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报案材料受案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0 21:00:54 416 人看过

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对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

对于在审查中发现案件事实或者线索不明的,必要时,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初查。

初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可以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采取询问、查询、勘验、鉴定和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被调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

一、立案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自接受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立案的,应当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不予立案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将不予立案通知书送达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相应退回案件材料。

二、侦查

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证明力予以审查、核实。

公安机关侦查犯罪,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严禁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仅凭怀疑就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

三、侦查终结

侦查终结的案件,侦查人员应当制作结案报告。

结案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二)是否采取了强制措施及其理由;

(三)案件的事实和证据;

(四)法律依据和处理意见。

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押,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办理释放手续,并根据人民检察院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的书面通知,及时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对人民检察院提出对被不起诉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没收其违法所得的检察意见,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四、执行刑罚

对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罪犯,如果罪犯已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据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以及执行通知书,将罪犯交付执行。

对人民法院作出无罪或者免除刑事处罚的判决,如果被告人在押,公安机关在收到相应的法律文书后应当立即办理释放手续;对人民法院建议给予行政处理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01: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寻衅滋事案都会受到哪些处罚?
    一、寻衅滋事罪简介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寻衅滋事罪在日常生活比较常见,因此对于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的认识就显得很重要。重庆刑事律师网作为重庆首家也是唯一一家专业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事务所,成立以来先后办理了一千多起各类刑事案件,对刑事辩护有着十分丰富的经验。二、寻衅滋事治安处罚的条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寻衅滋事罪的刑法有关条款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七条[寻衅滋事案(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2023-06-03
    425人看过
  • 构成寻衅滋事罪怎么立案的
    (一)、公安机关对立案材料的接受;(二)、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公安机关对于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应当迅速进行审查,经过审查分别作出以下处理:参见《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1、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办理手续,移送主管机关。2、对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应当将案件材料和有关证据送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并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3、对于不够刑事处罚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处理。4、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接受单位应当制作《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有控告人的案件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送达控告人
    2023-02-11
    351人看过
  • 寻衅滋事是治安案件还是刑事案件?
    寻衅滋事既可能构成治安违法,又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寻衅滋事如果只是行为的,如结伙一起斗殴、追逐拦截他人的寻衅滋事行为的,会受到治安处罚,一般情节的,会处五日以下到10日以下的拘留,同时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但如果寻衅滋事行为构成违法犯罪的,严重破坏社会秩序,随意殴打、追逐、辱骂他人等,构成刑事犯罪,要受到刑事处罚。寻衅滋事的刑事案件跟治安案件有哪些不同1、涉及刑事案件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涉及治安案件的,会被处以行政处罚;2、刑事案件触犯的是《刑法》,而治安案件触犯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
    2023-08-03
    125人看过
  • 犯寻衅滋事罪牵扯命案的会怎样判?
    寻衅滋事致人死亡在法律上就不按照寻衅滋事罪处罚了。因为寻衅滋事是一个行为,出现死亡是一个严重后果,会按照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致死进行处罚。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致死两个罪名处罚会很重,而寻衅滋事最高刑期5年,根据吸收犯的刑法原理,按照一个重的罪名判处刑罚。故意杀人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寻衅滋事与故意伤害的差别有哪些寻衅滋事,是指无事生非寻求刺激或者故意找茬达到其他非法目的,而故意伤害一般是在一定因由驱动下斗殴打架造成他人人身伤害。1、动机不同:寻衅滋事基于打人取乐发泄或者显示.威风、无端寻衅之动机;故意伤害往往产生于一定的事由或者恩怨。2、行为对象不同:寻衅滋事的行为对象是不特定的,而故意伤害往往是特定事情的关系人。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认定寻衅滋事罪,致人重伤死亡的是故意伤
    2023-06-24
    216人看过
  • 挑战司法权,寻衅滋事案件不受受理
    依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寻衅滋事犯罪属于公安机关受理案件的范围,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劳动仲裁不受理怎么办?如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当事人劳动仲裁的申请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那么在受理
    2023-07-06
    359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是指什么,怎样认定寻衅滋事罪
    一、寻衅滋事罪是指什么(一)寻衅滋事罪的概念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二)寻衅滋事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l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即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二、如何认定寻衅滋事罪(一)罪与非罪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应该考察以下几个方面因素:1、行为的方式和手段;2、行为的直接危害结果和间接不良后果;3、行为的时间和地点。4、行为人的
    2023-02-09
    299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寻衅滋事罪去哪里报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06
      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向公安刑警队报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 寻衅滋事罪和寻衅滋事案件的区别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20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中规定的寻衅滋事罪一般有四种表现形式: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
    • 寻衅滋事报案是否可以缓刑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05
      1、寻衅滋事取得谅解并不一定能缓刑,只有符合下列条件才能缓刑: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满足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四项条件的情形。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
    • 寻衅滋事案如何判,如何处置寻衅滋事案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 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寻衅滋事罪是从1
    • 寻衅滋事罪受案回执怎么写?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9-01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