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的注意事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3-01 09:22:08 207 人看过

一、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的注意事项

劳动争议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首选法律程序,需在规定时效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1.当事人的身份事项,包括职工当事人的姓名、年龄、性别、工作单位、住址、职务,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申诉人应当将自己与被申诉人发生争议的原因、过程、希望如何处理等问题全面、准确、简练地写清;

3.证据和证人的姓名、住址,提供有关争议情况的各种证据和证人,务必确实充分;

4.申请日期。

二、申诉期限的严格遵守

《劳动法》第82条明确指出,劳动争议发生后,申请人须在60日内提出仲裁申请。

逾期将失去申请权,仲裁机构也不予受理,除非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未能在期限内提出申请。

三、正确选择管辖仲裁机构

申请仲裁时,应当向发生劳动争议地的县(市)、市辖区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确保选择正确的管辖机构。

根据《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17条,仲裁机构的选择关系到案件的合法受理及后续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章 劳动争议  第八十二条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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