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缺席审判适用的案件类型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1 20:00:01 51 人看过

一、刑事缺席审判适用的案件类型有哪些

刑事缺席审判三种适用情形:

依据《刑事诉法》的规定,刑事诉讼中可以缺席判决的三种情形包括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嫌疑人在境外的;

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和被告人死亡。

可以进行缺席判决的刑事案件包括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危害国家安全犯和恐怖活动犯罪案件。

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需要及时进行审判,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境外,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

二、一般刑事案件的流程有哪些

一般刑事案件从最初的立案到最终审判结果的确定,大致要经过三个阶段,分别是公安机关主要负责的侦查阶段、人民检察院负责的审查起诉阶段以及最终人民法院负责的审判阶段。

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可以根据犯罪嫌疑人本身情况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采取相应的侦查手段以明确案件的基本事实,待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后,由公安机关撰写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的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案件进入检察院以后,检察院须在一个月以内作出是否提起公诉的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在该阶段,检察院的工作重心系在于通过审核案卷材料是否充分、确实,证据是否确凿以明确是否应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检察院经审查后确定案件材料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应立即将案件移送法院提起公诉,最终由法院确定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触犯何种罪名以及应当给予何种刑罚。

涉及贪污受贿或危害国家安全的案子可以缺席审判,处理一般的刑事案件时,主要分为三个步骤,第一个步骤是公安机关进行的侦查阶段,主要调查案件的基本情况,收集证据;

第二个阶段是人民检察院的审查起诉阶段,整理证据,起诉犯罪嫌疑人;

最后一个阶段是人民法院的审判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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