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永久性转让合法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5 09:31:35 483 人看过

土地虽然可以转让使用权,但是不能永久性转让,因为土地转让不得超过承包期。土地转让应注意以下事项:1、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2、国有土地的权属调查和资信能力调查。转让合同签订之前,要对转让方的转让主体资格进行核实。转让方也要认真审查受让方的资信能力。3、在转让前,应该对土地转让价格进行评估。尤其是转让方为国有单位时,国有土地及相关资产须经法定估价机构估价,并经国土部门予以确认。4、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担保。鉴于有无土地权属及相关争议不易调查,加之受让方的履约能力难以判断,应明确双方相互提供担保。5、转让合同签订之时,双方应对有关应缴纳的税费项目、标准及数额进行咨询,并对税费负担问题进行明确。6、土地用途及相关用地条件的变更。土地用途及相关条件能否变更、变更程序及费用负担,应在转让合同中约定清楚。

农村土地永久性转让通用合同

<p>出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p>

<p>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p>

<p>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甲方现就该宗土地永久性使用权,一次性有偿转让给乙方,自愿达成以下合同:</p>

<p>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的一处土地转让给乙方使用;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平方米,东西宽_______米,南北长______米;东邻_______,西邻________,南邻_________,北邻________。</p>

<p>二、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享有该土地的永久性使用权,甲方保证该土地无任何纠纷,如发生与有关四邻的土地使用权纠纷和债权债务,概有出让方承担完全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出让方负责赔偿。</p>

<p>三、土地转让费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自本合同签字生效时一次性付清。</p>

<p>四、甲方保证在乙方办理该宗土地使用证时提供方便。</p>

<p>五、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后,如遇国家和地方政府征用或商业性开发等,征用本土地时,对本土地及房产的一切赔偿费或政策性补偿费完全归乙方所有。</p>

<p>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证明人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p>

<p>七、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p>

<p>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p>

<p>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p>

<p>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p>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九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01: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书面合同相关文章
  • 土地转让合同没写年限是永久的不
    土地转让时,在转让协议中一般要载明土地转让的期限,如果转让协议没有载明转让期限的。转让期限不超过土地使用剩余年限或者承包年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八条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三)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第四十条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三)流转期限和起止日期;(四)流转土地的用途;(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七)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关补偿费的归
    2023-06-23
    395人看过
  • 根据规定永久流转土地合法吗?
    一、根据规定永久流转土地合法吗?1、永久流转土地不合法。《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二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第三百三十九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第三百四十条土地经营权人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占有农村土地,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并取得收益。2、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经营权流转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二、土地流转的方式有哪些?土地流转的方式包括互换、出租、入股等。1、土地互换土地流转试点互换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为方便耕种和各自的需要,对各自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进行的简单交换,是促进农村规模化、产业化、
    2023-06-16
    457人看过
  • 土地永久转让协议书需要公证
    一、土地永久转让协议书需要公证依当事人的约定,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二、农村土地转让协议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住址:身份证号码: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住址: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一、转让标的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乡(镇)村组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地块名称:地块数(块)坐落(四至)东:南:西:北:面积(亩)质量等级(肥力水平)备注二、转让期限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转让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年限)。三、转让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元。对甲方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该地块的补偿金为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2021-10-26
    432人看过
  • 购买的永久土地是否具有永久性
    买的地皮不是永久的,买的只是使用权而已。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在农村买的地皮叫宅基地吗在农村买的地皮叫宅基地。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在地类管理上属于(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依法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2023-07-07
    460人看过
  • 划拨土地的转让合法性问题
    一、关于划拨土地的转让合法性问题划拨土地可以转让,但只能在符合规定的条件时,才能转让。《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二、划拨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多少划拨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房屋造成搬迁、临时安置费、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划拨土地征收补偿和其他性质土地的补偿标准内容是一样的,具体的补偿方式每个地方都会有具体的方案。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
    2023-07-31
    244人看过
  • 土地使用证永久性规定
    土地使用证永久的都包括:1、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如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用地);2、集体所有权证;3、国有土地使用证(只限于国有农用地、划拨土地)。一、农村怎么办理房产证农村办理房产证的流程具体如下:1、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2、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初审,公布期满无异议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3、宅基地批准后,批放宅基地,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实地检查;4、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二、两证合一是什么意思“两证合一”是一个形象的称呼,总体意思是指原来使用的“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合二为一证(即:不动产登记证)。它是城乡房屋产权证明的一次大统一。在现行的房产发证制度下,从城市到农村,共有集体土地所有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他项权利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农村房屋所有权证
    2023-02-25
    489人看过
  • 土地经营权转让永久属于自己的吗
    一、土地经营权转让永久属于自己的吗土地承包经营权有一定的期限,不是永久属于自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二、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条件(一)转让方必须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只有农民可以完全不依土地为生活来源的时候,才允许其转让。其限制承包方不得随意转让的目的是保障承包方的基本生活来源,使耕者有其田。(二)须经发包方同意。规定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经发包方同意,而不像转包、出租和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只需要向发包方备案即可。这是因为一方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使得原承包关系终止,发包方与受让方要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因此发包方必须审查转让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是否有非农职业或稳定收入来源;审查受让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土地承包主体资格,是否具有承包经营能力,直接关系到承包合同的履行。(三)受让方应当是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即一是受
    2023-05-06
    324人看过
  • 土地流转可以永久流转吗
    农民有权拒绝土地流转。承包权的主体是承包人,有权决定土地流转,发包人不能单方面解除合同,也不能强迫收回欠款。强迫转让土地,转让无效,给承包人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责任。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以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人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为由,以口粮田、责任田为由收回承包地进行招标承包,不得收回承包地的最高欠款。《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024-04-23
    437人看过
  • 转让土地的性质可以转让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土地使用权的性质是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地上附着物可以转让。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随之转移。第二十四条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除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外,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第二十五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转让,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分割、转让,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转让登记按照规定办理。土地出让期限是多久?一般来说,土地使用权的最长期限是指土地使用权依法承包的最长期限。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续期由出让人、受让人在签订
    2023-05-08
    57人看过
  • 农村土地永久转让协议范本是怎么样的?
    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商议决定。甲方同意将自己的一块闲地永久性转让给乙方使用,并达成如下协议:1、该宗土地的位置、四至界限及面积,在景洪工业园区曼栋老下侧,土地面积0.37亩,四至界限,东以排水沟为界,南以岩罕章橡胶林为界,西以村集体地为界,北以岩应醒墙为界。2、转让方式:甲方将该宗土地永久性转让给乙方,永久属于乙方所有,任何人无权改变。3、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该宗土地转让价为13万元(壹拾叁万元整),地上所有橡胶树及其他树不作赔偿;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一次性付清。4、自该合同生效后,土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改变土地的使用性质,如建房商业用地等。乙方有权转给他人承包,出租、转让和永久性高价转让等。甲方无权干涉乙方对该宗土地使用权。5、该宗土地如有纠纷,有甲方全权负责解决,与乙方无关,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按乙方所损失的经济总值赔偿给乙
    2023-04-13
    360人看过
  • 一般土地使用权永久转让金是怎么算的
    一、土地使用权永久转让金是怎么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具体计算公式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面积x5年土地使用费x容积率系数。其中,容积率系数在1.8以内(包括1.8)的,按100%计算;超过l.8的部分,按50%计算。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面积(20)x5年土地使用费(二级土地住宅为每年100元/平方米)x容积率系数如果原出让土地并不改变用途的,则毋须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政府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并向受让人收取的政府放弃若干年土地使用权的全部货币或其他物品及权利折合成货币的补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又叫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简称土地出让收入或土地出让金,是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包括受让人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土地价款的具体范围包括:1、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确定的
    2023-06-16
    373人看过
  • 土地经营权转让写长期好还是永久好
    根据我国现行法规,土地使用权并无法定情况下被赋予永久期限,无论是公民个体、企业组织或是政府机关,在获得土地使用权时,均须受到时间约束。就目前而言,住宅用地的最长使用期限设定为七十年。当土地使用权接近于使用期限届满之际,国家有权通过支付一定金额的偿还费用进行收回,或者要求土地使用者重新缴纳一定的出让金,从而使其得以继续享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的概念涵盖了国家机关、各类事业单位、农民群体以及普通公众,当然也包括三资企业。只要符合规定的法定条件且按照相关程序或达成的约定持有该国有的或者属于农民集体的土地,便可享受占有权、使用权、收益和有限处置的权力。“出让土地使用权”则专指以土地所有者之地位,政府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规定年限之内让渡给土地使用者。在此过程中,土地使用者必须向政府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才能获《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二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
    2024-05-05
    427人看过
  • 永久性承包土地从什么时候起
    农村的土地是不能永久性承包的,在农村,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一、土地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多少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二、土地承包合同承包期限超过法律规定国家对不同土地承包的期限是有规定的,承包合同约定的承包期限超过最长期限的,超出部分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
    2023-06-28
    337人看过
  • 农村土地可以永久转让吗,可以随意转让给别人吗?
    一、农村土地可以永久转让吗农村土地不可以永久转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出租、转包、互换和转让等方式流转,但土地的流转期限不能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年限。农村土地的使用权不是永久拥有的,只限于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并且耕地不可以超过法定的30年,林地不超过70年。因此。在法定的30年内的部分有效,超过部分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土地征用与土地征收的区别共同之处:都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都要经过法定程序,都要依法给予补偿。不同之处:征收意味着所有权主体的改变,征收后,土地由农民集体所有变为国家所有;而征用只是使用权的改变,征用后,土地所有权仍然属于农民集体,使用结束后需将土地交还给农民集体
    2023-05-04
    333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书面合同是以文字表述形式按一定格式记载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的合同。书面合同一般适用于计划的、规范性的、标的数量比较大、内容比较复杂的、法人之间订立的难于即时结清的合同。书面形式的合同有: 1、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 更多>

    #书面合同
    相关咨询
    • 2022年永久性土地转让合同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13
      1、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可以续租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至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3、根据以上规定,可以知道土地转让合同,不能永久转让。 4、但是如果签署了永久转让的合同,并不代表整个合同都是无效的,而是只超过了承包期限,或者超过20年使用期限的,这一部分是无效的。在这承包期内或者没有超过20年的部分,这个合同仍然是有效
    • 永久性土地转让合同有效时间?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03
      永久性土地转让合同并不是是永久有效的。超出法律规定的最长年限的部分是无效的。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的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
    • 永久性土地转让合同具体都有哪些法律法规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01
      一、转让合同的形式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二、国有土地的权属调查和资信能力调查 1、转让合同签订之前,要对转让方的转让主体资格进行核实转让方须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为国有或集体单位的,应提交有资产处分权的机构出具的同意转让的证明 2、转让方也要认真审查受让方的资信能
    • 民法典的土地永久性转让条款有效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2-04
      没有效。 土地虽然可以转让使用权,但是不能永久性转让,因为土地转让不得超过承包期。法律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
    • 农村土地可以永久转让吗?永久转让合同是否有效?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9-11
      农村土地可以永久转让吗可以永久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