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受贿罪中的共犯进行认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7-26 13:41:02 395 人看过

一、如何对受贿罪中的共犯进行认定

首先,从犯罪主体角度分析,至少应当存在一名属于国家公务人员范畴的涉案者。

其次,各犯罪主体在实施行为过程中所侵犯的共同客体皆涉及国家的廉政法规制度。

再次,受贿犯罪的主观心态层面要求各犯罪主体都具有共同从事受贿犯罪活动的故意。

最后,从犯罪客观实际来看,各犯罪主体需相互协作配合才能顺利完成受贿犯罪。

《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二、如何对受贿罪的证据质证

在对受贿犯罪相关证据进行质证的过程中,首要任务便是确保这些证据具备法律上的有效性,同时必须具备紧密的逻辑关系以及事实真相的可靠性。在实施这一质证工作的过程中,辩护律师将会针对下列几个主要层面进行深入的质疑或者予以肯定:

1.证据的获取途径:辩护律师将着重审查证据的收集方式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是否存在任何形式的非法取证行为,例如刑讯逼供、侵犯个人隐私权等等。

2.证据所包含的具体内容:辩护律师将对证据的实质内容进行细致入微的分析,以确定其是否能够直接或者间接地证实受贿犯罪的实际发生,其中涵盖了诸如书证、物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视听资料以及电子数据等多种类型的证据。

3.证据之间的一致性:辩护律师将对不同种类的证据之间是否具有相互印证的效果进行严谨的检验,并寻找可能存在的矛盾之处。

4.证据的完整性:辩护律师将对证据能否全面地反映出整个案件的事实真相进行评估,同时也会关注是否存在关键环节的缺失现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对证据的审查与认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

(二)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三)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四)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在探讨受贿罪共犯的认定问题时,必须明确以下原则:只有具备与他人共同实施受贿这一犯罪行为的意图,且覆盖了整个犯罪过程的策划阶段、实施阶段以及分赃阶段等多个环节,才能够构成受贿罪的共犯。要想被判定为受贿罪的共犯,除了要有主观层面上的共同犯罪意识之外,还要有客观事实上面的共同犯罪行为,同时各个共犯嫌疑人之间需要存在着较为明晰的犯罪分工或者是协同作战的关系。只要满足这些基本条件,便足以确定其是否构成受贿罪的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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