就可离婚,有婚外情并不是离婚的法定条件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离婚的法定条件,这里的同居是指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这与婚外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因此证明有婚外情并不一定会判决离婚。有的婚姻当事人请一些所谓的私人侦探去调查对方的婚外情,往往事与愿违,达不到预期的目的,如把握不当还很容易构成不法侵犯别人隐私权。

3、三大误区:分居2年就可离婚,或认为只有分居2年才能离婚

我国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可以判决离婚,可见分居必须是因感情不和引起的,如因工作学习等原因引起的分居2年以上不是离婚的法定条件。同时因感情不和分居2年是离婚的充分条件而不是必要条件,未分居但具备其他法定条件的仍可以判决离婚,有的夫妻感情随已破裂,但误以为只有分居2年后才能离婚,因此等待2年后再起诉,对自己造成不必要的伤害。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造成感情破裂的原因很多,判断感情破裂的依据与条件也很多,不仅仅只有分居2年一个条件。

4、四大误区:对产权登记存在认识误区

有的婚姻当事人误以为房屋登记是谁的名字在离婚时就会判给谁。事实上在婚后购买的房屋无论是以哪一方的名义登记,只要没有特殊的约定,都应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有权分割。一方父母婚后赠与房产,没有明确说明的,产权证办在一方名下的,也为夫妻共同财产。

5、五大误区:财产转移隐匿误区

有的婚姻当事人在离婚前或在离婚诉讼中,常常转移或隐匿共同财产,比如银行存款股票变更房屋登记等,以为转移了便万事大吉,实际上往往会留下相关证据,还可能导致因恶意转移财产而少分财产,因此如要转移财产必须慎重。而且,离婚后发现对方隐瞒了共同财产未进行分割,仍可主张分割。按照我国民法典及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离婚后发现还有共同财产未分割的,自发现之日起2年内可以起诉重新分割共同财产。

6、六大误区:“青春损失费“赔偿误区

有女性当事人认为,在离婚时男方应当给予一定的青春损失赔偿.,这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损害赔偿只有存在家庭暴力,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等情况下法院才能判决过错方给予受害方赔偿。最高院关于婚姻案件的问答中,也明确指出,女方要求“青春损失费”是于法无据的。

7、七大误区:“我不同意离就别想离”

有的当事人误认为只要自己坚持不同意离婚就不会判决离婚;事实上,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感情已经破裂,即使不同意离婚法院也会判决离婚。因此,一旦对方已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另一方应积极备应诉,及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切不可抱着不同意离法院就不会判离的侥幸心理,从而忽略了维护自己权益必要的准备工作。

8、八大误区:小孩抚养误区——抚养费和抚养权

有的婚姻当事人误以为判决离婚后,小孩由另一方直接抚养,自己就没有任何义务了,或者认为小孩子判给对方后,自己就再也没有机会争取小孩的抚养权。实际上离婚解除的是婚姻关系,子女与父母的关系是无法解除的,双方还存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比如监护抚养赡养继承等,不直接抚养小孩的一方仍应当承担抚养费。离婚后,如存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任何一方都可以要求变更小孩的抚养权。

9、九大误区:离婚了就别来找我

婚姻当事人在法庭上对薄公堂后,往往会有一种报复心理,一方在取得小孩抚养权后,常常拒绝对方探望小孩,这就侵犯了对方的探望权,受害方可以起诉要求行使探望权,法院会判决支持,并可应一方的要求强制执行。

10、十大误区:只要找到了对方有婚外情的证据,自己在诉讼中就会占主动。

实际上,婚外情只能说明一方有过错,在分割财产的时候可能会少分。而如果一方有婚外情,势必行动非常隐蔽,另一方很难查找证据,再者,非专业人员取证因不了解法律的规定,往往容易侵犯别人的隐私,因此在查找对方婚外情证据时,要花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找回来的证据在法庭上并不一定具有证明效力。经常有当事人过份注重寻找对方婚外情的证据,而忽略了更重要的证据——财产证据的收集。导致在诉讼中处于非常不利的位置。

二、离婚诉讼的程序怎么走

1、提起诉讼申请。

2、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

5、由法院进行调解。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12: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离婚诉讼相关文章
  • 走出对离婚诉讼的四大误区是什么
    第一、夫妻分居两年即可以自行离婚。这种认识没有法律根据。因为离婚是配偶双方依据法定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只能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或到法院诉讼离婚,此外没有其他途径。同时,民政部门和法院认定离婚的法定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要从夫妻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以及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综合认定,分居只是其中的一个参考因素。第二、先提出离婚会吃亏。先提出离婚的一方在道德上也许存在理亏的现象,但不能说就吃亏,因为夫妻双方在案件中地位是平等的,离婚时,法院首先会分清当事人的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按照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和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进行处理。故先起诉不等于一定能判离,也不是说原告必须在财产分割方面做出让步。第三、法院判离婚后就可以立即和他人结婚。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往往认为,一旦法院做出了准予离婚的判决,就可以马上和他人结婚。其实不然!法院
    2023-02-21
    62人看过
  • 打官司的十二大误区
    关于诉状误区一:越长越好起诉状是提起诉讼必备的材料之一。在书写起诉状时,很多人洋洋洒洒,奋笔写下数十页,希望面面俱到,恐有遗漏,堪比一篇小论文。实际上,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不要超过两页纸,尽量言简意赅。其实,诉状以及答辩状最主要的目的在于让法官了解当事人的主张及其理由,所以只要写清楚自己的诉讼请求或主张,并简要陈述这些诉讼请求或主张所依据的事实、法律即可。打个比方,诉状更像是考试中的简答题,要“踩点得分”。而不是论述题,需要要过多地叙述、议论。一份观点鲜明、层次分明、简洁有力的诉状更有利于法官了解你的主张。误区二:过分富于感情色彩法律面前,讲事实、摆法律才是真理。有些法官就曾收到过通篇充斥着对原审法官及对方当事人的“问候”的诉状,也收到过大篇幅讲述当事人人生经历的“陈-情书”。这样的诉状既不能使法官与当事人同仇敌忾,也不会让法官为当事人加上同情分。反之,一份清楚阐述案件事实、充分引用法律依据
    2023-04-29
    394人看过
  • 离婚诉讼有什么误区
    离婚诉讼的误区如下:1.分居二年即可自行离婚。我国没有规定自动离婚,夫妻离婚只能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途径。2.假离婚可逃避债务。若夫妻一方以逃避债务离婚的,经法院查实后,法院有权责令或强制这对离婚夫妻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一、2年没住一起算是离婚吗1、不算离婚。我国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夫妻分居满2年,没有住在一起的,可以通过共同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登记,或者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方式离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
    2023-03-13
    492人看过
  • 离婚诉讼有什么误区
    一、离婚诉讼有什么误区离婚诉讼的误区如下:1.分居二年即可自行离婚。我国没有规定自动离婚,夫妻离婚只能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途径。2.假离婚可逃避债务。若夫妻一方以逃避债务离婚的,经法院查实后,法院有权责令或强制这对离婚夫妻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二、诉讼离婚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什么实践中,律师代理参与离婚案件,应在政府指导价标准的范围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案件的费用,一般情况下律师会根据法律服务所涉及的标的额的多少确定律师费,以《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为例,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8%-12%,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5%-7%等等。三
    2023-04-14
    86人看过
  • 离婚诉讼中的误区有哪些
    一、离婚诉讼中的误区在离婚中我们经常会进入误区,认为谁先提出离婚谁就吃亏,是否有婚外情就能提出离婚,是不是只有分居两年才能离婚等等问题,都是产生了离婚念头的夫妻常见的误解。二、谁先提出离婚谁就吃亏?有的当事人认为先提出离婚的,对方会以不离婚为要挟,从而导致自己在诉讼中处于被动,尤其在财产分割时会吃亏;或者先提出离婚的一方是责任方或过错方,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会偏向对方。这种想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诉讼中的主动与被动取决于证据的收集、法律的运用以及诉讼技巧和经验,法官判案也是依据证据、调查到的事实和双方的感情状况,依据法律的规定进行裁决,当事人完全没有必要担心。这种误解常常导致夫妻双方都不愿主动提起离婚诉讼,从而长期处于冷战当中,很多感情已经破裂的婚姻处于植物人状态,对当事人双方有害无利,同时也不利于社会安定团结。三、有婚外情就可离婚?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离婚的法定条件,这里的
    2023-02-20
    63人看过
  • 劳动者维权的十大误区
    误区一:不考虑法院受理范围王某称公司未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导致到法定年龄无法办理退休,故起诉至法院要求公司为其补缴保险金,办理退休手续。最终,法院以其请求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为由,驳回其起诉。【点评】按现行法律规定,劳动者要求补缴社会保险的,应向劳动监察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该请求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误区二:忽视法定时效张某2008年5月至2011年6月在某物资公司任职,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后张某起诉主张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最终,法院以张某的请求超时效为由,驳回其诉讼请求。【点评】《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需再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即本案中张某只能主张2008年6月至2009年5月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张某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的
    2023-04-27
    334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 更多>

    #离婚诉讼
    相关咨询
    • 诉讼的十大误区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诉讼离婚成为当事人离婚的唯一合法途径.笔者在多年的司法实践当中接触了大量的婚姻当事人,发现很多当事人对离婚诉讼的相关问题存在误解,这些法律上的误解往往影响当事人的诉讼,使当事人不能更好地行使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主要有以下十种情况:一大误区:认为先提出离婚会吃亏.有的当事人认为先提出离婚对方会以不离婚为要挟,从而导致自己在诉讼中处于被动,尤其在财产分割时会吃亏.这种想法并无
    • 诉讼离婚的几大误区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01-27
      1、谁先提出离婚谁就吃亏   诉讼离婚,主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因此,重要的是证据的收集,与谁先提出离婚无关。 2、有婚外情就可离婚   有婚外情并不是离婚的法定条件,按照现行婚姻法的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离婚的法定条件,这里的同居是指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这与婚外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因此证明有婚外情并不一定会判决离婚。 3、分居2年就可离婚,或认为只有分居2年才能离婚   我国有
    • 离婚诉讼中的八大误区
      海南在线咨询 2021-01-27
      离婚诉讼中的八大误区      一、“分居二年即可自行离婚”。     这种认识没有法律根据。因为离婚是配偶双方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只能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或到法院诉讼离婚,此外没有其他途径。同时,民政部门和法院认定离婚的法定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这要从夫妻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有无和好可能等诸方面综合认定,是否分居只是其中的一个参考因素。     二
    • 离婚诉讼的误区
      云南在线咨询 2021-01-27
      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诉讼离婚成为当事人离婚的唯一合法途径.笔者在多年的司法实践当中接触了大量的婚姻当事人,发现很多当事人对离婚诉讼的相关问题存在误解,这些法律上的误解往往影响当事人的诉讼,使当事人不能更好地行使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主要有以下十种情况: 一大误区:认为先提出离婚会吃亏.有的当事人认为先提出离婚对方会以不离婚为要挟,从而导致自己在诉讼中处于被动,尤其在财产分割时会吃亏.这种想法并
    • 离婚诉讼诉讼中常见的误区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1-22
      离婚诉讼中常见的误区: (1)分居两年后自动离婚; (2)一方出轨的,应当判决其户; (3)先提出离婚的,判决对其不利; (4)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与子女断绝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