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中谋取利益的认定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0 16:23:10 139 人看过

受贿罪中谋取利益的认定是:为他人谋取利益包括承诺、实施和实现三个阶段的行为。只要具有其中一个阶段的行为,如国家工作人员收受他人财物时,根据他人提出的具体请托事项,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就具备了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要件。明知他人有具体请托事项而收受其财物的,视为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

一、受贿罪的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次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主要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但不应狭隘地理解为现金、具体物品,而应看其是否含有财产或其他利益成分。这种利益既可以当即实现,也可以在将来实现。因此,作为受贿罪犯罪对象的财物,必须是具有物质性利益的,并以客观形态存在的一切财物。包括:货币、有价证券、商品等,另外,对受贿人而言,其所追逐的利益的着眼点,既可以是该财物的价值,也可以是该财物的使用价值。所以,受贿罪中的贿赂:财物,从一定意义上说,属于商品范畴。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另据本法第93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当然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拟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由故意构成,只有行为人是出于故意所实施的受贿犯罪行为才构成受贿罪,过失行为不构成本罪。如果国家工作人员为他人谋利益,而无受贿意图,后者以酬谢名义将财物送至其家中,而前者并不知情,不能以受贿论处。在实践中,行为人往往以各种巧妙手法掩盖其真实的犯罪目的,因而必须深人地加以分析判断。如在实践中,有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益,收受财物,只象征性地付少量现金,实际上是掩盖受贿行为的一种手段,对之应当以受贿论处。对于这种案件受贿金额的计算,应当以行贿人购买物品实际支付的金额扣除受贿人已付的现金额来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2日 22: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犯罪目的相关文章
  • 是否需要受贿来谋取正当利益?
    算的,不论是否谋取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都可以算作是行贿罪,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斡旋谋取正当利益为什么不构成犯罪斡旋受贿,人们通常称之为“间接受贿”,或“居间受贿”,在我国刑事法律上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它是受贿犯罪行为的一种特殊类型。斡旋受贿是职务犯罪中较为常见多发的一种犯罪行为,也是司法实践中在犯罪认定上较为复杂、存在争议较多的一种犯罪形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2023-07-10
    336人看过
  • 受贿罪中“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定义、理解及案例分析
    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4)汝刑初字第105号公诉机关汝州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王某,男,1966年3月1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程度,农民,因本案于2004年1月31日被汝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2月16日被汝州市公安局逮捕。现押于汝州市看守所。汝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汝检刑诉(2004)5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某犯伪证罪,于2004年4月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汝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唐剑兰、被告人王某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03年7月18日6时许,汝州市小屯镇宗庄村的牛玉利(另案处理)与本村牛海龙家因宅基地的出水问题引起打架,牛玉利将牛海龙的妻子卫中果打成重伤,后牛玉利被逮捕羁押。被告人王某是现场目击证人,并向公安机关作了证言,牛玉利故意伤害案提起公诉后,牛玉利的亲属找到王某,让王为牛玉利开脱罪责,被告人王某在法院开庭审理过
    2023-04-20
    361人看过
  • 受贿罪中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方式有哪些?
    一、受贿罪中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方式有哪些?这里的承诺包括明示承诺、暗示承诺、真实承诺、虚假承诺。(1)明示承诺:用语言文字等明确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2)暗示承诺:明知他人有请托事项而收受其财物,不予拒绝,应视为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3)虚假承诺:具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职权,在他人有求时,并不打算为他人谋取利益,却又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4)如果根本没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职权与职务条件,却谎称为他人谋取利益骗取财物,构成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第三百八十六条【受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二、受贿罪为他人谋
    2024-01-30
    331人看过
  • 细化受贿犯罪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要件的情形
    《解释》明确,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明知他人有具体请托事项,以及履职时未被请托但事后基于该履职事由收受他人财物等情形,都属于为他人谋取利益具体表现形式。据此,不论是否实际为他人谋取了利益,不论事前收受还是事后收受,均不影响受贿犯罪的认定。受贿犯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受贿犯罪的构成要件有以下这些:1.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4.主观方面是由故意构成,只有行为人是出于故意所实施的受贿犯罪行为才构成受贿罪,过失行为不构成本罪。
    2023-08-10
    401人看过
  • 浅论受贿罪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要件之存废
    我国刑法规定受贿罪成立的要件之一是“为他人谋取利益”,而刑法理论界和司法实践者对这一要件在犯罪构成中的存废有不同的主张。笔者结合审判实践,对此问题存在的不同主张进行综合分析,进而认为该要件应从刑法规定中去除,并从理论和实践等多个方面加以阐述,以对我国立法提供一些粗浅的看法。关键词:受贿罪犯罪构成为他人谋取利益要件存废198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关于惩治贪污罪受贿罪的补充规定》颁布,从法律上对受贿罪的定义作了明确规定,1989年的“两高”司法解释规定“收受他人贿赂”的,必须以“为他人谋取利益”为要件。1997年刑法第385条第1款及1999年8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也作了如此规定。但法律对“为他人谋取利益”是受贿罪的主观要件还是客观要件未作出规定,刑法学界对此一直有争议。一、关于受贿罪中“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要件性质的争议第一种观点认为:为他人谋取利益,属于受贿罪的客观要件。该种观点认
    2023-06-11
    475人看过
  • 商业贿赂犯罪案件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认定
    在行贿犯罪中,“谋取不正当利益”,是指行贿人谋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政策规定的利益,或者要求对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行业规范的规定提供帮助或者方便条件。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商业活动中,违背公平原则,给予相关人员财物以谋取竞争优势的,属于“谋取不正当利益”。谋取不正当利益(1)谋取违反规章、政策规定的利益(2)要求对方违反规章、政策、行业规范的规定提供帮助或者方便条件。谋取不正当利益仍以违法性(违规性)判断为基础,第一种不正当利益类型属于违法性(违规性)利益,第二种不正当利益类型属于违法性(违规性)帮助。该种违法性(违规性)的前置规范基础可以拓展至党的政策、地方政府规章、行业规范。特别应当指出的是,行业规范应当是由全国性行业协会根据法律授权或者职责制定的规范行业行为的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行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023-06-03
    258人看过
  • 怎么认定刑法中的“为他人谋取利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13条分两款规定了受贿犯罪构成要件中为他人谋取利益的理解和认定问题。第13条第一款列举了三种应当认定为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情形,解决了长期困扰司法实践的难题。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关于受贿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一)实际或者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二)明知他人有具体请托事项的;(三)履职时未被请托,但事后基于该履职事由收受他人财物的。该款规定系根据2003年《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下称《纪要》)和实践经验作出。其中,第(一)、(二)项源于《纪要》。根据《纪要》规定,为他人谋取利益包括承诺、实施和实现三个阶段的行为,只要实施其一即可认定。第(一)项核心内容是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即可认定为他人谋取利益,至于是否着手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为他人
    2023-02-19
    144人看过
  • 受贿罪如何认定为他人谋利
    “为他人谋取利益”是受贿罪的主观要件还是客观要件,一直困扰着司法实践。这一问题直接关系到受贿罪的处罚范围,进而影响到国家的廉政建设。关于“为他人谋取利益”是收受型受贿罪的主观要件还是客观要件的问题,目前学术界仍有较大争议。主观要件说认为“为他人谋取利益”是受贿罪的主观要件,即要求行为人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主观意图,因此,受贿罪是一种“意图犯”。客观要件说有两个分支:一种观点认为,“为他人谋取利益”是指要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至于实际上是否已为他人谋取利益,不影响受贿罪的成立;另一种观点认为,“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内容可以是许诺为他人谋取利益,而不必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许诺既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暗示的,既可以是真实的也可以是虚假的。这几种观点都值得商榷。首先,应该肯定,按主观要件说,可以把那种意图为行贿人谋取利益,但还未来得及实施或因某种原因未能谋取到利益的情形,纳入受贿罪的处罚范围,这对
    2023-06-03
    382人看过
  • 利益谋取的定罪标准
    利用职务便利谋取利益的定罪标准。利用职务便利谋取利益,构成职务侵占罪。具体标准如下: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贿赂的定罪标准贿赂的定罪标准如下:1、如果是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如果是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如果是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4、如果是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5、如果是为谋取不正
    2023-07-02
    335人看过
  • 行贿罪中“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类型有哪些
    1、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2、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3、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谋取不正当利益”包括两种情况:一是谋取的利益本身不合法或不符合政策规定,即内容不正当,如意图获取法律禁止的利益;二是虽然利益本身正当,但行为人要求国家工作人员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帮助其获取利益,即手段不正当,也属于“
    2023-04-22
    460人看过
  • 受贿罪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法律解释有哪些?
    受贿罪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法律解释谋取不正当利益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具体包括两个方面:一、非法利益均属不正当利益。非法利益本身就是违法的,是实体违规,涵盖法律、法规、规章等禁止取得的利益以及不履行法定义务所获得的利益。前者诸如走私获利,后者诸如逃税获利;二、不正当手段获得的利益也属于不正当利益。该种利益的本身不是法律、法规、政策所禁止的,而是取得利益的手段具有非法性和不正当性,是程序违规,表现为要求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行业规范的规定,为自己提供帮助或者方便条件。不正当利益的本质就是利益取得手段的不正当性。第二类具体包括两个方面:一、在经济管理活动中,诸如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商业活动中,为谋取竞争优势、违背公平原则属于“不正当利益”;二、在人事组织管理活动中,诸如职务调动、岗位安排等人事管理活动中,为谋取竞争优势,违背公正原则属于“不正当利益”。受贿罪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
    2023-06-03
    337人看过
  • 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认定是怎样的
    一、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认定是怎样的若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应当被判定为“为他人谋求利益”,一旦涉及到法律责任问题,则应当根据相关法规以及刑法中关于受贿犯罪的详细定义进行定罪量刑:(一)在实际行为或作出承诺的情况下,为他人谋求利益;(二)明确知道他人所提出的具体请托事项;(三)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并未受到他人的请托,然而在事后却因为该履行职务的原因而接受了他人的财物。对于那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且索取、收受其下属或者具有行政管理关系的被管理人员的财物价值超过三万元的人来说,如果这种行为可能会对他们的职权行使产生影响,那么就可以视为他们已经做出了为他人谋求利益的承诺。无论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是否真的“为他人谋求利益”,都可以构成受贿罪。然而,如果是通过非法手段收取他人财物的话,那么必须同时满足“为他人谋求利益”这一条件才能够构成受贿罪。值得注意的是,为他人谋求的利益是否正当,以及为他人谋求的利益是否得以实
    2024-07-06
    378人看过
  • 谋取非法利益怎么定罪
    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而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可见,我国现行刑法规定的贿赂仅限于财物,不包括财产性利益和非财产性利益,两高也未作扩大解释,司法实践中能够以犯罪论处的也是给予和接受金钱和财物的行为。这一规定的弊端不言而喻,随着社会和经济的不断发展,贪污贿赂出现了许多新的特点。一些行为人感到利用职权非法收受金钱和财物,要承担被司法机关查处的风险,于是钻法律的空子,实际上获得了大量的不正当利益,但由于行为人没有直接收受财物,因而难以对其定罪处罚。也有观
    2023-03-16
    320人看过
  •  索贿的目的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
    索贿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主动向他人索要或勒索并收取财物。多以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不需要为他人谋取利益来索贿。索贿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主动向他人索要或勒索并收取财物。多以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国 家 工 作 人 员 能 否 索 贿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国家工作人员索取贿赂是被明确禁止的。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国家工作人员可能会利用自己的职权和地位,向他人提出要求,并希望对方给予财物或其他利益。这种行为虽然不符合
    2023-09-09
    441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目的是指实施犯罪行为人主观上所追求的非法利益。这种非法利益可以是物质性的,也可以是精神性的;可以是违法的结果,也可以是不法状态本身。犯罪目的对犯罪动机具有决定和制约作用,它支配着行为人对犯罪对象的选择和对危害结果的追求。... 更多>

    #犯罪目的
    相关咨询
    • 谋取利益犯受贿罪怎么认定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9-1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对应当认定为“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将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明知他人有请托事项和事后基于履职事由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纳入认定标准。
    • 案件中谋取利益是受贿罪的怎样认定呢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0-05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由此得出受贿罪包括两种形式:索取贿赂和收受贿赂。索贿不论行为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只要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即构成受贿罪,但收受贿赂须以行为人“为他人谋取利益”为必备要件之一。司法实践中,对于“为他人谋取利益”的理解,分歧较大。 2、观点一认为
    • 行贿罪中行贿是指为谋取利益的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4-05
      根据我国《刑法》第389条第一款之规定,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从该条文的规定可以看出,构成行贿罪的要件之一是要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但是,如果当事人是为了谋取正当利益而主动送财物给国家工作人员,那么这种行为是否构成行贿罪,我国《刑法》对此规定并不明确,法不禁止不为罪。
    • 受贿罪中的为他人谋取利益是否包括其谋取利益的行为?应该如何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25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只有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要件,才能构成受贿罪。1997年修订刑法时,也有人提出取消“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要件,但没有被立法机关所采纳。当然,从本质上来讲,受贿是一种“权钱交易”行为;受贿人之所以有条件收受贿赂
    • 受贿罪中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认定的标准是哪些啊?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4-04
      受贿罪中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认定的回答: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中对“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解释,不正当利益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内容上违法的利益,二是程序或手段上违法的利益。前者是请托的利益本身违法,后者指利益本身可能不违法,但是获取利益的程序或手段违法。这里所说的违法,包括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委的规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