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公证机构设立批准在哪办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8 19:41:25 267 人看过

一、桂林公证机构设立批准在哪办理

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E区26号窗口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二、桂林公证机构设立批准法律依据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05年主席令第三十九号)

第九条

设立公证机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

《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101号,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

设立公证机构,由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组建,逐级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审核,作出批准设立或者不予批准设立的决定。对准予设立的,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对不准予设立的,应当在决定中告知不予批准的理由。批准设立公证机构的决定,应当报司法部备案。

三、桂林公证机构设立批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05年主席令第三十九号公布,2015年主席令第二十五号修改)第八条、《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设立公证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二)有固定的场所;(三)有二名以上公证员;(四)有开展公证业务所必需的资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04: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公证机构相关文章
  • 桂林公积金退休提取在什么机构办理
    一、桂林公积金退休提取在什么机构办理桂林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二、桂林公积金退休提取办理程序1、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或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相关业务申请,提交相关申请材料;2、中心受理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查,(1)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出具相关业务准予受理的登记表单(2)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补齐补正材料(3)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原因,退回材料;3、中心审核人员对准予受理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3个工作日内业务办结,推送相关通知信息。三、桂林公积金退休提取办理依据1、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二)离休、退休的;”。(二)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
    2023-05-25
    325人看过
  • 桂林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在哪办理
    一、桂林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在哪办理桂林市北林区红星西街151号501行政审批科二、桂林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办理条件1、需要更新砍伐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后,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完成更新补种任务;2、向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公路管理机构提交申请。三、桂林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办理材料1.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2.林权证3.采伐区调查设计文件4.路树补值计划四、桂林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办理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3月7日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十六条:禁止破坏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物。需要更新采伐护路林的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更新采伐并及时补种;不能及时补种的应当交纳补种所需费用由公路管理机构代为补种。五、桂林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六、桂林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办理机构
    2023-05-19
    394人看过
  • 桂林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如何规定
    一、桂林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如何规定《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08年7月22日国务院令第528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六条文艺表演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职演员和器材设备,并向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批准的,颁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二、桂林演出经纪机构设立的受理依据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演出经纪机构设立的实施条件为:1.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2.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三、桂林演出经纪机构设立的受理时间以及地点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
    2023-05-14
    479人看过
  • 桂林典当行股本结构变更审批在哪办理
    一、桂林典当行股本结构变更审批在哪办理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区全科无差别受理11-26号窗口二、桂林典当行股本结构变更审批受理条件《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5年第8号,2005年2月9日公布,2005年4月1日施行)第七条申请设立典当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二)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三)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四)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五)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且法人股相对控股;(六)符合本办法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的治安管理要求;(七)符合国家对典当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三、桂林典当行股本结构变更审批法律依据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181项予以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包括“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
    2023-05-14
    354人看过
  • 桂林医疗机构变更执业登记在哪办理
    一、桂林医疗机构变更执业登记在哪办理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层E区无差别全科受理窗口二、桂林医疗机构变更执业登记办理依据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49号公布,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第二十条医疗机构改变名称、场所、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床位,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2.《医疗管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4年8月29日卫生部令第35号,自1994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条医疗机构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服务对象、服务方式、注册资金(资本)、诊疗科目、床位(牙椅)的,必须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署的《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二)申请变更登记的原因和理由;(三)登记机关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3.《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
    2023-05-18
    89人看过
  • 桂林公司律师工作证办理在哪办理
    一、桂林公司律师工作证办理在哪办理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E区26号窗口二、桂林公司律师工作证办理设定依据《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条款号(二十五)在党政机关专门从事法律事务工作或者担任法律顾问、在国有企业担任法律顾问,并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向司法行政部门申请颁发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证书。经审查,申请人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的,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向其颁发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证书。《关于开展公司律师试点工作的意见》“试点期间,公司律师执业证由司法部统一制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颁发申请公司律师执业证书,由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提出申请,经所在企业批准后报经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再由审核同意的司法行政机关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审批。司法厅(局)应在15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
    2023-05-18
    330人看过
  • 桂林社保卡注销在什么机构办理
    一、桂林社保卡注销办理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二、桂林社保卡注销怎么办理1、申请人向经办机构的服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在广西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掌上)提交申请;2、经办机构收到材料后即时完成受理和审核工作,并在业务系统中完成社会保障卡注销,反馈申请人注销结果。三、桂林社保卡注销办理条件办理要求:需停用社会保障卡,可申请注销社会保障卡,注销后此卡社会相关功能将不能恢复使用。四、桂林社保卡注销办理依据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3号)(1)销卡:销卡分两步完成。持卡人先到人社部门完成社保应用的注销,凭人社部门开具的清户通知书再到合作银行完成金融应用的注销。合作银行将卡回收,完成整个销卡处理流程。人社部门和合作银行应采取
    2023-05-13
    419人看过
  • 桂林小额贷款公司终止审批在哪办理
    一、桂林小额贷款公司终止审批在哪办理桂林市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E区11~26号无差别受理窗口二、桂林小额贷款公司终止审批办理材料1.开业申请书2.县(市)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书3.筹建工作报告4.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如设有)会议决议5.公司章程6.验资报告7.法人发起人(出资人)近期财务情况8.拟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名册和任职资格申请表9.主要管理制度(包括业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风险监控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10.营业场所证明材料三、桂林小额贷款公司终止审批办理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第四条:成立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联合审批小组,由自治区金融办牵头,自治区工商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和广西银监局参加,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和业务范围进行审核批准。
    2023-05-19
    398人看过
  • 桂林港口设施保安证书核发在哪办理
    一、桂林港口设施保安证书核发在哪办理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自治区交通运输厅C43号窗口二、桂林港口设施保安证书核发受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交通部令2007年第10号公布,2008年3月1日起施行,2016年9月2日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8号修订)第三十七条《港口设施保安计划》经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并按要求修改后,港口设施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向交通运输部申请《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并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书;(二)港口经营许可证及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如有)的复印件;(三)《港口设施保安评估报告》《港口设施保安计划》;(四)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审核意见。三、桂林港口设施保安证书核发法律依据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134项国际船舶及港口设施保安证书核发。实施机关:交通部。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
    2023-05-14
    399人看过
  • 桂林护照在哪办理
    1、桂林市公安局机场口岸签证办公室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桂林两江国际机场到达厅咨询电话:0773—2805053投诉电话:0773—5829930节假日值班电话:0773—5829930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根据国际航班到达时间提前半个小时2、桂林市阳朔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阳朔县大村门清泉路政务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773—8820778投诉电话:0773-5829930;110节假日值班电话:0773—882077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7:30(夏季)14:30—17:00(冬季)3、桂林市灵川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灵川县灵北路10号咨询电话:0773—6815179投诉电话:0773-5829930;110节假日值班电话:0773—6815179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
    2023-05-29
    125人看过
  • 桂林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设立在哪办理
    一、桂林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设立在哪办理桂林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科室二、桂林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设立什么时间办周一至周五,冬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三、桂林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注销的受理条件是什么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1.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2.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3.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专业人员、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4.有确定的域名。四、桂林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注销的设定依据是什么《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实施机关文化部)。《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附件2《国务院决定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第37项“设立经营性互
    2023-05-18
    338人看过
  • 桂林失业保险转移在什么机构办理
    一、桂林失业保险转移在什么机构办理桂林失业保险转移在人力资源社保局。二、桂林失业保险转移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2.《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第二十二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移。3.《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第二十二条: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迁的,失业保险费用应随失业保险关系相应划转。第二十三条: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跨统筹地区转迁,失业保险费用的处理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第二十四条: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凭失业保险关系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迁入地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4.《关于印发优化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指南的通
    2023-05-13
    485人看过
  • 桂林校车使用许可在什么机构办理
    一、桂林校车使用许可办理机构教育局。二、桂林校车使用许可办理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申请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应当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材料。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分别送同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征求意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意见。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回复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本级人民政府决定批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校车标牌,并在机动车行驶证上签注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三、桂林校车使用许可办理(一)车辆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经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二)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三)有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
    2023-05-13
    119人看过
  • 桂林设立技师学院审批流程有哪些
    一、桂林设立技师学院审批流程有哪些1、收取材料(当日办结)2、审核材料、做出书面决定并反馈结果(19个工作日)3、组织专家现场核验(30个工作日,不计入时限)4、通知申请人(2个工作日,不计入时限)二、桂林设立技师学院审批设定依据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设立技工学校审批。实施机关劳动保障部、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2、《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设立技工学校审批。下放后实施机关设立普通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由省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设立技师学院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3、《关于做好技工院校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3号“设立普通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由省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设立技师学院由省级
    2023-05-18
    463人看过
换一批
#公证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证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设立,其职能在于行使公证的证明权利,承担民事责任,预防纠纷。公证机构设立条件:有自己的名称;有二名以上公证员;有固定的场所;有开展公证业务所必需的资金。设立公证机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 更多>

    #公证机构
    相关咨询
    • 保险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经哪个机构批准?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12
      保险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 保险公司经批准可以在境外设立机构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13
      保险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设立子公司、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应当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 设立保险应当经哪个机构批准?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4
      设立保险公司应当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查保险公司的设立申请时,应当考虑保险业的发展和公平竞争的需要。
    • 在主管机关未批准前设立分支机构,或者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的如何处理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15
      有些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为了扩大业务,不向主管机关申报而擅自设立营业网点,增设分支机构,或者虽向主管机关申报,在主管机关未批准前就擅自设立分支机构进行营业活动,这些行为都是违法的,但是这种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拉自设立分支机构的行为与拉自设立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行为在性质上是不同的。因此,对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
    • 设立征信机构应当经过哪些批准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6
      设立征信机构,应当经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未经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征信业务。经批准设立的征信机构,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经营许可证,并凭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征信机构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使用经营许可证。禁止伪造、变造、转让、出租、出借经营许可证。征信机构变更业务范围、组织形式,分立、合并,设立、收购或者撤销分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