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审判监督司法解释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3 15:50:36 120 人看过

一、民事审判监督司法解释有哪些?

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审判监督程序可以分为人民法院的监督、人民检察院的监督以及当事人的申诉。

1、当事人的申诉。当事人如果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审理案件。各级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诉,应当认真负责处理。

2、人民法院的监督。各级法院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是适合使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委员处理;最高院发现错误的,有权提审或指令再审;上级发现下级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才定,有权提审或指令再审。

3、人民检察院的审判监督。最高院,上级检察院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监督的形式可以有第二审人民法院对第一审人民法院的监督,负责死刑复核的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监督以及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下级人民法院的监督等。

二、审判监督程序

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照法律规定由法定机关提起,对案件进行再审的程序。它又称为再审程序。基于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行使审判监督权和行使检察监督权引起的再审程序和当事人行使诉权申请再审引起的再审。前两种称为审判监督程序,后一种称为当事人申请再审程序。从广义上讲,前两种和后一种统称为审判监督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的意义是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可依法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有利于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准确有效地惩罚犯罪分子,充分体现和贯彻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方针政策;有利于加强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以及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及时发现审判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审判工作方法和作风,提高审判人员的素质;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可以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监督作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6日 19: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死刑相关文章
  • 民事诉讼监督程序与审判监督制度
    民事诉讼的检察监督:是指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对审判机关民事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有利于维护社会主义法制,有利于保障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有利于正确审理民事案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归根结底,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一种维护方式。民事诉讼发回重审中监督重审是怎样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的规定,审判监督程序中发回重审的情形包括:(1)人民法院提审或者按照第二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在审理中发现原一、二审判决具有《若干意见》第181条规定的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即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回避未回避的,未经开庭审理而作出判决的,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未经传票传唤而缺席判决的,其他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最高人民法院《若干
    2023-07-22
    382人看过
  • 民事审判能否得到监督
    法律综合知识
    民事审判能被监督吗?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确有错误的程序,再审审判监督程序只是纠正生效判决错误的法律程序。它不是案件审理的必要程序,也不是诉讼的独立审判级别。审判监督程序只能由特定机关和人员启动。有权提起再审的主体,或者各级人民法院院长、上级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提起再审;或者有司法监督权的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议;或者当事人依照法定条件申请再审法律规定,中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六章设立的“审判监督程序”规定,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提起再审,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再审,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提出抗诉,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判决不当的案件只要民事和刑事案件的当事人能够支持其申请审判监督,推翻以前的判决,他们可以毫不畏缩地前进。民事案件审判结束后,当事人想申请审判监督,却不知如何是好。来卢巴进行详细咨询,我们的律师将为您详细解答
    2023-05-07
    241人看过
  • 审判监督程序有哪些作用,审判监督程序是再审程序吗
    一、审判监督程序有哪些作用审判监督程序的作用有:1.纠正被错误定性的案件,和纠正对法律的错误适用。刑事诉讼活动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社会的正义,而刑事裁判作为诉讼活动的最终体现,必须保证其符合公正与正义。法院的裁判中错误地适用法律,不仅是对国家法律统一的破坏,更重要的是,法律适用错误,必然导致裁判结果的错误,因而自然也影响到实体公正的实现。对裁判中适用法律的错误给予纠正,也是设置审判监督程序的目的之一。2.保障当事人的正当权利。刑事裁判是对被告人的自由、生命以及财产权利的处分,因此它事关个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而且,刑事裁判也涉及到权益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被害人的冤屈能否得以伸张。因此,审判监督程序作为普通程序的补充,其是以特殊诉讼手段保证裁判准确无误、实现法律正义的又一道屏障。二、审判监督程序是再审程序吗审判监督程序是再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在认
    2022-06-15
    464人看过
  • 民事审判监督有两年的期限吗
    民事审判监督有两年的期限吗?》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需要延长的,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因此,两年不审理判决肯定是错误的,这可以反映到法院的监督部门法律规定,中国民事诉讼法第16章确立的“审判监督程序”规定,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提起再审,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再审,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抗诉,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判决不当的案件
    2023-05-07
    401人看过
  • 国家司法机关的审判监督: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和执行民事判决的过程中,对程序上应解决的事项依法作出的判定以及对个别实体问题所作的权威性判定。民事裁定主要涉及当事人诉讼程序方面的权利义务,一般不涉及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义务,目的是清除诉讼中的障碍,推进诉讼进程。民事裁定除法律明文规定准许当事人上诉的以外,一般不准许上诉,裁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依据民事裁定适用于民事诉讼中的审理阶段和执行阶段来划分,民事裁定可分为两大类:一是审理类民事裁定;二是执行类民事裁定。这两类裁定有明显不同的作用和特点,审理类民事裁定作用,主要是解决审理中的程序性事项以及双方当事人依照人民调解法等法律达成调解协议后申请人民法院司法确认问题,对当事人争议的实体问题不作出评判和处理,具有组织性、程序性特点。刑事审判的审判监督制度又称再审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依法重新审判的一种特别的审判工作制度。审判监督制度
    2023-07-15
    338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适用条件有哪些?1.审判监督程序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进行再审的程序,它不是第一、第二审程序的继续和发展,不是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2.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只能是特定的机关和人员。有权提起再审的主体,或者是各级人民法院院长、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定的方式提起再审;或者是有审判监督权的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或者是当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申请再审。3.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必须是案件的裁判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否则,不可能引起再审。4.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有特定的时间要求。人民法院基于审判监督权提起再审以及人民检察院基于检察监督权提起抗诉,不受时间的限制,只要有权提起再审的人民法院发现生效裁判确有错误或者原生效裁判存在法定的抗诉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随时都可以提起再审程序。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5.审
    2023-06-19
    74人看过
  • 论破产审判的司法监督
    债权债务清偿
    破产程序具有其自身特点,它是在法院主导下进行的债权债务清偿程序,该程序具有不可逆转性特点。围绕着能否对破产审判进行司法监督,实务界有不同意见。笔者认为,在现行体制下,有必要对破产审判进行司法监督。一、关于法院的监督(一)监督的范围。现行破产法及司法解释均规定对破产案件审理的不予受理裁定及驳回破产案件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二次未获通过的情况下对法院作出的确认财产分配方案的裁定,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上级法院必须组成合议庭对此进行审理,及时作出裁决。这些规定加强了上级人民法院对破产案件的审判监督,这对破除当前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显得非常重要。有人认为既然上述两个重要裁定对当事人的权利影响重大,那就应当采用上诉程序才能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笔者认为司法解释选择申诉而不是上诉程序是有其理由的,一是现行破产法对此没有上诉审规定;二是提出申诉的案件不影响案件审理,不影响破产案件成立清算组、接管企业等工作的正
    2023-06-06
    374人看过
  • 完善刑事审判监督有效方法
    面对目前刑事审判监督检察工作开展难、监督效果不尽人意的局面。完善立法、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刑事审判监督工作方法,是体现法律监督职责,实现检察效益,维护司法公正的具体体现。一、刑事审判监督检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刑事审判监督工作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及所作的裁判是否正确所进行的法律监督,是行使法律监督职权之一。刑事审判监督工作是否开展得好,直接影响到检察工作的形象和履行法律监督的能力,影响到整个检察机关的可持续发展问题,所以它是检察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检察机关生命力的象征。但目前而言,这项工作存在的以下问题应引起重视:(一)抗诉案件少、抗诉成功率低。抗诉是检察机关履行刑事审判监督职能的主要手段,是促进公正、公平审判和维护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障机制。但是,近年来抗诉案件数量逐年减少、抗诉改判率低成为比较普遍现象。抗诉工作已成为检察工作的薄弱环节是不争的事实。(二)
    2022-11-26
    140人看过
  • 假释的监督机关有哪些?
    公安机关,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一、有期徒刑假释考验期是多长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假释的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二、假释期间考察的内容有哪些考验期限有多久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三、假释考验期计入刑期吗?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10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
    2023-03-10
    97人看过
  • 刑事审判监督程序抗诉有哪些规定?
    一、刑事审判监督程序抗诉有哪些规定?1、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需要提出抗诉的,由控告申诉部门报请检察长提交检察委员会决定。检察院决定抗诉后,由审查起诉部门出庭支持抗诉。2、最高检察院发现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上级检察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确有错误时,可以直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或者指令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的上一级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3、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应当将抗诉书副本报送上一级检察院。4、对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仍然确有错误的,如果案件是依照第一审程序审判的,同级检察院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如果案件是依照第二审程序审判的,上一级检察院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二、抗诉成立的条件由有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提出,只有
    2023-06-04
    277人看过
  • 检察机关如何进行审判监督,审判监督程序有哪些特点
    检察机关如何进行审判监督以及审判监督程序的特点是什么检察机关如何进行审判监督法律监督。主要包括:(一)法院的组成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应当避免但不能避免的情形;(二)审判是否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三)当事人和参与人的合法权利是否得到充分保护审判决定是否正确合法(五)是否存在徇私舞弊、枉法行为。检察机关有权对法院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有权对徇私舞弊、枉法构成犯罪的人追究刑事责任。对法院判决的监督。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没有法律效力的,应当依照上诉程序提出抗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被认为错误的,应当依照上诉程序提出抗诉;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的刑事审判监督,从诉讼程序的角度,不仅包括对一审审判活动的监督,还包括对二审审判活动、再审和死刑复核的监督;从案件性质来看,不仅包括对刑事
    2023-05-07
    341人看过
  • 审判监督开庭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一、审判监督程序的审查相关内容人民法院在收到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书后,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1)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决定退回检察院;(2)按照抗诉书提供的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住址无法找到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要求提出抗诉的检察院协助查找;经协助查找后仍无法找到的,决定退回检察院;(3)抗诉书没有写明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准确住址的,应当要求检察院在7日内补充,经补充后仍不明确或逾期不补的,裁定维持原判;(4)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提出抗诉,但抗诉书未附有新的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检察院应当在7日内补充;经补充后仍不完备或逾期不补的,裁定维持原判。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提出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新的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需要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的,应当
    2023-03-03
    159人看过
  • 民事审判监督程序文件格式
    民事审判监督程序
    受理通知书格式××××人民法院受理通知书(×××××)……民申号××××(注明再审申请人姓名):贵单位×××(注明对方当事人姓名)×××(注明诉讼状态、原审当事人姓名或名称)。。。(注明案由)不服××××人民法院/本院××××年××月×××日作出的××××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民事调解书,向我院申请再审,我院已立案复审如需向医院提交或补充材料,请列明材料并通过邮局××省××市××路××号××××××人民法院××××××法院××××(注明案件承办人、书记员及联系电话)邮寄至医院。邮政编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特通知,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的再审申请后通知再审申请人a>民事判决书格式(用于审理抗诉案件或指示下级法院再审)××××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民康号抗诉机关:×××××人民检
    2023-05-07
    341人看过
  • 民事审判监督程序和再审的区别
    审判监督程序和再审的区别在于提出主体、程序和审理对象。审判监督适用于有新证据、错误判决、违规程序或审判人员不当行为的案件。再审适用于已生效的判决,提起主体是当事人或特定案外人,必须在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向上级法院提出。再审审理对象是已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而二审审理对象是尚未生效的判决或裁定。 审判监督程序和再审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提出的主体、提出的程序以及审理的对象和理由等方面。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一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其中包括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民事诉讼再审的条件是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调解书
    2024-01-05
    121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死刑
    词条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执行死刑的方式采用枪决和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 更多>

    #死刑
    相关咨询
    • 审判监督程序解释有哪些,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2-22
      审判监督程序解释是: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依职权提起再行审理的特殊诉讼程序。目的在于对已生效而确实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通过再次审理并作出裁判予以纠正。当事人等对已生效裁判,认为确有错误,可以向有关机关申诉,但不能停止裁判的执行。
    • 审判监督解释的内容主要是哪些的呢?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08
      人民法院的监督。各级法院对该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是适合使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委员处理;最高院发现错误的,有权提审或指令再审;上级发现下级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有权提审或指令再审。
    • 监事会监事国务院有哪些司法解释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01
      1、负责监督董事、经理等管理人员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行为。 2、负责检查公司业务,财务状况和查阅帐簿及其他会计资料。 3、负责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会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等财务资料,发现疑问可以公司名义委托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师帮助复审。 4、有权建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5、有权要求执行公司业务的董事和经理报告公司的业务情况。 6、负责对各级人员进行监督、检查、考
    • 审判监督程序司法解释的规定是什么呢?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30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
    • 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程序中对哪些案件必须适格,审判监督的程序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15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必须适格,具体权限为: 第一,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决定是否再审; 第二,最高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第三,人民检察院抗诉引起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