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权利剥夺的适用情况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4 14:24:04 91 人看过

剥夺政治权利可以独立适用的情形如下:

1、危害国家安全罪、动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罪、武装暴乱罪、煽动颠覆政权罪、资助罪等危害国家安全罪;

2、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罪、侮辱、诽谤罪、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破坏选举罪等;

3、妨害公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招摇撞骗、毁灭国家机关公文、伪造印章、伪造居民身份证等。

剥夺政治权利的独立适用是一种不剥夺罪犯人身自由的轻刑,适用于罪行较轻、不需要判处主刑的罪犯。

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况有哪些?

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况有:可以剥夺政治权利的是,对于实施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行为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的是,对于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行为的犯罪分子;根据法律规定,剥夺政治权利针对某些犯罪还可以独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六条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9日 09: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剥夺政治权利相关文章
  • 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况有哪些
    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条文均规定在刑法分则当中,共有17个,主要有以下几种犯罪:(一)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中的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罪,侮辱、诽谤罪,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破坏选举罪。(二)危害国家安全罪中的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罪,煽动颠覆政权罪,资助罪。(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的妨害公务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招摇撞骗罪,伪造、变造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罪,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聚众“打砸抢”罪,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破坏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罪,侮辱国旗、国徽罪。(四)危害国防利益罪中的聚众扰乱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
    2023-03-27
    341人看过
  • 哪些情况适用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刑的适用有三种情况:1、根据主刑确定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必需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如故意杀人、抢劫、强*、放火等犯罪、严重的盗窃罪和伤害罪也可以附加适用。严重的盗窃通常是重大的盗窃,严重的伤害通常指重伤以上的伤害罪。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刑的刑期的起算。起算点从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计算,假释的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的适用于主刑执行的期间,这意味着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宣告刑期与实际剥夺政治权利的时间,是不一致的。如甲被判了10年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年。3年的附加刑从10年刑满释放或假释之日起计算,再执行3年。实际剥夺政治权利时间等于宣告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加上主刑实际执行的时间,也就成了13年。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剥夺政治权利是指什么剥夺
    2023-05-01
    181人看过
  • 剥夺政治权利的方式适用哪些情况
    剥夺政治权利适用的情况为: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2、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3、犯罪分子依法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死刑。一、贩毒会被剥夺政治权利吗?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其中虽然没有贩卖毒品,但贩卖毒品也是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时间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二、死缓减无期徒刑有哪些将死缓减为无期徒刑的条件是: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限制其减刑。三、不得假释的有哪些不得假释的情形:1、累犯,无论犯那种罪都不可
    2023-03-11
    219人看过
  • 剥夺政治权利的方式适用哪些情况
    1.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适用。根据刑法第56条和第57条的规定,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主要是以下三种犯罪分子:(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2)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3)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该类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根据1997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故意伤害、盗窃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能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对故意伤害、盗窃等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犯罪分子主观恶性较深、犯罪情节恶劣、罪行严重的,也可以依法附加剥夺政治权利。2.剥夺政治权利的独立适用。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是作为一种不剥夺罪犯人身自由的轻刑,适用于罪行较轻、不需要判处主刑的罪犯。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对象的条文均规定在刑法分则当中,共有17个条文,主要包括某些滥用公民自由、民主权利和渎职的罪犯。
    2023-06-11
    226人看过
  • 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况指的是哪些情况
    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即实施了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人。其犯罪性质决定了对他们除单独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况外,不论判处何种刑罚,都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2.对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类型,包括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但具有很大社会危害性的严重犯罪并不局限于所列这几种犯罪,只要是危害严重的破坏社会秩序的故意犯罪,都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该类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犯罪的概念和特征有哪些犯罪的概念是: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及其他危害
    2023-04-10
    222人看过
  • 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况有哪些呢
    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主要有以下两种人: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即实施了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人。其犯罪性质决定了对他们除单独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况外,不论判处何种刑罚,都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2.对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类型,包括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但具有很大社会危害性的严重犯罪并不局限于所列这几种犯罪,只要是危害严重的破坏社会秩序的故意犯罪,都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主要适用于虽然实施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但罪行比较轻,在一定聚众性的犯罪中属于一般参加者,刑法规定可以单处剥夺政治权利。如,有的人实施了公然侮辱他人的犯罪行为,已构成犯罪,但其罪行危害不大的;又如,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已构成犯罪,但属于积极参加者而
    2023-06-11
    451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主要包括剥夺以下权利: 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利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2、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3、选举权和被选... 更多>

    #剥夺政治权利
    相关咨询
    • 剥夺政治权利适用于哪些情况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17
      剥夺政治权利适用的情况有: 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2、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 3、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该类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4、刑法分则中规定的单独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比如,煽动分裂国家罪,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罪,侮辱、诽谤罪,破坏选举罪等。
    • 哪些情况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04
      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主要是以下三种犯罪分子: (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2)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 (3)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该类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根据1997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故意伤害、盗窃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能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对故意伤害、盗窃等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
    • 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况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1-17
      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况: (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2)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 (3)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适用哪些情况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9-17
      规定,对于判处、的被告人要终身。对一些犯罪分子附加或单独适用剥夺政治权利,主要原因有:一、危害国家安全和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都是故意犯罪,主观恶意强、社会危害极大,如果不剥夺他们的政治权利,他们则有可能利用参与政治活动的权利继续从事犯罪活动。二、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的犯罪分子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可以防止他们被特赦或后利用政治权利再从事犯罪活动。三、对一些严重的犯罪分子剥夺政治权利,可以防止
    • 剥夺政治权利的方式适用哪些情况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04
      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适用。根据刑法第56条和第57条的规定,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主要是以下几种: (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2)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3)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该类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根据1997年12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故意伤害、盗窃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能否附加剥夺政治