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关于医疗期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4 05:30:29 74 人看过

医疗期长短是根据工作年限来确定的,如果医疗期满仍然不能工作的,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3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9日 22: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法律是如何规定关于劳动仲裁时效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
    2023-06-14
    280人看过
  •  哺乳期劳动法:关于出差劳动的规定
    哺乳期员工是劳动法律中需要特别保护的群体。企业需要遵守解雇保护的规定,并在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方面做出特殊安排,以确保他们的权益得到保护。女职工在法律上享有特殊保护,包括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繁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作业,对女职工在月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特殊保护等。在劳动法律中,哺乳期员工被视为需要特别保护的群体。企业不仅要遵守解雇保护的规定,还需要在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方面做出特殊安排,以确保他们的权益得到保护。女职工在法律上有特殊保护,比如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繁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作业和对女职工在月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特殊保护等。 哺 乳 期 员 工 劳 动 法 保 护哺乳期员工在劳动法中享有特殊的保护,主要包括产假、育儿假和家庭照顾假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和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女性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受到用人单位的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或者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2023-09-03
    235人看过
  • 2024劳动者医疗期法律规定
    劳动者医疗期法律规定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
    2024-03-27
    59人看过
  • 关于劳动关系法律规定有哪些,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一、关于劳动关系法律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第十四条第三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2023-03-24
    482人看过
  • 劳动法关于劳动争议的解决程序如何规定
    一、劳动法关于劳动争议的解决程序如何规定关于劳动争议的解决流程是这样的:首先应由争议主体自行启动协商环节;若未能达成和解协议,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邀请具有资质的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如若调解失败,则需依照法定程序向专门的劳动仲裁机构提起仲裁;此时若对仲裁结果仍持有异议,可依法向有权限审理此案的刑事法院提交诉讼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二、劳动法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
    2024-04-20
    498人看过
  •  劳动关系在劳动法中是如何规定的?
    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况包括以下几种:在全日制用工关系中,以口头约定替代的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应签的劳动合同,但却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终止或续签,导致劳动关系持续存在;以其他合同形式替代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本身无效,但双方仍按照合同规定建立了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况包括以下几种:在全日制用工关系中,以口头约定替代的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应签的劳动合同,但却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终止或续签,导致劳动关系持续存在;以其他合同形式替代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本身无效,但双方仍按照合同规定建立了劳动关系。 事 实 劳 动 关 系 如 何 认 定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的实际劳动关系,包括合同关系、用工关系、事实劳动报酬等。如何认定事实劳动关系,是劳动法律关系认定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
    2023-09-03
    192人看过
  • 关于新劳动法请病假这条是如何规定的
    一、关于新劳动法请病假这条是如何规定的1、关于请病假的规定:如果劳动者的医疗期是三个月,则可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来请假;医疗期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来请假等;病假期间工资要按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来发。2、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对于新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都有哪些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
    2023-06-12
    373人看过
  • 《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劳动关系通过劳动合同认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通过以下凭证认定劳动关系: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的记录;考勤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聘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劳动法劳动关系的是哪些相关规定劳动法关于劳动关系的规定如下:《劳动法》第一条规定,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
    2023-08-05
    56人看过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医疗期满如何赔偿,相关法律规定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医疗期满如何赔偿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医疗期满后,劳动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依据劳动能力的等级获得相应的赔偿。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
    2023-04-18
    474人看过
  • 江苏省关于医疗期的规定是什么
    一、江苏省关于医疗期的规定是什么所谓医疗期,乃是指依法保障企业在职员工因个人身体健康状况或者由于工作原因引发的非因工负伤而无法继续工作的状态下,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辞退的法定时间限度。关于这些期限,具体的规定如下所列:1.在个人职业生涯中,实际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情况下,若在现就职公司供职未满五年者,其享受医疗期的时间应为三个月;若已供职超过五年者,其相应的医疗期则延长至六个月。2.若是在个人职业生涯中,实际工作年限已经达到或者超过十年,那么在现就职公司供职未满五年者,仍有六个月的医疗期可以享受;而对于供职超过五年但还不到十年的人员,他们可享有九个月的医疗期;如果是供职超过十年甚至更长周期的人员,只要其实际工作年限满十五年但不足二十年者,都将拥有十二个月的医疗期;那么如果实际工作年限已满二十年或者超越二十年的员工,他们将享受长达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保障。《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二
    2024-04-01
    482人看过
  • 如何在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关系?
    1、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三条的规定,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2、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六条规定,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
    2023-06-20
    321人看过
  • 最新上海关于医疗期的规定
    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公布病假医疗期的规定发文单位: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发布日期:2004-11-15执行日期:2004-11-15文件依据:沪府发[2002]16号一、医疗期是指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而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二、医疗期按劳动者在本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设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第1年、医疗期为3个月;以后工作每满1年,医疗期增加1个月,但不超过24个月。市劳动保障局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上海市劳动保障局
    2023-05-03
    80人看过
  • 关于如何确定劳动关系的规定有哪些?
    关于如何确定劳动关系的规定: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关系的特
    2023-04-19
    271人看过
  • 劳动法中关于医疗期和普通病假的区别
    一、劳动法中关于医疗期和普通病假的区别1.概念与性质:病假是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休息的时间,是生理概念。它更多地与用人单位的用工管理相关,当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时,需要请病假。而医疗期则是法律概念,它指的是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时,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医疗期的长短有法定标准,对具体疾病因素考虑较少。2.时间长短:病假的长短根据劳动者的病情和医嘱来确定,因人而异。而医疗期的长短则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根据劳动者实际工作年限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的不同,医疗期可以从3个月到24个月不等。3.法律保护程度:在病假期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仍然存续,但用人单位可以基于某些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然而,在医疗期内,除非劳动者严重违反纪律,否则用人单位不能基于任何理由解雇劳动者。这体现了医疗期对劳动者的特殊保护。4.程序与规定:请病假需要遵循用人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如申请、
    2024-02-22
    48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关于劳动法医疗期规定具体是怎么样的呢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1-21
      最新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 第四条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四)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 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经济效益差,难
    • 劳动合同法关于病假医疗期的规定新劳动法关于职工病假工资有何规定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23
      劳动合同法关于病假医疗期的规定新劳动法关于职工病假工资的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
    • 劳动合同法关于职工医疗期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的期限是多久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1-30
      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
    • 劳动合同法关于职工医疗期的规定是什么?如何约定的?是否是必须的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1-22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等有关规定: 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二十九条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
    • 劳动法关于职工医疗期内劳动能力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23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六条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