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公证法》,公证书应当具有证据效力、强制执行效力和民事法律行为效力、事实效力和文书效力。
公证法第三十六条:经过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事实和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的除外。第三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经公证的债权文书载明履行内容,并表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前款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第三十八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未经公证的事项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从其规定。抵押合同经公证后,无疑具有证据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以经过法定程序公证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为认定事实的依据。除非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书。由此可见,公证文书具有法律上的证明力。作为法院承认的事实,未经法定程序不得变更或者撤销。另外,对于同一事项,其他证明与公证不一致的,以公证书为准。
公证机关能否赋予抵押合同强制执行效力,在法学理论和实践中存在着不同的观点。从理论上讲,抵押合同不属于强制公证的对象,也不具有货币、货物、证券的给付内容。公证机关无权对抵押合同进行强制公证。具体理由如下:
根据我国法律,我国公证机关强制执行公证的对象仅限于符合特定条件的债权合同。在法律性质上,抵押合同属于物权合同,不是债权合同,也不是强制公证对象。从内容上看,抵押合同不具备强制公证的条件。根据我国强制执行公证的有关规定,公证机关授予强制执行的债权合同必须具有货币、货物、证券的给付内容。换言之,这种合同下的债权必须是要求债务人支付金钱、货物和证券的权利。抵押合同是抵押人与抵押权人之间设定抵押权的协议。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不能对该物上担保人的其他财产主张权利,只能对担保对象主张权利,无权要求该物上担保人代为履行债务。即使抵押权人改变价格,抵押物不足以清偿债权,也是一样的。但在实践中,有不同的方法来确定强制执行的有效性。例如,2006年1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相关案件作出裁定,作出了明确的裁定。抵押合同不属于出具公证书和执行效力证明的范围。又如,2003年4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光大银行北京营业部与钱村百货购物中心、钱村科学工贸发展公司经公证的债权文书执行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拍卖公司拍卖开发公司的部分房地产,并用拍卖所得清偿被执行人欠申请执行人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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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合同是债务人不移转对标的物的占有作为债权担保与债权人达成的协议,合同内容有:抵押与抵押权人的身份信息;抵押物的数量、价值、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担保的范围;合同订立的时间与...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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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合同中约定抵押质押担保期间可以执行吗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12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担保合同中约定的抵押质押担保期间,如果不符合法定期限则无效。担保合同中抵押、质押担保期间一般是不需要约定的,且约定的如果不符合法律规定也是无效的,抵押、质押是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存在,抵押、质押权就存在,债权消灭,抵押、质押权才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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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合同一般可以强制执行公证吗陕西在线咨询 2023-03-18质押合同是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的,也不能申请强制执行公证,质押合同有流质条款,不能约定债务到期后,直接将质押标的归债权人所有。 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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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抵押公证后可否办理强制执行?台湾在线咨询 2023-04-271、不可以。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2、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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