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确认房屋所有权的规定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3 17:53:58 68 人看过

一、民法典确认房屋所有权的规定是什么?

房屋所有权是以登记为准的,所以房屋登记在谁名下的,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要确定房屋所有人,可以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有哪些内容?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了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

1、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即业主对建筑物内属于自己所有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门可以直接占有、使用,实现居住或者经营的目的;也可以依法出租、出借,获取收益和增进与他人感情;还可以用来抵押贷款或出售给他人。

2、对建筑区划内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即每个业主在法律对所有权未作特殊规定的情形下,对专有部分以外的走廊、楼梯、过道、电梯、外墙面、水箱、水电气管线等共有部分,对小区内道路、绿地、公用设施、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公共场所等共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对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3、对共有部分享有共同管理的权利,即有权对共用部位与公共部分进行管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2日 06: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相关文章
  • 民法典中房屋所有权是什么,房屋产权取得方式有哪些
    一、民法典中房屋所有权是什么房屋所有权是指所有权人对房屋享有的权利,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二、房屋产权取得方式有哪些1、购买取得购买是人们取得产权的一种主要形式。在购买房屋时应注意以下问题:第一应考察所购房屋是合法,有关手续是否齐全,卖房人是否有合法身份;第二应与卖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在合同中应详细地写明房屋的地理位置、购买方式、价款、付款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条款;第三应及时到房管部门办理登记、过户手续。2、建设取得这是房屋产权的一种原始取得,是指建设者投入一定的资金建造房屋,则该
    2023-04-13
    73人看过
  • 房屋所有权确认之诉的举证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一、房屋所有权确认之诉的举证责任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二、房屋所有权确认之诉的证据种类有哪些?(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三、房屋所有权确认之诉的答辩状应该怎么写?1、首部。首部应写明下列内容:(1)标题。(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3)写明答辩事由。2、答辩理由。答辩的理由是答辩状的主体部分,写法没有统一的规定,一定要针对原告在诉状中提出的事实和理由,或上诉人在上诉状中提出的上诉请求和理由进行答辩,并可提出相反的事实、证据和理由,以证明自己的理由和观
    2023-06-18
    243人看过
  • 房屋确权法律规定是什么?
    房屋确权法律规定如下所述。1、办理房产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申请单位(人)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进行登记;区房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到现场勘测丈量、绘制平面图;符合登记要求的,将全部资料一式二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图纸一式三份(有共有权人的按共有人数增加),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审批填制房屋权属证书,委托区房管局将权属证书发给申请单位人)。2、办理房产转移登记、他项权利登记。申请单位(人)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区房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后,报市房产交易所进行复审;市房产交易所复审后,当事人全部到场动迁安置房屋的房屋确权之诉:房屋动迁后家庭内部因为对动迁款分配不均或者安置房屋分配产生争议,很多人都希望尽快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通常拆迁时每户都会选择期房安置,如果开发商尚未办理出期房的大产证,即房屋的面积
    2023-06-24
    292人看过
  • 按照什么规定确认房地产所有权
    按照下列规定确认房地产所有权:确认房地产所有权最直接的方法是根据登记记录。通过登记向公众披露房地产产权的设立、转让和变更,让公众了解房地产形成的物权状态。登记制度对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和维护具有重要意义。其作用是确定物权所有权,解决物权冲突,保护交易安全。根据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受让人取得房地产所有权的条件是什么受让人取得房地产所有权的条件是:1、受让人在受让房地产或动产时是善意的;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3、转让的房地产或者动产依法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应当交付给受让人。法律规定,善意取得制度是指无权处分人将其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错误的不动产善意有偿转让给第三人的法律制度。符合特殊取得条件的,受让人将立即依法取得财产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
    2023-07-21
    121人看过
  • 法院是否可以确认房屋所有权
    一、法院是否可以确认房屋所有权法院能确权未过户房屋所有权,房屋未过户的,出现产权归属纠纷时,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确认房屋所有权。二、租赁合同的解除条件租赁合同除了到期自动解除外,还有以下几种情形:(一)一方严重违反租赁合同,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目的,另一方解除合同不仅是对违反租赁合同方的惩罚,也是尽量减少损失的一种补救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行为。(二)一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合同,在允许的合理延长时间内仍未履行合同,造成生效合同因一方的原因无法履行,致一方损失并继续扩大损失。(三)因发现不可抗力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这种情况是指法律上规定的是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且不可抗拒的事件。(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由于这种情形的产生,导致一方或双方的损失,如不及时解除合同,损失将会继续扩大。(五)不定期
    2023-06-08
    167人看过
  • 房屋所有权确认时间
    房产确权从受理登记之日起至完成登记需要30个工作日。根据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房地产登记机构受理房地产登记申请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检查;房地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是否与申请登记的房地产条件一致,相关证明材料、文件是否与申请登记内容一致,登记申请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离婚房产确权诉讼时效是多久离婚房产确权诉讼在离婚诉讼案件中很常见,一般,分割房产可以在离婚诉讼时一并提出,若是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了,发现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之次日起计算。如在诉讼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确实不是由于原告的过错导致无法向法院主张的,而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应当中止计算,从障碍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八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应当按
    2023-07-16
    353人看过
  • 民法典中安置房能否诉讼法院确认所有权
    一、民法典中安置房能否诉讼法院确认所有权就安置房所有权产生争议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判决安置房产权归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二百三十四条【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二、房产确权诉讼流程1、在房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房屋确权之诉属于不动产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2、诉讼受理费:案件收取,一般每件300元。3、准备材料:起诉书、房产产权归属的相关证据,包括首付款、购房合同、房款收据、契税证明等可以证明产权的资料或产权分割协议、产权公证资料等;原、被告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4、在房产地法院立案庭递交起诉状,根据要求缴费会得到一个立案通知书,在举证期把证据递交补充齐全。等开庭审理。5、如果最
    2023-06-19
    268人看过
  • 民法典中房屋的第一权利人怎么确定
    一、民法典中房屋的第一权利人怎么确定房屋权利人是指依法享有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房地产他项权利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民法典规定,房屋物权的设立是以登记为准的,所以房屋权利人的确定,要以不动产登记簿登记的信息为准。登记上的房屋所有人就是房屋的权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的效力和管理】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登记簿与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关系】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
    2023-04-19
    70人看过
  • 民法典没有确权的房屋能否买卖
    一、民法典没有确权的房屋能否买卖房屋所有人才能出售房屋。如果房屋所有权未确定,就不能对该房屋进行买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二、农村房屋确权需要的证件有哪些1、宅基地登记申请书;2、农村房屋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户口簿和申请人个人身份证等),委托代理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3、宅基地的相关证明材料,比如村
    2023-04-18
    421人看过
  • 民法典所有权确认之诉能否上诉
    一、民法典所有权确认之诉能否上诉人民法院对所有权确认之诉作出一审判决后,如果对判决结果不服,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上诉权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六十五条上诉状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二、到法院确权诉讼要什么程序1、在房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房屋确权之诉属于不动产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2、诉讼受理费:案件收取,一般每件300元。3、准备材料:起诉书、房产产权归属的相关证据,包括首付款、购房合同、房款
    2023-04-13
    313人看过
  • 民法典房屋所有权能转让吗
    一、《民法典》中规定建筑物的所有权可以转让吗1.《民法典》中规定建筑物的所有权可以转让。2.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筑物所有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其作为不动产以物权登记为准,产权人可以依法实施转让。二、建筑物所有权转让需要哪些手续1.转移建筑物所有权,就需要办理转移登记,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2.在实践中,各地各县市均可根据自身实际指定或新设一个部门进行统一登记。3.所以,除了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外,落实具体各地各县的不动产监管,也要看各省市的实施细则而定,但通常是各地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监管。4.确定办理的部门之后,就要按照下面的步骤来:(1)向当地登记部门提出登记申请。(2)准备相关材料。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不动产的产权和来源证明等详细资料。
    2023-06-19
    159人看过
  • 民法典交付定金获得房屋所有权吗
    一、民法典交付定金获得房屋所有权吗房屋所有权以登记为准的,所以只是支付定金,未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的,未取得房屋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
    2023-04-12
    448人看过
  • 民法典中确认所有权请求权有否有时效
    一、民法典中确认所有权请求权有否有时效确认所有权请求权需要适用诉讼时效规定,权利人需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时起3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二、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民法典规定,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请求权;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请求权
    2023-06-19
    95人看过
  • 什么是房屋所有权、典权、抵押权?
    房屋所有权是占有权、管理权、享用权、排他权、处置权(包括出售、出租、抵押、赠与、继承)的总和,房屋所有权人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来源有:1、依法新建的房屋;2、添附的房屋,如翻建、扩建、加层等;3、通过买卖、赠与、互换等民事法律行为取得所有权的房屋;4、继承或受遗赠的房屋。典权: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其房屋典当给他人以获得利益的权利。房屋典当是指承典人用价款从房屋所有人手中取得使用房屋的权利的行为。承典人与出典人(房屋所有人)要订典契,约定回赎期限(即存续期),到期由出典人还清典价,赎回房屋。典价无利息,房屋无租金。抵押权:是指在不转移房屋所有权的前提下,将标的物的权利置于他人控制之下,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抵押人仍享有标的物使用与收益的权利,但无权处置。抵押权人也不可以随意处置抵押物。当合同到期时,抵押人未能履行合同时,抵押权人可以将抵押物拍卖,优先获偿。租赁权:
    2023-06-08
    193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
    词条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业主
    相关咨询
    • 我国的《民法典》房屋所有权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0-13
      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 民法典怎样确定房屋产权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8-16
      按照房产证的记载确定是否有房屋产权。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屋作为不动产以物权的产权归属登记为准,发放的房屋产权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 民法典里的房屋有抵押权有什么规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9-20
      有抵押权的房屋可以买卖,在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如果抵押权人可以证明抵押人的该转让行为会损害其合法权益,则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其债权或者进行提存。
    • 民法典中的拆迁房屋确权是什么意思?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2-18
      民法典对已拆除的房屋能否确权 房屋拆除后,利害关系人对灭失房屋所有权有争议的,可以申请房屋确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二百三十四条【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 房屋抵押权的规定民法典如何确定抵押权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5-06
      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但是房屋属于不动产,法律规定不动产抵押自登记时设立。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