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对少数股东权益保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8:00:15 499 人看过

在公司法理论中,“资本多数决”原则是贯穿始终的一条最基本基本原则,因此,在实践中人们常按持股数量多少和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大小将公司的参与者——股东分为控制股东和少数股东,或者叫做大股东和中小股东。在公司的运行过程中,由于该原则的作用,“两类股东之间发生结构性、普遍性的利益冲突也是必然的”。[1]因此,对如何协调两者利益关系,特别是制衡和防止控制股东滥用权利、维护少数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课题研究,长期以来一直是中外法学界长期的研究课题。具体到我国,无论是原《公司法》(93年)还是新订《公司法》均对该方面的研究成果有所体现,比较而言,新订《公司法》更加全面、具体、超前,体现了在该领域制度设计方面的创新,特别是在少数股东权益维护的最后环节——司法救济手段方面有了更强的操作性。归根到底,对这些制度的设计与安排,其目的就是为了建立避免和化解两类股东之间利益冲突机制,以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行。下面,笔者试以新订《公司法》中相关的条文论少数股东权益保护的制度设计及司法救济手段。

一、在公司正常运行期间,新订《公司法》对少数股东权益保护的制度设计。也可称之为事前化解机制或内部制衡机制。

1、知情权的保障制度。股东知情权是指法律赋予股东通过查阅公司的财务报告资料、帐薄等有关公司经营、决策、管理的相关资料以及询问与上述有关的问题,实现了解公司的运营状况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业务活动的权利。“股东知情权包括:财务报告查阅权、帐薄查阅权、询问权。此三项权利内容虽然有所不同,但都是为了保障股东及时准确地获取公司经营管理信息,保障股东对公司业务监督纠正权得以行使的必要前提和手段,是全面保护少数股东权利的重要一环”。[2]因而大多数国家公司法中确认了股东知情权。当然,该项权利也存在滥用的可能,例如股东为了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而利用该权利获取公司的商业情报,因此,对于该权利的行使,新订《公司法》也规定了适当的、合理的限制措施,保证股东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善意公平地行使知情权,这样的制度安排也是合理的。使股东和公司的权利得到了兼顾。该制度体现在新订《公司法》第34条、第98条中,与原公司法相比较,增加了股东的帐簿查阅权,对股东知情权行使的方式、程序和障碍排除等操作性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其中包括司法救济手段,使股东的该项权利落到了实处。是新订《公司法》的一大进步。

2、累计投票制度。该制度体现在新订《公司法》第106条:“本法所称累计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由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由于在该制度下,股东享有的表决票数等于其持股数乘以待选人数之积,且可以集中使用,因此,改变了直接投票制度(一股一票)下,控股股东完全操纵董事或监事选举的局面,使代表少数股东意志的人选进入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成为可能。该制度是新订《公司法》在保护少数股东权益方面作出的制度创新。

3、表决权的回避制度。“表决权回避制度又称表决权排斥制度,是指某一股东与股东大会决议事项有利害关系时,该股东或其代理人不得就该事项行使表决权”。[3]该制度体现在新订《公司法》第16条,回避对象包括两类:一、本公司股东(一般是指控制股东);二、“实际控制人”。即:虽非本公司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本条只涉及到为以上两类人提供担保问题,但理论上并不限于此。新订《公司法》第16条第2、3款从程序上规定了对相关问题的决议权仅属于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排除了由董事会决议的可能性。由于应在涉及担保、利益分配、关联交易等事项时,股东个人利益与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是相互冲突的,因此,在对特定问题的表决时,要求相关股东回避,限制其表决权是必要的。有利于防止控制股东滥用表决权损害公司或少数股东利益,多数国家的公司法中都明确规定了该制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16: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东权益相关文章
  • 少数股东权益受到什么样的保护
    少数股东权益的法律保护股东平等是现代公司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根据这一原则,在决定公司事务时,持多数股份的股东便较持少数股份的股东拥有更多的发言权。如果“多数股东”滥用这和优势地位,便会通过控制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等途径,在处理公司业务时,直接或间接地为自己谋取私利,甚至损害公司以及少数股东的利益。一、侵害少数股东权益的表现形式及存在问题(一)表现形式。多数股东对少数股东的侵害常见以下一些手段:1、违反法律或章程故意拖延或拒发股息;2、不合理地向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支付高额报酬和提供高福利待遇;3、利用公司的资金为多数股东提供优惠贷款或高价租用其财产;4、利用公司对多数股东控股的其他公司提供贷款优惠或免除债务;5、恶意增加公司资本,迫使少数股东因无力认购新股而使其持股比例进一步降低;6、操纵公司股票价格,迫使少数股东低价出售所持股票;7、在董事或管理人员非法经营、违反职责而损害公司利益时,无理拒绝以
    2023-04-29
    256人看过
  • 保护少数股东的权利
    1。“资本多数决”作为公司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已被广泛接受,但新《公司法》规定,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股东在股东大会上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简言之,如果公司的少数股东有足够的谈判能力,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约定其表决权和分红比例,但不限于其出资比例。2。累积投票制(非强制性)当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一名股东可以投票的总票数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乘以拟选举的董事人数;可以投票选举一名或多名候选人,而不是投票选举每名董事当选。显然,累积投票制使只持有少量股份的中小股东有可能赢得董事席位,从而在董事会中有“代言人”的希望,使中小股东在遇到严重问题时有表达意见的机会与大股东或董事会的利益冲突。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定,利害关系股东不得参加表决。4。关联董事回避制度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决议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的,不得对该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表其他董事行使表决
    2023-05-07
    489人看过
  •  公司法对股东人数的规定有哪些?股东的权益有哪些?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不得超过50人,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没有这个限制。发起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数量必须在2到200人之间。股东享有股东身份权、参与重大决策权、选择和监督管理者权、资产收益权、知情权、关联交易审查权、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决议撤销权、退出权、诉讼权和代位诉讼权。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超过50人,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则没有这个限制。不过,在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过程中,发起人的数量必须保持在2到200人之间。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一、股东身份权二、参与重大决策权三、选择、监督管理者权四、资产收益权五、知情权六、关联交易审查权七、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八、决议撤销权九、退出权十、诉讼权和代位诉讼权 公 司 法 股 东 人 数 限 制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四条以及第七十八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2023-09-30
    283人看过
  • 境外法律关于少数股东权益保护的基本做法
    根据《公司法》股份平等原则,每一股份所享有的权益是相等的,少数股东也按其持有的股份享受与多数股东一样的股东权,包括自益权和共益权。但是,在公司的实际运作中,由于少数股东较为分散,持股份额少,对公司经营管理决策影响力小,其所享有的股东权益往往更容易受到侵害。多数股东可以对公司机关发挥控制性的影响,而且多数股东常常同时就是公司机关的核心成员,因而很多情况下多数股东、公司机关乃至中介机构可能会相互勾结侵害公司或少数股东的利益,如内幕交易、关联交易、虚假披露信息等,并可动用公司资源保护自已,从而使少数股东处于更为不利的地位。一般来说,对少数股东权益的侵害可能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来自多数股东。根据《公司法》资本多数决定原则,股东在股东大会的表决权与其所持股份成正比,持股越多,表决权越大。这样多数股东就可以通过股东大会决议的形式将其意志上升为公司的意志,从而可能基于自身的利益利用其对公司的控制权而损害公
    2023-04-29
    384人看过
  • 新《公司法》在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方面有哪些不足
    虽然新《公司法》在保护小股东权益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但与国外《公司法》相比,似乎仍存在一些不足:关联交易的机会容易掌握在控股股东手中,不当关联交易容易发生损害公司和小股东的权益。目前,在国际关联交易中,各国法律普遍规定了表决权回避制度。关联交易的机会容易掌握在控股股东手中,不当的关联交易容易损害公司和小股东的权益。目前,在国际关联交易中,各国法律普遍规定了表决权回避制度。目前,我国对上市公司表决权退出制度只有规定,对非上市公司表决权退出制度没有规定。公司法关于表决回避制度的规定,仅限于第十六条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情形。遗憾的是,对容易侵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监管不力。公司制度的发展有赖于更多人的投资参与,这不仅需要资金充裕的个别大股东的投资,更需要社会公众的积极参与。因此,在一定意义上,更重要的是保护广大公众即小股东的利益,特别是考虑到小股东在公司中的弱势地位。如果
    2023-05-07
    158人看过
  •  少数股东的权益是否得到维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和第一百五十二条,如果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股东可以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同时,如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股东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少数股东享有法律保护。具体而言,如果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股东可以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 东 维 权 : 维 度 的 核 心 内 容 是 法 律 保 护股东维权是指公司股东以自己的名义,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
    2023-09-08
    402人看过
  • 公司法对保护小股东权益做了哪些特殊规定?
    公司法对约束控股股东设计了哪些特殊制度?所谓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1)诚信义务公司的控制权往往掌握在公司控股股东手中,如果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将会轻易损害公司利益、其他股东利益、公司债权人利益。为此,法律必须课以控股股东对上述主体的诚信义务,以及规定违反该义务的法律责任。这就是规定股东诚信义务的背景。虽然这一义务的主体包括所有的股东,但其主要指向的是控股股东。①对公司的诚信义务:如果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利益,公司可以起诉该股东追究其损害赔偿责任;如果公司不追究,将有其他股东提起派生诉讼代公司追究之。②对其他股东的诚信义务:若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其它股东利益,爱害股东可以
    2023-06-05
    195人看过
  • 股东如何寻求司法保护权益
    1、在由公司股东自行组织的清算中,应当保证各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及确认权。2、在申请审查阶段,受案法院应当召开听证会,并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即要求被申请人提供其在自行清算中不存在故意拖延清算,或者不存在其他违法清算和可能严重损害股东利益的相应证据。3、最高法院对公司法的有关司法解释也只是规定了因违规清算而导致的赔偿责任可以涉诉。显然,股东对清算行为的效力异议之诉是一种新的诉权类型。4、一般来讲,股东对公司清算的异议之诉中的被诉主体应当根据公司是否被注销而有所不同。隐名股东权益受侵害股东的救济方式挂名股东如果故意侵犯隐名股东利益,作为隐名股东首先要对外界确立其实际股东的地位,这种法律风险隐名股东在一开始就应该有所预防,如果没有特别书面约定的话,就只能通过诉讼解决。在诉讼前首先要确定以下几点:同时符合下列3个条件的,可以确认实际出资人(隐名股东)对公司享有股权:1、有限责任公司半数
    2023-07-20
    370人看过
  • 公司减资:股东权益减少
    减少注册资本的好处是减少了不必要的垫资。同时也减少了公司一旦破产倒闭后所要承担的责任。年检,注册资本小的企业很容易过关,对于工商和税务,注册资本小的企业不易引起注意。注册资本是和有限责任对应的,注册资本是多大,公司所负责的责任就是多大。而且有些经营范围需要一定的注册资金。注册资金大的话,更能够得到客户的信任,因为负的有限责任大。公司减资程序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司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
    2023-07-03
    243人看过
  • 少数股东有法律保护吗
    有限责任公司
    对持少数股份股东主要有下列法律保护:1、设立股东表决权排除制度;2、规定大股东的诚信义务;3、积极完善股东大会制度;4、对持少数股份股东的其他法律保护。一、大股东占90股份是什么意思控股股东是指股票占比大到足以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和重大事情的决策的股东。控股股东还分为绝对控股(占比超过50%)和相对控股(低于50%,但大于30%)。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二、什么是表决权表决权就是股东表决权,又称股东议决权,是指股东基于股东地位享有的,就股东会、股东大会的议案做出一定意思表示的权利。股东表决权作为一种固有权、共益权,是股东权利的主要体现,与股利分配请求权一样居于股东权的核心。股权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与其拥有的股票比例相应的权益及承担一定责任的权力。我国《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
    2023-03-21
    347人看过
  • 少数股东权益是什么意思,股东权益怎么算
    一、少数股东权益是什么意思少数股东权益简称少数股权,是反映除母公司以外的其他投资者在子公司中的权益,表示其他投资者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拥有的份额。在控股合并形式下,子公司股东权益中未被母公司持有部分。在母公司拥有子公司股份不足100%,即只拥有子公司净资产的部分产权时,子公司股东权益的一部分属于母公司所有,即多数股权,其余部分仍属外界其他股东所有,由于后者在子公司全部股权中不足半数,对子公司没有控制能力,故被称为少数股权。当母公司以非账面价值购买子公司部分股份时,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以公允价值计价还是以账面价值计价,取决于合并报表编制所采用的理论。在母公司理论下,合并会计报表是属于母公司的部分才能按公允价值计价,而属于少数股东部分的净资产应按账面价值计价,因而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中也以账面价值计价,并被列为一项负债。在实体理论下,子公司已成为企业集团不可分割的整体,这一
    2023-06-09
    366人看过
  • 在保护小股东权益这一方面新公司法有哪些缺憾
    新公司法虽然在保护小股东权益方面有了突破的进展,但跟国外公司法相比,似乎仍然有所缺憾:关联交易的机会容易把握在控股股东手中,不正当的关联交易容易损害公司和小股东的权益。目前在国际上对关联交易,各国法律普遍规定了表决回避制度。关联交易的机会容易把握在控股股东手中,不正当的关联交易容易损害公司和小股东的权益。目前在国际上对关联交易,各国法律普遍规定了表决回避制度。我国目前仅对上市公司有表决权回避制度之规定,对非上市公司则没有。公司法对表决回避制度的规定限于第十六条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对容易侵害公司和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失于规范,不能不说是一个缺憾。公司制的发展有赖于更多人的投资参与,不仅需要个别资金雄厚的大股东投资,更需要社会公众的积极参与,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讲,对一般社会公众即小股东的利益保护更为重要,特别是考虑到小股东在公司中的弱势地位时更是如此。大股东如滥用资本多
    2023-06-15
    63人看过
  • 公司减资时怎么保护股东的权益
    减资按股东减少的出资比例是否相同,有等比例减资和不等比例减资两种类型。按出资比例或股份比例行使权利是股东同等权的基本表现,股权是按份额行使的财产权,任何未经股东同意而改变股权比例的行为都是对股东财产权的侵害。股东同等权反映在减资中,要求每一股出资应减少的数额相等;在返还资本的场合,每一股出资应返归的资本相同,在免除缴付出资义务的场合,每一股应免除的出资额也相等。在不等比例减资时,不同的股东所持每一股份之间减少的出资或免除的出资义务是不相等的。这里仍以前述不等比例减资的例子来加以说明,假设每1万元为一份出资,那么股东丙拥有20份出资,每份出资减少的数额是1万元,甲拥有50份出资,每份出资减少的数额是0.6万元,乙每份出资减少的数额是零。
    2023-06-13
    187人看过
  •  股权保护:小股东权益的立法保障
    该摘要总结了公司股东的权利,包括停止危害行为的权利、反对股东强制收购股份的权利以及对股东会决议瑕疵的诉讼制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会议决议、财务报告等相关内容。拒绝提供的,可以请求法院要求公司进行提供。1.停止危害行为的权利;2.反对股东强制收购股份的权利;3.对股东会决议瑕疵的诉讼制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会议决议、财务报告等相关内容。拒绝提供的,可以请求法院要求公司进行提供。股东诉讼权股东诉讼权是指股东作为公司法人的代表,就公司内部发生的争议或外部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是如果股东认为公司的经营行为损害了其合法权益,就可以通过股东诉讼权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股东作为诉讼代表人共同起诉,也可以亲自提起诉讼。如果股东提起诉讼,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股东
    2023-10-20
    155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东权益是,股东因其股东地位所享有的权利。具体有分红权、公司经营决策等事项的知情权、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以及自身权利受到损害的诉权。 股东权益又称净资产,即所有者权益。是指公司总资产中扣除负债所余下的部分,是指股本、资本公积、盈... 更多>

    #股东权益
    相关咨询
    • 对新公司法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认识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3-04
      一、允许股东查阅会计账簿,强化了股东知情权。 公司对查阅股东的不正当目的承担举证责任。倘若公司无端怀疑,无故拒绝提供查阅,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二、明确赋予股东对公司经营者的索赔权。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自由更具弹性和效率。 股东向股东之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时不需履行股东
    • 少数股东对股权有哪些保护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少数股东受以下法律保护: 股东大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第一百五十二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公司想购买少数股东权益。购买少数股东权益个别如何搞?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7-16
      少数股东权益通俗的说代表是小股东的长期股权投资,理论上也有公司的权益,但是一般的散户投资者并不能直接管理公司,这一部分的投资者就叫少数股东,意思是拥有公司的少数股权。他们拥有的权益就是少数股东权益。在我国的公司发展史,尤其是在股份公司的发展史中,大股东利用自己的优势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事件屡见不鲜。在某种程度上,这已影响到了我国股份公司的发展进程。因此,如何对少数股东权益提供切实、适当的法律救济,成
    • 新公司法扩大了股东的权利和对股东的保护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1-26
      导读:新《公司法》扩大了股东的权利和对股东的保护,但同时严格限制控股股东滥用控股地位侵犯中小股东利益。新《公司法》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份转让的生效条件;股东在特定条件下可以行使退股权 新《公司法》扩大了股东的权利和对股东的保护,但同时严格限制控股股东滥用控股地位侵犯中小股东利益。新《公司法》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份转让的生效条件;股东在特定条件下可
    • 少数股东股益与少数股东损益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12
      少数股东权益简称少数股权。是指在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形式下,子公司权益中未被母公司持有部分。在母公司拥有子公司股份不足100%,即只拥有子公司净资产的部分产权时,子公司股东权益的一部分属于母公司所有,即多数股权,其余仍属外界其他股东所有,由于后者在子公司全部股权中不足半数,对子公司没有控制能力,故被称为少数股权。 少数股东损益是指在控股合并形式下,子公司的净利润(损失)中属于少数股东的部分。在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