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指导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9 07:50:15 371 人看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指导。

一、农民工打工劳动关系是如何认定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农民工打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二、民工纠纷找哪里解决问题

农民工纠纷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解决:

1、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2、可申请仲裁并提起起诉;

3、可协同类似情况工友与单位进行协商。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三、工资问题打什么电话投诉

工资问题可以通过拨打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来投诉,也可以去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直接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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