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5 10:50:52 305 人看过

法律中规定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的情形有: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和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从而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情形。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则除外。

一、代位权有哪些特点

代位权有以下特点:

1、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主张权利,体现了债的对外效力;

2、代位权是一种法定债权的权能,无论第三人是否约定,债权人都享有此种权能;

3、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4、代位权在内容上并不是对于债务人和第三人的请求权,在内容上,代位权是债权人为了保全债权,而代替债务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二、代位权怎么行使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三、合同保全制度是指什么

合同保全制度是指为防止债务人人财产减少不当而损害债权人债权的实现而设立的保全债务人责任财产的法律制度,具体包括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和债权人撤销权制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13: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代位权相关文章
  • 债权人代位权的后果有哪些债权人代位权的后果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后的法律效力是:1、债权人的效力。债权人可以直接从行使代位权的利益中受偿。二是对债务人的效力。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并通知债务人后,债务人不得处分妨碍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权利,即不得抛弃、免除、让步或者其他行使代位权失效的行为。债权人代位权的意义有哪些债权人代位权的意义有:1、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可以更好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2、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符合诉讼原则。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可以节省交易成本。3、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符合公平原则。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两个以上债权人同时对同一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当债务人财产不足时,法院可以根据每个债权人的债权数额按比例分配,但每个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不得超过债务人的债务金额,也包括行使代位权时支付的必要费用。不支持超出部分人民法院。《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
    2023-08-08
    173人看过
  •  债务人行使代位权时,第三人享有哪些权利?
    该条法规主要涉及财产权益的承认权利和诉讼上的权利。财产权益包括纯粹的财产权益和涉及财产权益的承认权利。涉及财产权益的承认权利包括对重大误解等民事行为变更权或撤销权。诉讼上的权利包括代为提起诉讼和申请强制执行等诉讼权利。1.纯粹的财产权益,例如合同债权、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基于无因管理而生的偿还请求权、物权及物上请求权、以财产利益为目的的形成权、损害赔偿请求权、抵消权、让与权、清偿受领权等;2.主要涉及财产权益的承认权利,如对重大误解等民事行为变更权或撤销权;3.诉讼上的权利,包括代为提起诉讼和申请强制执行等诉讼权利。承认权利权利是人类社会中最为重要的一部分,包括言论自由、财产权、人身自由等基本权利。在法律上,这些权利是被广泛承认和保护的。然而,在实践中,权利的行使和保护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和挑战。一方面,权利的保护需要法律的保障和监管。法律应该对权利的种类、范围、行使方式和限制等进行明确的规
    2023-11-10
    95人看过
  • 债权人可否向次债务人的债务人行使代位权
    债权人可以向次债务人形式代位权,当债务人对于第三人享有债权,其怠于行使债权,使得债权人的债权难以实现的,债权人得以行使代位权,但是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的除外。一、提起代位权诉讼要怎样的条件代位权的行使一般需要具备以下五个法律要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存在;2、债务人要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且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3、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即债务人到期能够并且应当行使自己的权利而不行使;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的行为使其债权人到期的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5、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不能超过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二、行使代位权的费用由谁承担行使代位权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代位权的成立要件如下:1、债务人对次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3、债务人已陷人履行迟延;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即有必要保全债权。根据规定,债
    2023-03-28
    277人看过
  •  债权人代位权能否由债权人行使?
    这段文字描述了债务人自身的四项专有权利,这些权利包括非财产性权利、主要为保护权利人无形利益的财产权、不得让与的权利以及不得扣押的权利。这些权利的行使或否认应该由权利人本人决定,他人不得代位行使。以下四项权利是债务人自身的专有权利,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这些权利:(1)非财产性权利。例如,监护权、婚姻撤销权、离婚请求权、非婚生子女的认领权及否认权、婚生子女的否认权等。这些权利的行使虽然间接地会对债务人的财产产生影响,然而此等权利的行使与否全凭权利人本人的意志,他人不得代位行使。(2)主要为保护权利人无形利益的财产权。例如,继承或遗赠的承认或抛弃的权利、抚养请求权、因生命、健康、名誉、自由等受到侵害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等,这些权利虽为财产利益而产生的权利,但其行使与否以及行使的范围,应依权利人本人的主观判断而定,他人自不得代位行使。(3)不得让与的权利。主要是指那些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或
    2023-09-11
    295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况为:当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无偿转让等方式无偿处分自己的财产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该行为。一、撤销权的成立条件有哪些撤销权的成立条件有:1、债务人无偿处分其财产权益,或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2、损害了债权人的债权;3、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未超过一年。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四十一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二、根据民法典规定如何保全合同债权?保全合同债权的方式有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
    2023-04-10
    222人看过
  • 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必须满足哪些要求?
    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必须符合以下几点:1、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主体是债权人,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位权;2、债权人的代位权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3、代位权行使后的效力,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确定代位权成立的,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消除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代位权行使条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是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前提和基础。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合同不成立,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等,债权人就不能行使代位权。在上述案例中,甲之所以能够向丙主张代位权,前提条件就是甲对乙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否则,甲无从主张代位权。2、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代位权以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为客体,因此,代位权之所以能够产生是因为债务人对第三人有可以实现的权利。因此,这就要求不仅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债权,而且还必须是到
    2023-07-07
    262人看过
  • 与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有关的规定
    一、与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有关的规定《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第五百三十六条【债权人代位权的提前行使】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第五百三十七条【债权人代位权行使效果】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
    2023-05-03
    129人看过
  • 债权人有哪些情形可以提前还债?
    债务人提前还债,如果不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则债权人可以接受,并要求债务人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和负担因提前还款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如果损害债权人的利益的,则债权人可以拒绝。一、合同能提前履行吗按照全面履行原则,债务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自己的债务,债权人有权对损害其利益的提前履行予以拒绝。但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在债务人希望提前履行,而提前履行又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债权人则不能拒绝,如拒绝受领应承担迟延受领的责任,承受迟延受领期间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当然,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应由债务人负担。二、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怎么去要债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如果债务人拒接还款的,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还款,注意起诉要在三年的诉讼时效内起诉。这种情况的,诉讼时效从债权人主张还款之日起计算;如果债权人给予了债务人宽限
    2023-03-03
    271人看过
  • 债权人有哪些权利可以行使撤销权?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2.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包括实施了处分财产的积极行为(无偿转让或明显低价)或者实施了放弃债权的消极行为;3.债务人的行为必须有害于债权。什么叫撤销权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三种情形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满足的条件:1、债务人须于债权成立后实施行为。2、债务人的行为须为使其财产减少的财产行为。3、债务人的行为导致债权无法完全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023-07-06
    92人看过
  • 《民法典》中代位权可以行使共有债权吗
    一、《民法典》中代位权可以行使共有债权吗1、债权人行使债权人代位权时,可以对共同债行使。2、在债务人有到期债务不履行,影响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就可以对共同债权行使代位权。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第五百三十六条【债权人代位权的提前行使】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二
    2023-06-19
    332人看过
  • 可以向债权人提出抵消债权的情形有哪些
    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同事到期的,可以向受让债权的人主张抵消,债权受让人在这种情况下不能向债务人请求履行已抵消的部分。另一种情况是,债务人对转让人享有其他形式的债权,并且这个债权的产生和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关系发生的,无论是否到期,债务人均可以主张抵消。一、哪些情形债权人不能将合同转让给第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人不能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2、按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3、依法不得转让。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转让对债务人无效。除受让人同意外,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除债权人自身专属权利外。债务人收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对转让人的抗辩。债务人收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转让人享有债权,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
    2023-03-14
    438人看过
  • 私人可以行使代位权吗,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区别
    一、私人可以行使代位权吗私人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行使代位权。例如私人作为债权人,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影响其债权实现的,就可以行使代位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第五百三十六条【债权人代位权的提前行使】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二、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区别1、构成要件不同。
    2023-04-18
    53人看过
  • 代位诉讼的司法解释规定了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吗
    一、代位诉讼的司法解释规定了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吗代位诉讼的司法解释规定了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对债权人本人的效力。“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因此,债权人可以直接从行使代位权所得利益中受偿。“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基于此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作预付的诉讼费用直接由次债务人负担。而债权人因行使代位权作支付的其他费用,如差旅费等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请求数额超过债务人所负债务额或者超过次债务人对债务人所负债务额的,对超出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可见,代位权的行使以满足债权人本人的债权为限度,如果第三人对债务人所负债务额超出债权人的债权额的,对超出部分,债权人无权代债务人
    2023-04-12
    200人看过
  • 借款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贷款人可以行使代位权吗
    借款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贷款人可以代位取得。所谓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债权人以外的其他人所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代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一、代位权诉讼有哪些代位权诉讼作为一种有效的债的保全措施,即: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二、民法典中有哪些是不能行使代位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不能行使代位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
    2023-03-12
    124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位权
    词条

    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但是由于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而危及债权人的利益时,债权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或仲裁机关向第三人提起诉讼,请求其偿还债务人之债。... 更多>

    #代位权
    相关咨询
    •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有几种情形,行使代位权有什么后果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2-15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有几种情形如下: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行使代位权的后果为,行使代位权后次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三者之间相对应债权债务关系消灭。
    •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主体是谁, 什么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诉讼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5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主体是债权人本人,并且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之位行使。当某一债权人已行使代位权后,其他债权人不得就同一权利再次行使代位权。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债权人以同一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将债权人作为共同原告。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时候,应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如果违反此项注意义务造成损失,应负损害赔偿的责任。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必须到期,债权人才能主张代
    •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条件有哪些,什么情况下债务人丧失代位权的可能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8
      第一,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 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能够行使但是不行使其权利。所谓应当行使是指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已到期,若不及时行使,则权利可能消灭或丧失;能够行使是指债务人客观上有能力行使;不行使是指债务人客观上消极不作为,而不论其对该不作为是否有过错。怠于行使必须是债务人到期根本不行使权利,如果债务人行使了,即使其行使的方法不当或结果对债权人不利,债权人也不得主张代位权。否则
    • 2022年代位权的行使范围有哪些?债权人代位权如何行使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2-05
      代位权,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危机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我国《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
    • 没有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16
      可以提起诉讼,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权利的一种资格。其具体为,当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权利而又怠于行使,致其财产应能增加而不增加,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可代位行使属于债务人的权利,以增加债务人的财产,从而实现自己的债权。由代位权的定义可以看出设立代位权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保全缉罚光核叱姑癸太含咖债权,从而保障债权的实现,也就是说对债的保全(或合同保全)是代位权的根本特性,代位权是债的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