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不受理个人的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5 10:10:32 458 人看过

司法鉴定不受理个人的条件是什么:

(一)委托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

(二)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三)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四)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

一、工伤职工评残需要什么手续

一(一)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进行伤残鉴定。二、司法鉴定机构在收到委托书后,应当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三、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个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鉴定。四、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但不属于《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

二、建筑工程纠纷不能鉴定的情形

建筑工程纠纷不能鉴定的情形:

1、委托鉴定事项已超过了鉴定机构的业务范围;

2、提交的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取得方式非法;

3、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违背公序良俗;

4、鉴定要求不符合执业规则或者技术规范;

5、鉴定要求超出了机构的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

6、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形。

三、不予办理房产登记公证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

(二)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

(四)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

(五)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六)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

(七)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

(八)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

(九)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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