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执行其特点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8 12:40:50 302 人看过

一、行政强制执行其特点是什么

行政强制执行的特征包括:

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相对方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为前提。只有行政相对方负有法定义务又拒不履行,行政机关为了保证行政管理活动正常进行,才能采取一定的强制手段强迫相对方履行义务。

行政法上的义务既有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义务,也有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决定中所规定的义务,还有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裁定中确定的由行政相对方履行的义务。

2、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实施。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有两类:

一类是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授权对行政相对方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另一类是由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由人民法院执行。

3、行政强制执行的对象范围广泛。既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还可以是人。

4、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

二、行政强制执行申请期限是多久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当事人申请行政救济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在三个月内,依照本法规定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之前,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的决定、行政强制执行决定,显然也不能将该决定视作事后强制执行行为所执行的基础决定,它被行政强制执行行为所吸收。特别要注意的是,行政强制执行的设定权属于法律保留的事项,其他任何规范性文件都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8日 00: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强制相关文章
  • 民事强制执行程序的原理与特点是什么?
    民事强制执行程序是一种强制手段,旨在确保司法公平得以实现。其包括执行机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与执行机关的关系称为申请关系,执行机关与债务人之间的关系称为干预关系。强制执行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强制执行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民事强制执行程序是一种强制手段,旨在确保司法公平得以实现。强制执行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执行机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与执行机关的关系称为申请关系,即依据执行依据行使强制执行请求权,启动执行程序。执行机关与债务人之间的关系,称之为干预关系,即执行机关依法定程序,强制债务人履行义务。强制执行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强制执行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民事强制执行的申请关系和干预关系分别是什么?民事强制执行是指在民事诉讼程序中,当一方当事人没有按照法院的判决或裁定的规定履行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以保证其权益得到实
    2023-08-28
    360人看过
  • 行政制裁是指什么?行政制裁的特点有哪些?
    一、行政制裁行政制裁指国家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者所实施的法律制裁。即根据法律或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规章制度,对犯有轻微违法失职行为但尚不够刑事处分,或违反内部纪律的人员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措施。行政制裁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隶属关系,对违反行政法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所实施的行政制度,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六种形式;行政处罚是指由特定的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实施的行政制裁。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七种形式。依据制裁者与被制裁者的隶属关系,行政制裁分为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凡由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如公安、税务、海关等机关)对个人或法人采取的制裁措施叫行政处罚;而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根据法律赋予的权限给予其所
    2023-06-03
    72人看过
  • 行政仲裁的定义及其特点是什么?
    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授权对与行政活动有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裁决具有以下特点:1、行政裁决的主体是法律明确授权的具体行政机关;2、行政裁决的对象是具体的民事纠纷;3、行政裁决是一种特殊的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有仲裁协议;2、具体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3、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申请行政复议的特征是什么?1、行政复议以行政争议和部分民事争议为处理对象;2、行政复议直接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3、行政复议以合法性和合理性为审查标准;4、行政复议以书面审理为主要方式;5、行政复议以行政相对人为申请人,以行政主体为被申请人;6、行政复议以行政机关为处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仲裁协议;(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2023-07-14
    110人看过
  • 什么是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执行的条件需要哪些
    行政强制法第2条第3款规定,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既包括间接强制执行,也包括直接强制执行。间接强制执行包括不缴纳罚款的加处罚款,不缴纳税收、行政收费、社会保险费等税费的加处滞纳金等。关于直接强制执行,我国实行的是双轨制,即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可以采取直接强制执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直接强制执行。对于没有直接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多数金钱给付义务的强制执行和部分作为或者不作为义务的直接强制执行,需要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根据行政强制法第34条,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由此可以看出,行政机关要作出行政强制决定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首先,行政决定是基础行政行为,其
    2023-06-13
    208人看过
  • 强制执行,行政可以执行强制行为吗?
    申请强制执行: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救济,不履行行政决定,无自行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行政机关在申请前,应当督促当事人自行履行。催告10日后当事人仍不履行的,方可申请法院(当地有管辖权法院、房地产所在地法院)执行;3、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后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裁定。行政机关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4、法院应当对申请进行书面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执行裁定;5、法院明显缺乏事实依据。法律法规依据。其他明显违法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应当在受理后30日内听取双方意见后作出是否执行的裁定。对于不执行裁定,行政机关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6、紧急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申请法院立即执行,经院长批准后5日内执行;7、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行政机关不缴纳申请费划拨。拍卖和依法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或者划入财政专户,不得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行政判决可以强制执行吗行政判决
    2023-08-07
    252人看过
  • 我想问一下行政强制措施的特点是什么?
    行政强制措施的特点如下1、行政强制措施只能是由行政主体作出,人民法院不能成为即时强制的主体。2、基础行为与采取强制措施行为本身结合在一起,在时间上难以分离。3、行政强制措施是在出现紧急状态,且无法期待相对人自动履行时采取的。4、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必须有具体法律的实体授权。行政强制措施是什么?行政强制执行措施,又可以称为执行性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2023-08-09
    61人看过
  • 行政强执法关于强制执行规定的执行流程是什么
    一、行政强执法关于强制执行规定的执行流程是什么?一)催告程序1、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催告书应载明4项内容:(1)履行义务的期限;(2)履行义务的方式;(3)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4)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2、催告的例外(1)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2)需要立即清除道路、河道、航道或者公共场所的遗洒物、障碍物或者污染物,当事人不能清除的,行政机关可以决定立即实施代履行;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事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处理。二)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1、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是行政机关的义务,除非当事人自愿、明确地表示放弃该项权利,行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或者阻碍当事人行使陈述权和申辩权。2、行政机关必须客观、充分地听取当事人的
    2023-06-02
    225人看过
  • 股票发行登记制度是什么?其特点是什么
    1。什么是股票发行登记制度股票发行登记制度主要是指发行人申请股票发行时,必须依法完整、准确地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各种公开信息。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是对申报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和及时性进行形式审查,而不是对发行人的资格进行实质性审查和价值判断,但要把发行公司股票的质量交给市场,股票发行登记制度的核心是什么,登记制度的核心是只要证券发行人提供的材料不虚假、不误导、不遗漏。这种分配制度的代表是美国和日本。这一制度具有最高的市场化程度股票发行登记制度有哪些特点(1)登记制度是一种更加市场化的股票发行制度。其主要内容是以信息披露为中心,完善信息披露规则,由证券交易所负责企业股票发行申请的登记审核,并报中国证监会登记注册,股票发行的规模和价格由市场的所有参与者决定,投资者独立判断发行人的资产质量和投资价值,承担投资风险。(3)监管部门注重监管的完整性,发行人信息披露的一致性和可理解性,加强
    2023-05-07
    444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提起行政诉讼期限是什么?
    行政强制执行起诉期限六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事执行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的一种诉讼活动。一、强制执行的法律特征是什么?1、执行只是国家机关实施的行为。执行权是国家的一项公权力,只能由国家机关行使,而不能由其他的单位或者公民个人行使。在我国,行使执行权的国家机关是人民法院。2、人民法院进行执行活动必须以生效的法律文书为根据。这实际上是由民事执行程序的目的决定的。3、人民法院的执行活动具有强制性。4、人民法院的执行活动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二、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是什么?1、审查立案,当地法院在接到原告申请执行数以及相关的法律文件后,会审查该份申请执行数是
    2023-06-21
    80人看过
  • 什么是强制执行?被强制执行的后果
    被强制执行的后果:1.被执行人有财物足以清偿相应债务,或者能够履行相应义务,而拒不执行的,会强制执行其清偿,或者作出相应法律行为;2.被执行人无力清偿的,可能会被列入失信人名单。一、法院失信人员有期限吗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失信人员没有期限规定。如果当事人一方中存在不履行判决这种情况的,那么另一方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后,仍然不履行判决的,就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中。要想撤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就必须先履行判决书,并且还清欠款。还清欠款五年后,就可以撤消黑名单了。二、被执行人全部未履行什么意思全部未履行通常是指约定好的一方没有按照双方约定的内容及时足额完整的履行其应该履行的义务。从法律方面说,享受权利与承担义务是相对的,如果一方不履行义务,则相应地该方需要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不能高消费、软卧、高铁如果上了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司法机关会公布相应的失信人员信息,失信人员
    2023-03-26
    322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应当多久提出,行政强制包括什么
    一、行政强制执行应当多久提出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之日起180日内提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之日起180日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法院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后,应在10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要求被执行人在执行通知指定的期限内履行裁决书上确定的义务,如果被执行人超过执行通知上指定的时间仍然不履行,法院就开始强制执行措施。二、行政强制包括什么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
    2023-06-15
    80人看过
  •  行政强制和民事强制的不同点是什么?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题目要求提取主要思想,即提取出文章或文本中的核心思想或主旨。接着,我们需要仔细阅读文本,理解其中的内容,并从中提取出主要思想。最后,我们需要将提取出的主要思想简洁明了地表达出来,并保持原意不变。在阅读文本后,我们可以发现,该文本主要讲述的是如何通过学习英语来提高自己的语言能力。因此,我们可以提取出主要思想为“学习英语,提高语言能力”。从执行主体来看,我国的行政强制执行主要是通过人民法院来实施的,但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行政机关也可以成为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与民事强制执行的主体只能是司法机关不同。(2)从执行依据来看,行政强制执行的依据是行政决定,即使司法机关强制执行,其执行依据也是行政决定。民事强制执行的依据是生效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的判决、裁定或调解等法律文书。(3)从执行对象来看,行政强制执行的对象广泛,可以是事物、行为和人身。民事强制的对象仅限于事物。(4)从执行结果
    2023-09-26
    297人看过
  • 执行行政拘留的特点?
    (1)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2)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3)行政拘留不同于司法拘留。后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诉讼法的规定对妨害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人所实施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4)行政拘留不同于行政扣留。行政扣留是行政机关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5)行政拘留与拘役不同。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对触犯刑法的人判处的一种刑罚。一、治安拘留记录可以消除吗?几年可以消除治安拘留不是刑事犯罪,不会记录个人档案,是没有记录的。治安拘留是行政处罚之一,也称为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于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措施。其期限为1
    2023-03-07
    63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不得在什么情况执行?
    行政机关不得在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1、催告程序催告,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其义务时,行政机关通过法定形式向其发出通知,告知并催促其自觉履行,并告知其不自觉履行将产生的不利后果。2、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1)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是行政机关的义务,除非当事人自愿、明确地表示放弃该项权利,行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或者阻碍当事人行使陈述权和申辩权。(2)行政机关必须客观、充分地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认为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3)行政机关应当根据采纳当事人意见的实际情况,对行政处理决定作出调整,但不得因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而加重对其不利的处理。3、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作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行政机关已经履行了催告程序;(2)催告期限届满,当事人逾期
    2023-03-23
    304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法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更多>

    #行政强制
    相关咨询
    • 行政复议的特点强制性是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18
      行政复议的特点强制性特点一般有一下几点:(1)提出行政复议的,必须是认为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必须是在行政机关已经作出行政决定之后,如果行政机关尚未作出决定,则不存在复议问题。复议的任务是解决行政争议,而不是解决民事或其他争议;(3)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不服,只能按照法律规定向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4)行政复议以书面
    • 行政强制的执行特征是哪些行政强制执行的内涵是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04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主体依法自己或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决定的行政相对人采取强制方式,以迫使该相对人履行该义务,或者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之状态的行为或制度。
    • 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9-26
      1、行政强制法第2条第3款规定,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既包括间接强制执行,也包括直接强制执行。间接强制执行包括不缴纳罚款的加处罚款,不缴纳税收、行政收费、社会保险费等税费的加处滞纳金等。 2、关于直接强制执行,我国实行的是双轨制,即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可以采取直接强制执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直接强制
    • 什么是行政强制执行,执行什么法律?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2-21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有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法拒绝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没有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上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行政拘留及其特点?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0-15
      (1)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 (2)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 (3)行政拘留不同于司法拘留。后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诉讼法的规定对妨害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人所实施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