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辞职工“过期”索赔仍获法院支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5 11:21:47 446 人看过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从原来的60天延长到一年后,劳动者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时间之内追偿劳动报酬,在法律程序上是没有任何障碍的。但是,如果其追偿的是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前的劳动报酬,该不该受到法律保护呢?这就需要正确理解有关劳动报酬争议仲裁的特别时效规定。

4月27日,记者了解到,法院以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关于劳动报酬的赔偿请求不受一年时效的限制为由,判决牛先生所在公司赔偿其各项劳动报酬。

侵权事实

合同约定加班不休假辞退拒付保险赔偿金

从2008年4月14日入职到2009年7月13日劳动合同到期被辞,牛先生一直按合同约定每周工作6天,每月领取2049元工资。被辞的第二个月,他以自己所在公司未为其支付休息日加班及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未为其缴纳养老保险为由,申请仲裁裁决该公司依法向其支付加班工资及相应的25%的经济补偿金,同时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4098元、养老保险赔偿金2240元。

该公司辩称双方的劳动合同系到期终止、并非解除,不同意支付补偿金。另外,劳动合同虽对工作时间进行约定,但牛先生每周的实际工作时间5天、且其应休的6天年假事后已经安排休息了9天,故在从未安排其加班的情况下,不应再支付任何加班费用。至于欠缴养老保险金一项,只同意支付牛先生申请仲裁之日起一年内的赔偿金,之前的部分因超过仲裁时效不应支付。

仲裁裁决最终支持了牛先生的各项申诉请求。

案例剖析

公司证据难圆其说补偿赔偿都得给

公司不服仲裁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举证证明自己的主张。海淀区法院一审认为:牛先生的工资标准核算无误。公司签字确认的离职申请表离职类别中选择的项目为辞退。据此,对公司辩称双方劳动关系系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主张不予采信,应向牛先生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公司主张牛先生已休年假,且以考勤表进行佐证。因牛先生对此不予认可,法院认为考勤表系公司自行制作,且无牛先生签字确认,在无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对公司该项主张不予采信,公司应支付牛先生的年假工资。关于其他加班问题,因公司无证据加以否认,亦应确认存在加班的事实,并应支付相应的费用。

牛先生申请仲裁的时间是2009年9月,公司认为自此时间往前追溯,一年内的养老保险赔偿金可以支付,超过一年期的赔偿不支付。法院认为该公司为牛先生缴纳社会保险既是对国家承担的法定义务,又是牛先生依法享有的法定权利,公司未为牛先生缴纳社会保险,应向牛先生赔偿损失,该赔偿款项应视为牛先生的劳动报酬。判决该公司向牛先生支付养老保险赔偿金2240元。

专家评点

仲裁时效限期为一年合同期内索酬无期限

该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原审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说理充分,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法官王忠、何锐说:关于牛先生要求的养老保险赔偿是否超过仲裁时效值得探讨,但一、二审法院的判决符合立法宗旨,有效保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本案中,该公司主张牛先生的养老保险赔偿诉求有一部分超过了仲裁时效,其依据是《调解仲裁法》第27条第1款规定。从表面看,该主张有合理的一面。因为仲裁时效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算起,牛先生在入职后的第二个月就应当知道自己这项权利被侵害,其一年后再追究,显然超过了时效期间。

但是,《调解仲裁法》第27条第4款规定:劳动报酬争议的仲裁时效,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受一年时效的限制。法律规定仲裁时效的目的是为了促进权利关系安定、保护义务人、对疏于行使请求权人以有效压力,进而在权利人与义务人之间实现一种利益平衡。本案中,该公司所缴纳的社会保险在社保经办机构有记录,不存在因举证困难而承担法律风险,故在牛先生一时疏于主张权利或在职期间迫于就业压力而不宜主张权利,就导致其胜诉权的丧失,会产生实质的不公平。

就本案而言,认定牛先生的诉求未过仲裁期限符合仲裁时效制度的立法目的,体现了劳动立法精神,实现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实质平等的立法宗旨。

与此同时还应注意:如果将《调解仲裁法》第27条第4款规定的特别时效仅仅局限于工资,是没有对劳动报酬进行正确的理解。该劳动报酬应采用广义解释,是指劳动关系中职工因履行劳动义务而获得的,由用人单位以法定方式支付的各种形式的物质补偿,包括工资、加班费和社保待遇等。(午报记者赵新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3: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辞职相关文章
  • 被辞职工过期索赔缘何成功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从原来的60天延长到一年后,劳动者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时间之内追偿劳动报酬,在法律程序上是没有任何障碍的。但是,如果其追偿的是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前的劳动报酬,该不该受到法律保护呢?这就需要正确理解有关劳动报酬争议仲裁的特别时效规定。合同约定加班不休假辞退拒付赔偿金从2008年4月14日入职到2009年7月13日劳动合同到期被辞,牛先生一直按合同约定每周工作6天,每月领取2049元工资。被辞的第二个月,他以自己所在公司未为其支付休息日加班及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未为其缴纳养老保险为由,申请仲裁裁决该公司依法向其支付加班工资及相应的25%的经济补偿金,同时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4098元、养老保险赔偿金2240元。该公司辩称双方的劳动合同系到期终止、并非解除,不同意支付补偿金。另外,劳动合同虽对工作时间进行约定,但牛先生每周的实际工作时间5天、且其应休的6天年假事后已经安排休息了
    2023-05-31
    336人看过
  • 公司员工上班下载A片被辞索赔获仲裁支持
    供职于一家科贸公司的员工张先生,因在去年上班时间下载A片被公司辞退,随后他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要求支付当月工资、饭补及因未签订劳动合同而需付的双倍工资,并获得了仲裁委员会的支持。该科贸公司不服诉至法院请求撤销仲裁裁决书。昨日来自受理此案的石景山法院最新消息,因双方协商,公司撤诉。张先生说,去年7月至9月他到科贸公司上班,10月20日被公司告知回家搞网站建设,后被告知辞退。公司分三次支付给他3000元工资。被辞后,他要求该公司支付10月份的工资、饭补和因未签订劳动合同需付的双倍工资。申请仲裁后,张先生的请求获得支持。科贸公司不服仲裁,将张先生告到法院,要求撤销仲裁。公司称,张先生在工作期间,在电脑上安装QQ、MSN及下载A片导致电脑系统中毒。另外,因为张先生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了两万元的损失。张先生在案件审理时承认自己下载A片等行为。在庭审过程中,因双方愿意私下协商解决,公司撤回对张某
    2023-04-22
    285人看过
  • 就诊未有果被解聘被辞员工索双倍赔偿金获支持
    因劳动争议,王某将北京屈臣氏蒸馏水有限公司(下称屈臣氏蒸馏水公司)告上法庭。本网今天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支持了王某的上诉请求,判决屈臣氏蒸馏水公司双倍支付王某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十万余元。2001年10月15日,王先生到屈臣氏蒸馏水公司工作,双方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有效期自2006年10月15日至2007年10月14日。2007年8月21日,王先生因病实施手术,后一直休病假。2007年9月28日,双方签订医疗期协议约定,王先生无故连续三天或累计五天不提交公司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的,公司有权与王先生解除劳动合同。2008年3月,王先生起诉至一审法院称,2008年1月6日,屈臣氏蒸馏水公司以自己违反医疗期协议为由通知终止劳动关系,并不支付工资、医疗费、经济赔偿。要求屈臣氏蒸馏水公司支付2007年12月工资8050元、医疗费205.91元,解除劳动合同的双倍赔偿金10.465万元,
    2023-06-09
    437人看过
  • 双重索赔均获支持
    履职过程中,女导游因交通事故死亡。死者亲属在获得交通事故案赔偿后,又将旅行社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工亡保险赔偿金,而旅行社则认为原告方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索赔案中已经获得了巨额赔偿,不应再获得工伤赔偿。日前,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认为在工伤赔偿与第三人侵权赔偿共存的情况下,人身利益可获得双重赔偿,判决旅行社向原告方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5.9万元、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9.5万元。2007年10月24日,南京某旅行社承接了一单华东五日游业务,由于导游人手不够,就从南京市导游人员管理中心临时聘用林女士为该旅游团导游。林女士是一名优秀的导游,每年旅游旺季聘用她带团的旅游公司很多。11月1日,林女士接受该旅行社的指派带团出行。怎知天有不测风云,就在次日林女士带团前往无锡旅游的途中,却不幸发生交通事故,林女士在被送往医院抢救的途中死亡。事故发生后,林女士的丈夫李先生、7岁大的女儿以及她的父母亲
    2023-06-06
    253人看过
  • 双重劳动关系被辞退诉求赔偿获法院支持
    职工在与以前单位未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又与其他单位建立事实劳动关系。在这种双重劳动关系下,职工被辞退,是否可依据《劳动合同法》要求对方给付经济补偿金呢?近日,福建省连城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连城县某行政单位支付原告周某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计人民币31200元,并支付原告休息日的加班工资报酬计人民币56183.9元。原告周某于1976年7月进入福建省某地质大队工作,岗位为钻探中级工,1997年办理病保,月工资为1648.4元,并由地质大队发放工资至今。同时地质大队至今有在福建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为其缴交相关社会保险和在龙岩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缴交医疗保险。因原告病保在家,2002年2月28日原告周某作为乙方与作为甲方的被告连城县某行政单位签订了一份《临时人员聘用合同》,受聘于被告处工作,合同有效期:自2002年3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止。合同到期后,原告周某继续在被告处工作,双方至
    2023-06-10
    484人看过
  • 法院裁决不支持索赔
    交通损害赔偿
    据《武汉晚报》报道10月26日,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对王佳俊冒名顶替罗彩霞上大学事件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王佳俊的父亲——原隆回县公安局干警王峥嵘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值得关注的是,罗彩霞提出的赔偿经济损失35200元和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的诉讼请求并未得到法院支持。王峥嵘的辩护律师认为,王峥嵘在得知罗彩霞知道王佳俊冒用了其名义入读大学后,主动与罗彩霞联系,尽力挽回对罗彩霞的损害,消除不良影响,而且王佳俊主动申请撤销、注销文凭、资格证等,使罗彩霞能顺利毕业,取得了相关证书,防止了损害后果的扩大。此外,王佳俊不是冒名顶替罗彩霞的身份入读贵州师范大学,只是冒用罗彩霞的名义,因为罗彩霞并没有被贵州师范大学录取,王佳俊能够入读贵州师范大学,是被告人王峥嵘冒用罗彩霞的高考成绩等信息资料,通过其他方式完成的,没有损害罗彩霞受教育的权利。对此,罗彩霞的律师则认为,精神损害本质上是
    2023-07-02
    295人看过
  • 工伤未经认定索赔难获支持
    一名务工者在工厂操作机器时受伤,并为此花去了一大笔医疗费,遂向厂方索赔损失。然而,市中院近日作出的裁定却不支持她的主张,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2001年3月,李某受雇成为长乐一家个体联营工厂的工人,当时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厂方口头约定李某的月工资为400元。2002年4月21日,她在车间操作离心甩干机时,手中所持的铁铲碰到正在旋转的甩干机上,铁铲飞出将她的右食指打伤。事故发生后,李某被送进医院做了右食指远端截指术,厂方支付了这期间的医疗费。5月10日,李某伤势好转出院。5月23日,长乐法院法医室评定李某因工伤造成9级伤残。经过李某的仲裁申请,长乐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厂方须支付她工伤医疗费及工伤津贴、工伤抚恤金等合计3万多元。这家工厂不服裁决,将李某告上长乐市法院。法院一审判令该厂须支付李某医疗费、治疗期间工资、伤残抚恤费等费用。该厂对一审结果不服,上诉至市中院。市中院经审理认为,
    2023-06-09
    74人看过
  • 未签劳动合同索双倍工资获法院支持
    案情经过当事人:库管罗钱(化名)70后的罗钱,每月拿着1700余元的工资,在公司干了三四年,他自认在公司工作期间没有出现任何差错。然而,为何最后他却被公司辞退?此后他又因何将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公司赔偿他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2007年12月,罗钱到沈阳一家公司任库管,每月工资1700余元。罗钱称,他在公司工作期间没有出现任何差错,公休日和法定假日都没有休息过,也没有休过年假,但公司一直没和他签劳动合同,也没有给他缴纳保险,更没有支付过加班费和年假工资。2011年4月,罗钱被公司辞退。4个月后,双方解除劳动关系。之后,罗钱曾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但对方未予受理。没有办法,罗钱将公司起诉到法院,认为公司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他的合法权益,要求公司补缴他在职期间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公休日、法定假日加班费以及年假工资,还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除保险外共计8万余元。法院一
    2023-06-05
    147人看过
  • 工作时间聊MSN被辞员工不服索要补偿金获支持
    某商贸公司认为自己的会计赵女士在工作期间利用网络聊天将公司的商业秘密利用网络发送给公司外的第三人,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与赵女士的劳动合同,日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劳动争议案。某商贸公司诉称,赵女士作为公司的会计,在工作期间擅自将其他公司的税务发票等带入公司,频繁进行网络聊天,将公司的商业秘密利用网络发送给公司外的第三人,私自兼职担任保险销售代理人这一系列违反公司劳动制度,给公司带来了较大损失。由此,该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劳动仲裁委作出的该公司违反合同约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赵女士经济补偿金20901元及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10450.5元的裁决。庭审中,赵女士却称,该商贸公司证据取得途径不合法,公司无规章制度,无保密制度,合同中亦无兼职工作的条款,因此同意仲裁裁决,不同意该商贸公司公司的诉讼请求。审理中,某商贸公司向法院提交了其曾进行保全证据的公证书,该公司调取了其单位一台
    2023-06-10
    412人看过
  • 事故七年后索赔未过时效获支持
    在1997年的一起交通事故中,肇事者李某一次性赔偿受害者王某5万元,双方约定今后不再追究。2004年11月,王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支付再次住院治疗的费用。日前,崇文法院判决被告李某赔偿原告王先生3294元。原告王先生诉称,在1997年4月发生的交通事故中,其脑部严重受损,当时经调解解决。2003年11月至2004年1月,其到北京安定医院就医,被诊断为“脑外伤所至精神障碍”。该病在1997年的交通事故发生时未被查出,直到2004年初才被医院确诊,后经过法医鉴定,证明该病是由1997年的交通事故引起的。故此,王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再次赔偿医疗费等共计3896元。被告李某辩称,当初,交通事故已通过一次性赔偿解决,且王先生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王先生精神异常,是因心理问题和家庭原因造成的,其对安定医院的鉴定书不认可,不同意赔偿其经济损失。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王先生于2003年11月所患的脑外
    2023-06-08
    159人看过
  • 上班网聊被解雇索要通知期工资获支持
    晨报讯近日,闵行区法院认为塔逻王(上海)贸易有限公司无证据证明已提前30日通知付先生解除劳动关系,故判决该公司支付给付先生替代通知期工资2000元,仲裁费300元由公司负担。付先生2007年9月4日进入塔逻王(上海)贸易有限公司从事销售工作。当年12月4日,公司通知付先生解除劳动关系。付先生不服,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其替代通知期工资,并获得支持。塔逻王公司转而起诉,称付先生不能完成销售指标,排挤其他销售人员,且在上班时间常上网聊天,故解除劳动关系。庭审中,公司提供了付先生与网友的聊天记录,欲证明付先生在上班时间通过网络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业务。且公司曾在会议上告知付先生等销售人员,如业绩再得不到提升就要降工资或解除劳动关系。付先生虽对公司提供的聊天记录无异议,但对公司的其余叙述均不认可。法院认为,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应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本案中,公司未
    2023-06-09
    256人看过
  • 终局裁决无法执行工伤索赔获得支持
    4月6日,江西省彭泽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一审判决解除原告王某与被告九江翔升造船有限公司劳动关系,被告支付原告工伤待遇和损失8.94万元。原告于2007年6月20日在被告处做装配车间工人。2009年3月13日,原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后在彭泽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伤情经诊断为左肩锁骨骨折,出院时医嘱建议全休3个月,1年后取出内固定物,约需费用3000元左右。原告出院后于同年4月27日被九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6月26日经九江市劳动能力委员会评定为九级伤残,属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后原告要求被告落实工伤待遇未果,便向彭泽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对原告工伤待遇作出终局裁决。原告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经审查认为:彭劳仲裁字(2009)第17号裁决书中第一项内容均不属于终局裁决,为此法院裁定不予以执行。另查,原告在被告处工作月工资为2400元。现原告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处理
    2023-06-10
    395人看过
  • 工伤辞职是否能够获得经济支持?
    工伤辞职能否拿到经济补偿金要根据辞职的原因而定。如果工伤职工因用人单位的以下行为而辞职的,能拿到经济补偿金:(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七)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因工伤辞职,工伤保险待遇会被剥夺吗因工伤辞职,工伤保险待遇不会被剥夺。离职后仍可请求工伤赔偿。工伤伤残的,可以请求一次性伤残补助、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其中,前一项补助可以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支付,后两项补偿可以在劳动合
    2023-07-03
    320人看过
  • 医院员工身兼数职讨要加班费获法院支持
    在昆山某医院工作的陈强(化名)上班三年多,身兼保安、水电工以及夜间导医等多项工作,但是医院未足额支付加班费。近日,昆山法院审理了该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2011年9月初,陈强从苏北到昆山打工,受雇于昆山某医院担任保安。因陈强有水电维修方面的技能,医院又让其担任水电维修工,并支付其每月700元的补贴。2012年7月后,医院考虑到陈强夜间值班,又让其兼任夜间导医。陈强高强度的劳动,医院却仅仅支付其每月400元加班费。陈强无奈申请了劳动仲裁,后不服仲裁裁决,起诉至法院。法院受理后依法对陈强的加班时间进行核算,并按照昆山市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判决医院支付陈强加班费差额25000余元。法官提醒: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应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员工加班的,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加班费。
    2023-06-10
    417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辞职
    词条

    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据... 更多>

    #辞职
    相关咨询
    • 前夫私藏65万元 离婚3年后起诉仍获法院支持
      湖南在线咨询 2021-01-27
      前夫私藏65万元离婚3年后起诉仍获法院支持   离婚数年后,苏女士却将前夫告上法院,要求对离婚时前夫隐瞒的价值近65万元财产进行分割。近日,黄浦法院一审支持了女方的诉请。 1998年6月,苏女士的丈夫提起离婚诉讼,后法院判决准予离婚。2001年,苏女士意外获悉,在与丈夫王某离婚前一年,王某出资30万元与别人合作办公司,并拥有公司60%的股份。苏女士通过调查得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到两人离婚前,王某
    • 员工病假期满仍需治疗,被辞退后能获赔偿金吗, 辞退后能获赔偿金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12
      员工病假期满仍需治疗,被辞退后是能获赔偿金的,劳动者生病享受医疗期,医疗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和医疗补助金;劳动者享受的医疗期结束后,仍然无法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合法,但是仍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
    • 职工被辞退无权索赔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0-01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承担赔偿金的责任,以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为前提。如果员工损害劳动者的利益,严重违反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动纪律,公司和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正当的,也无权向劳动者索取赔偿金。
    • 婚约解除拒还彩礼 男方索要获法院得支持
      湖北在线咨询 2021-01-31
      江西省安福县洲湖镇一对年轻男女结婚不到三个月,女方就逃婚要与男方分手,男方无奈将女方告上法庭,请求与女方离婚,并要求女方返还彩礼。8月5日,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离婚彩礼案”。   彭某与唐某于2010年3月5日经人介绍相识,3月7日经双方家长同意,彭某按照当地风俗给唐某送上18000元彩礼,3月9日两人便到安福县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后两人到上海打工,打工期间,因彭某工作忙,疏忽了
    • 支持法院索要赡养费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05
      证据充足法院支持,在司法实践中,很多的家庭纠纷都是追索赡养费引起的。父母在向子女追索赡养费的时候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赡养费的具体标准也是有法律明确规定的,除提供一般证明、证据外,还须按照诉讼请求内容提供以下必要证据: 1、存在抚养、赡养关系的证明(户籍簿、单位、居委会、村委会证明或有关法律文书); 2、每月经济收入及证明。有工作的由单位或雇主证明,无工作的由居委会、村委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