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夫妻共同财产在我国应该如何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7 22:08:53 492 人看过

一、侵犯夫妻共同财产在我国应该如何处理

夫妻一方在离婚前对共同财产进行转移、分割等,属于侵犯共同财产的行为,对另一方的权益造成了严重损害。这种离婚前的财产转移是受到法律追究的,法院在判决夫妻双方离婚时会对被转移财产进行追回。对于隐匿、转移、毁损、变卖的财产无法追回的,可根据该财产的评估价值要求对方给予过错赔偿。对财产价值的评估,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合意确定;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则可申请人民法院委托财产评估机构对该财产丧失前的价值进行评估。离婚时,一方恶意转移、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对其不分或少分。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如何确认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的共同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如何将夫妻共同财产变为个人财产

想要将夫妻共同房产转化为一方个人财产的,需要双方书面约定房产归一方自己所有,然后将房产进行过户登记,登记在一方名下,这样房产就转化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了,如果离婚房产归一方所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n(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n(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n(三)知识产权的收益;\n(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n(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n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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